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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员工辞职 [打印本页]

作者: Jenianzhan    时间: 2007-11-5 15:02
标题: [转帖]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员工辞职

 此举引发争议,一些专家认为这是在规避《劳动合同法》,也有专家认为此举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连任正非都要改工号了,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昨日下午,华为员工黄明对记者说。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惟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老员工先辞职再竞岗
  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10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老员工辞职之后,这些有着华为最老的工号也将消失,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据华为员工透露,华为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在内的一批华为创业元老,也将进行“先辞职再竞岗”。
  华为“N+1”补偿方案
  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N为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000元。
  而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华为公司为他们辞工支付的赔偿费,外界预测总计将超过10亿元。
  □员工反应
  有人欢喜有人愁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难以接受。”文员李敏说她20岁背井离乡来到深圳,8年来只身一人在华为工作。照这个模式计算,做文员的李敏最终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补偿金,这个数目对比其他岗位要低得多。和李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手中握有华为股份的管理人员。王宁是华为某三级部门的主管。他手中握有华为30万股票,加上奖金、工资,王宁一年有50万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价钱是别的企业给不起的。”王宁说。
  外界解读
  在规避劳动合同法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经引起各方的强烈的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昨日下午,深圳雅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斌分析。
  “这是《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华为的做法予以关注和研究。另据了解,同在深圳的另外几家大公司如富士康、中兴以及比亚迪表示暂无类似举动。
  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华为的目的是想把员工前面的工龄一笔勾销,重新计算工龄,避免出现员工连续工作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华为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广东省广州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这样说,在华为目前离职竞岗的做法下,所谓的“离职”员工并未真正离开华为,而是继续工作,并非真正离职,“在法律上,离职的标志是:办理工作交接收回工卡、停止工资发放、停止社保、档案转移、办理失业登记,而不是员工递交一个辞职报告就算数的。显然华为不太可能做到,近万人要同时离职,并离开一个合理的时间再回来,会对其企业运作产生巨大影响。”


作者: dahehao    时间: 2007-11-5 22:03

无语!!!!!!!


作者: shaofeng    时间: 2007-11-6 07:51
还有什么内幕?
作者: ziyue    时间: 2007-11-6 08:39
我也想知道还有何内部消息
作者: lixmin9999    时间: 2007-11-6 10:40
标题: [讨论]华为为何匆忙裁员?

11

月初,中国高科技头羊华为传出了为规避明年1月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劝退近万名雇员的消息。乍看之下,集聚中国一流通信人才的华为似乎并无必要采取这样丢西瓜的行动。更令人关注的是,华为并非孤例。根据中国媒体报道,一些外资企业也加入了类似的“避”法急行军中,比如沃尔玛和三星。

为什么华为和其他企业要规避《劳动合同法》?尤其这部法对中国短期和中长期会发生怎样的影响,是FT中文网认为最值得追问的方向。

华为为什么?

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觉得承受不了,另一个比较惊人的理由是——在立法的时候没有跟企业进行很好的沟通。现在很多企业都想规避。但这样做只能暂时避开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几年后还是会受到约束。短期的合同只不过是最后的晚餐,尽管目前很多中国公司都这么做。

人大法学院教授林嘉:华为的行为和《劳动合同法》相关。一个原因是企业对“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的理解还不是很准确——这并不是说不能解雇员工了。企业确实有很多困难,员工确实有很多问题,那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今后还是要适当考虑给企业更多的用人自主权。

另一方面,很多企业觉得难度加大了,是因为之前他们没有很严格的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过去守法的企业成本高、违法的企业成本低,那是不公平的竞争。现在并不是要给企业额外的负担,而是要企业守法。

美世华北区人力资源部咨询总监郑伟:不管哪个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存在的目的;同时也要符合一些政策的要求,承担一些社会责任。高科技领域缺乏人才,但不缺人——关键是挽留住真正的人才,同时降低成本。此外,高科技行业本身流动性也很强。

《劳动合同法》带“公司中国”向何处去?

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企业认为这是中国劳动力市场最大的一个变化,它们的反应是比较负面的。从改革国企的大锅饭开始,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一直是比较灵活——这是不是会回到大锅饭?很多人比较害怕。

短期内可能不会有较大的影响。因为很多大的企业必须服从《劳动合同法》,但很多小企业、外包企业根本都不在乎——这个法律对这些企业的劳工没有什么保护作用。这个法律对蓝领的保护是有限的,因为这些小企业根本不会去执行。

劳动法对一个经济来说非常非常重要。我同意应提高对劳工的保护,但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是值得探讨的。我主张第一提高最低工资,第二让企业承担更多的员工医疗养老支出。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劳动关系短期化非常严重,是这个法出台的背景。

实际上,现有劳动市场的稳定性很差。要增加劳动市场的稳定性,肯定也会有些代价。现在这些代价到底是什么,我们还不太清楚。有待问卷调查结果。我估计对不同企业不同行业,有不同影响。

长期来讲,《劳动合同法》肯定有利于长期劳动关系的建议。包括我们单位,招人时也得多考虑,不能想解雇就解雇。所有单位都需要更加谨慎。明年开始,劳动短期化会得到遏制,这应该是个利好消息。

但该法对就业数量不是利好,会带来就业抑制。我认为三大问题影响中国就业:就业信息(中介问题),就业能力和就业歧视,其他都不是最关键的。

《金融时报》


作者: shubps    时间: 2007-11-6 17:59

这个对于新员工是好是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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