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被指逃避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坠入深海 时间: 2007-11-2 08:47
标题: 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被指逃避责任
“连任正非都要改工号了,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昨日下午,华为员工黄明对记者说。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老员工先辞职再竞岗
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10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老员工辞职之后,这些有着华为最老的工号也将消失,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据华为员工透露,华为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在内的一批华为创业元老,也将进行“先辞职再竞岗”。
华为的补偿方案
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N为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000元。
而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华为公司为他们辞工支付的赔偿费,外界预测总计将超过10亿元。
来自外界的解读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经引起各方的强烈的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昨日下午,深圳雅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斌分析。
“这是《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华为的作法予以关注和研究。
另据记者了解,同在深圳的另外几家大公司如富士康、中兴以及比亚迪表示暂无类似举动。
辞职,有人欢喜有人愁
文员补偿最低仅为2万元,项目经理可获偿16万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难以接受。”文员李敏说她20岁背井离乡来到深圳,8年来只身一人在华为工作。照这个模式计算,做文员的李敏最终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补偿金,这个数目对比其它岗位要低得多。
李敏说,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辞职。“在深圳2000元一个月的工作一大把。我在华为做了8年的文员,很有经验。如果真要离开华为,不愁找不到2000元的工作。”
和李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手中握有华为股份的管理人员。今年34岁的张伟强已经在华为工作了12年。10多年前,张伟强怀揣“淘金梦”来到深圳,他先在广东一知名电子企业工作,后跳槽华为。12年后,张伟强已是华为某部门的一个小组长,相当于“项目经理”的角色。
“混了12年,华为给了我十几万的股份。”改工号后,张伟强可以获得大约16万元的赔偿。
王宁是华为某三级部门的主管。按他属下的话说,他手中握有华为“特别多”的股票。30万左右的股票,加上奖金、工资,王宁一年有50万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价钱是别的企业给不起的。”王宁担心如果哪一天华为动真的炒掉了自己,他到哪里去找那么高工资的工作?(文中员工均为化名)
采写:本报记者 姜锵 见习记者 黎媛
南方都市报
作者: luenfn 时间: 2007-11-2 10:29
很是震撼,不知道公司的出发点是什么
作者: 蓝色阳光 时间: 2007-11-2 11:24
一个不负责的公司!
估计不少公司将效仿!
基层劳动者是受害者!
作者: wangzw 时间: 2007-11-2 15:14
狼,缺乏人性!华为没落的开始!
作者: dqsvictor 时间: 2007-11-2 21:20
保持高竞争力的一种思路(对员工\对组织).
关注进展
作者: 海上扬帆 时间: 2007-11-2 22:17
估计他们公司会这样做,一个为了盈利可以做出任何手段的公司,确反而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就是责任。。。对待员工,社会,和国家的责任
作者: tenlet 时间: 2007-11-3 00:47
这种企业这真是垃圾到无话可说!如果我是他的员工,辞职之后永不回头!如果我是他的客户,永远断绝生意来往!如果我是主管行业的政府官员,一定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 一方伊人 时间: 2007-11-3 09:19
华为此举的背后原由是什么?企业的血液更换,谋求新的持续发展。
作者: liubo12921 时间: 2007-11-3 15:18
我个人认为华为的举动一是规避即将到来的新劳动法,二是给公司一些员工触动,保证公司发展的激情。
作者: 华云 时间: 2007-11-3 15:42
一个雇佣的创新,能真正起到创新与否,需要进一步考虑!竞争上岗是一方面,但是很多人在刚感到《新的劳动法》能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这种举动变成为了人们想象的泡沫!是否减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也需要考虑!
作者: 名名 时间: 2007-11-3 16:29
以下是引用wangzw在2007-11-2 15:14:42的发言:狼,缺乏人性!华为没落的开始!
作者: 无形 时间: 2007-11-3 17:21
质疑新的劳动法制定前有没有听取企业的意见
作为华为敢为样榜佩服
作者: ccnustudxw 时间: 2007-11-3 21:02
这样的企业太没社会责任感了!本人觉得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有所表示才好!不能开了这个岔,别的企业就会效仿的!
