陈晓梅(深圳市女子就业市场总经理):目前在中国“带薪休假”制度还没有普遍实施,也没有统一标准,所以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时候“带薪休假”实施起来很随意。很多单位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转化为其它方式,有些根本就没有“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以我在就业市场的工作经验看,“带薪休假”对于国家公务员等领取固定薪金的工作人员来说比较受欢迎。但是对于营销人员或者业务人员等采用“底薪+提成”的薪金方式或者完全无底薪的工作者来说,意义并不大,“带薪休假”就等于“减量减薪”。张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营运经理):万科的口号是:创造健康丰盛的人生。我们认为,工作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工作本身应该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成就感。在工作之外,我们鼓励所有的员工追求身心的健康,追求家庭的和睦,追求个人生活内容的极大丰富。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有必要让员工“带薪休假”,这一点万科是非常赞成的。万科的员工,在工作的第二个年度起就享有每年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待遇。员工必须提前提出休假申请,公司将视其休假时间长短对相关工作和人手进行合理调配。
万科不鼓励员工以休假期换取加倍薪金,相反,员工休假还会得到休假补贴。一方面我们希望员工有比较健康的工作规律,另一方面我们希望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做私人生活安排。毕竟工作的时候应该努力,休息的时候也应该充分。
刘洪军(职场人士):对于不少人来说,“薪水打折”是阻碍休年假的一个理由。大部分公司的休假制度或多或少会影响个人的薪资状况。近的来看,休假当月的薪水和奖金会减少;远的来看,本季度或本年的绩效评估受影响而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更多。因此很多人宁愿放弃一时的舒服而选择继续上班。不过,对于职场人士来说,工作和健康同样重要,休假期间即使少拿一些工资也无妨。
政府主管部门:带薪休假权应主动争取。对于根本就没有带薪休假的职场人士来说,当务之急是提高对这一权利的重视程度,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国外,带薪休假是劳动者一项重要的权利,劳动者受到侵权,会非常主动地捍卫这一权利。而在国内,劳动者还经常以“工作上挤不出时间”、“领导不休假,自己不好意思休”等为理由主动放弃,这些理由看上去很敬业,却是对带薪休假的误解,这实际上是对劳动者正当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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