[em01][em01]
作者: puma88 时间: 2007-11-3 22:08
这很现实!华为这个企业相当的不容易.现在由于规模大了,这样做会对社会是有影响。这样做从企业上讲本身也是很痛苦的,当如果还没有别的方法,只能“刮骨疗伤”。美国通用“杰克维奇-中子弹之称”,也是这样带领通用的。他对社会回报是用另一种方法。告诉“站了茅坑要拉屎”不然还是让一让。让位的还是有补偿。作为一名多年工作的人,对此情感上是不可接受的,但必须理解。其实我们的生老病死,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给年轻人位置。
作者: nopepig 时间: 2007-11-4 00:47
没有沉淀,没什么企业文化
作者: puma88 时间: 2007-11-4 10:13
沉淀=文化!
文化本身就是文化,有积极文化有消极文化。进步的文化是一种水性文化。美国的进步就是能容纳!
作者: zhlhuang 时间: 2007-11-4 18:43
感觉是 企业未保持持续发展 不得已而为之之法
作者: wayswang 时间: 2007-11-4 21:01
薪资差距太大呀
作者: 桑洛 时间: 2007-11-5 08:48
我也就是看了这个新闻后,好好的研究了新劳动法...
呵,是该好好反思下.
作者: remoteway 时间: 2007-11-5 11:07
从个人情感上讲,这不是个负责人的做法
看相关部门如何处理这件案例吧,处理结果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新劳动法的实施效果
毕竟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太大了
作者: leesf 时间: 2007-11-5 13:47
更多的原因我觉得是华为可以大范围的换血了,让年轻的、有激情的人上
作者: jamesjao 时间: 2007-11-5 15:21
比报道早知道几天这件事。
不能出发点如何,但此次事件势必造成华为的诚信危机,关注事态发展。
作者: gujun586 时间: 2007-11-5 16:54
很好啊,真正优秀的员工才不怕呢,反正还能上岗,又有钱拿爽啊[em02]
作者: 菲歌 时间: 2007-11-5 17:15
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好,多创利润,多交税。我认为华为没有错!
作者: 追逐朝阳 时间: 2007-11-6 17:15
华为一直被誉为中国新型企业的旗帜,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吗?
作者: andysu23 时间: 2007-11-6 18:11
其做法和企业改制部分环节很相似,但本意可能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限制所带来的风险。
作者: 昃影 时间: 2007-11-7 09:07
个人观点:
第一,这样做,带给人的深思是,新劳动合同法订的合理性,是否真的符合目前中国的实情;
第二,华为这样做一方面在外人看来是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或者从另一个角度也是华为对内部的一个
整顿,实行能者居之.
再反过来说,无论是国家制订新劳动合同法的部门或是华为公司,都应该好好审视下自己.
作者: yingfeng 时间: 2007-11-7 11:18
什么说法都是表像,最终是为了逃避新法案的一种措施。是对长期忠诚于企业的员工的一种极端恶劣的剥削手段。
作者: shifujun 时间: 2007-11-7 13:31
不明白他们这样做的意思到底是为了什么。
作者: Superhawk 时间: 2007-11-7 14:23
这种企业这真是垃圾到无话可说!如果我是他的员工,辞职之后永不回头!如果我是他的客户,永远断绝生意来往!如果我是主管行业的政府官员,一定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
这都说的些啥话。。。
作者: szwilson 时间: 2007-11-7 21:03
难怪中国没有百年企业。任正非如此,华为如此,成就百年企业只是梦想。
投机.取巧.钻政策的空档是华为发家的法宝。
[em01]
作者: yangyangfeng 时间: 2007-11-8 09:10
“我个人认为华为的举动一是规避即将到来的新劳动法,二是给公司一些员工触动,保证公司发展的激情。”我同意十楼的看法,我想华为这样子做,有好的也有坏的!如果都是签无固定期限的,那么一个公司激情在哪里呢,不知道考虑到没有
作者: 2136671 时间: 2007-11-8 13:34
很难说,这么做对公司有什么好处。负面效果到时体现出来了。
作者: lhrhaha 时间: 2007-11-8 19:12
个人支持华为的做法,毕竟企业不是福利机构,为了避免华为沦为福利机构,保证华为长远的发展,这样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tabli 时间: 2007-11-9 15:29
华为起了一个头,涉及人数众多,其他企业肯定会效仿,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必须会介入查处的。这就是中国的现实,不过总的来说,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我们这些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肯定是有利的。这是国家出台该办法的初衷吧!
作者: streamfish 时间: 2007-11-9 15:37
真是内贼难防啊
作者: kakazl 时间: 2007-11-9 17:45
这可能是个转折点吧 具体的我们这些门外汉说不清
作者: jiefang 时间: 2007-11-10 09:22
任正菲不亏是军队出来的,将军队的管理运用的炉火纯青,这个和98年大裁军有什么区别呢?不过从企业来将损失是不科避免的,这个不是用金钱的数字能衡量出来的,没有一年两年,裁员减掉的人是体现不出这些重要岗位人员的价值的,对现在工作岗位上的人是一种激烈、警示同是也是一种让员工失去对企业的信任!
这个给了华为人力资源部门很大的责任和重担!也是考验一个企业员工真正凝聚力的时候,华为虽然不好,但是与我在的企业相比,有完善了不少!
关注华为!
作者: 80后,牛郎 时间: 2007-11-10 09:36
一是规避新劳动法,二应该是清理一些垃圾。
作者: enjoy1206 时间: 2007-11-10 09:57
作为中国的知名企业,为了一己之私作出这样利小于弊的决策.个人认为:华为今后要为这个决策付出更大的代价!
作者: 54稻草人 时间: 2007-11-11 17:58
新的《劳动合同法》
就要实施了,估计是为了这个!
作者: liuye2009 时间: 2007-11-11 21:47
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企业进行自己的人力资源改革无可厚非
作者: wukegui 时间: 2007-11-13 10:01
华为这么做其实有深层次的原因的,新劳动法不过促使他加速改革的步伐。很显然,华为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滋生了很多问题,只有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才能让华为不断地发展。
就如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定的竞争机制,就不可能有活力。华为这么做,也不过是资源有效的重组,从而发挥它最大的效能,激活企业发展的活力。
在破坏旧的秩序时,总有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会受到损害,这是不可避免。如何安抚人心,制定华为今后的发展策略,是华为高层人士紧要考虑的问题。
我认为,华为可以引进竞争机制,合理的人事制度。关键是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3 10:02:34编辑过]
作者: 行走…… 时间: 2007-11-13 13:11
上有政策,下有动作!!!只是在寻找一种比较适合于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方式,但是历史会去检验这一动作的正确性!!!
作者: lmouse 时间: 2007-11-14 15:16
这个也说不定是好事,谁叫他们当时的合同上面没有期限
作者: FATPIGBOY 时间: 2007-11-14 18:03
靜觀事態之發展
作者: liumingli 时间: 2007-11-15 08:07
我觉得华为很人性,如果我是华为的员工我也愿意这么做,实际上就是变相给员工发福利,而且还不用上税。好羡慕,希望我们公司也能这样。实际上劳动法所说的连续十年是指累计十年,华为的做法对企业好处不大,劳动仲裁不认的。
作者: officeyu 时间: 2007-11-15 09:12
是不是杯酒兵权啊
作者: gzfrank 时间: 2007-11-15 17:22
支持华为。
作者: 阳光普照 时间: 2007-11-16 16:41
看看吧,只有亲历者才有发言权的!
作者: JOJO-KS 时间: 2007-11-18 22:36
有点想不通, 华为为了什么?
请专家分析一下. 谢谢~~~~
作者: violet0_0 时间: 2007-11-19 16:27
觉得华为此举不是单单为规避新劳动法,新劳动法对雇主来说也确实不利于培养竞争意识。华为的工号与等级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他的发展。
保持关注啦!
作者: kami 时间: 2007-11-20 10:11
树大招风,其实没什么,经常变化,就没什么。
我经历过就感到,中国公司的制度还有要完善
[em27]
作者: 独唱者 时间: 2007-11-21 11:57
这一枪,打下N多只鸟。
作者: 独唱者 时间: 2007-11-21 12:00
一、规避企业所得税。如果10个亿要发奖金的话,需要交纳3.3亿的企业所得税。
二、完成内部洗牌。
三、规避《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作者: ruihuada 时间: 2007-11-23 13:57
公司发展需要激情
作者: CindyKing 时间: 2007-11-23 16:22
我認為華為此舉無可厚非,他是給了優厚的補償的,這樣一個大企業要持續發展,需要員工有一點危機意識才會有活力.我所在這個工廠,令人頭痛的問題就是老幹部固步自封,頭腦僵化,推動改善非常之難.不給這樣的員工一點壓力,企業如何生存呀!
作者: zsmtch 时间: 2007-11-23 22:07
华为的做法可以理解,不过如果我是那中间的一个的话,一定不会再干下去了。
作者: 无影猎豹 时间: 2007-11-24 10:21
改革和创新是对的,发展就不能墨守陈规,真正把企业作久就得有勇气变革。
作者: zhushu0228 时间: 2007-11-25 21:39
看了很多的说法,还是觉得这个决定也许是善意的,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应该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以新劳动法为契机。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bbs.21manager.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