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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被指逃避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坠入深海    时间: 2007-11-2 08:47
标题: 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被指逃避责任

“连任正非都要改工号了,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昨日下午,华为员工黄明对记者说。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老员工先辞职再竞岗

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10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老员工辞职之后,这些有着华为最老的工号也将消失,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据华为员工透露,华为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在内的一批华为创业元老,也将进行“先辞职再竞岗”。

华为的补偿方案

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N为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000元。

而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华为公司为他们辞工支付的赔偿费,外界预测总计将超过10亿元。

来自外界的解读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经引起各方的强烈的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昨日下午,深圳点击查看深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雅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斌分析。

“这是《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华为的作法予以关注和研究。

另据记者了解,同在深圳的另外几家大公司如富士康、中兴以及比亚迪表示暂无类似举动。

辞职,有人欢喜有人愁

文员补偿最低仅为2万元,项目经理可获偿16万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难以接受。”文员李敏说她20岁背井离乡来到深圳,8年来只身一人在华为工作。照这个模式计算,做文员的李敏最终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补偿金,这个数目对比其它岗位要低得多。

李敏说,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辞职。“在深圳2000元一个月的工作一大把。我在华为做了8年的文员,很有经验。如果真要离开华为,不愁找不到2000元的工作。”

和李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手中握有华为股份的管理人员。今年34岁的张伟强已经在华为工作了12年。10多年前,张伟强怀揣“淘金梦”来到深圳,他先在广东一知名电子企业工作,后跳槽华为。12年后,张伟强已是华为某部门的一个小组长,相当于“项目经理”的角色。

“混了12年,华为给了我十几万的股份。”改工号后,张伟强可以获得大约16万元的赔偿。

王宁是华为某三级部门的主管。按他属下的话说,他手中握有华为“特别多”的股票。30万左右的股票,加上奖金、工资,王宁一年有50万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价钱是别的企业给不起的。”王宁担心如果哪一天华为动真的炒掉了自己,他到哪里去找那么高工资的工作?(文中员工均为化名)

采写:本报记者 姜锵 见习记者 黎媛

南方都市报


作者: luenfn    时间: 2007-11-2 10:29
很是震撼,不知道公司的出发点是什么
作者: 蓝色阳光    时间: 2007-11-2 11:24

一个不负责的公司!
估计不少公司将效仿!

基层劳动者是受害者!


作者: wangzw    时间: 2007-11-2 15:14

狼,缺乏人性!华为没落的开始!


作者: dqsvictor    时间: 2007-11-2 21:20

保持高竞争力的一种思路(对员工\对组织).

关注进展


作者: 海上扬帆    时间: 2007-11-2 22:17
估计他们公司会这样做,一个为了盈利可以做出任何手段的公司,确反而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就是责任。。。对待员工,社会,和国家的责任
作者: tenlet    时间: 2007-11-3 00:47
这种企业这真是垃圾到无话可说!如果我是他的员工,辞职之后永不回头!如果我是他的客户,永远断绝生意来往!如果我是主管行业的政府官员,一定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 一方伊人    时间: 2007-11-3 09:19
华为此举的背后原由是什么?企业的血液更换,谋求新的持续发展。
作者: liubo12921    时间: 2007-11-3 15:18
我个人认为华为的举动一是规避即将到来的新劳动法,二是给公司一些员工触动,保证公司发展的激情。
作者: 华云    时间: 2007-11-3 15:42
一个雇佣的创新,能真正起到创新与否,需要进一步考虑!竞争上岗是一方面,但是很多人在刚感到《新的劳动法》能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这种举动变成为了人们想象的泡沫!是否减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也需要考虑!
作者: 名名    时间: 2007-11-3 16:29
QUOTE:
以下是引用wangzw在2007-11-2 15:14:42的发言:

狼,缺乏人性!华为没落的开始!


作者: 无形    时间: 2007-11-3 17:21

质疑新的劳动法制定前有没有听取企业的意见

作为华为敢为样榜佩服


作者: ccnustudxw    时间: 2007-11-3 21:02

这样的企业太没社会责任感了!本人觉得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有所表示才好!不能开了这个岔,别的企业就会效仿的!

[em01][em01]
作者: puma88    时间: 2007-11-3 22:08
这很现实!华为这个企业相当的不容易.现在由于规模大了,这样做会对社会是有影响。这样做从企业上讲本身也是很痛苦的,当如果还没有别的方法,只能“刮骨疗伤”。美国通用“杰克维奇-中子弹之称”,也是这样带领通用的。他对社会回报是用另一种方法。告诉“站了茅坑要拉屎”不然还是让一让。让位的还是有补偿。作为一名多年工作的人,对此情感上是不可接受的,但必须理解。其实我们的生老病死,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给年轻人位置。
作者: nopepig    时间: 2007-11-4 00:47
没有沉淀,没什么企业文化
作者: puma88    时间: 2007-11-4 10:13

沉淀=文化!

文化本身就是文化,有积极文化有消极文化。进步的文化是一种水性文化。美国的进步就是能容纳!


作者: zhlhuang    时间: 2007-11-4 18:43
感觉是 企业未保持持续发展 不得已而为之之法
作者: wayswang    时间: 2007-11-4 21:01

薪资差距太大呀


作者: 桑洛    时间: 2007-11-5 08:48

我也就是看了这个新闻后,好好的研究了新劳动法...

呵,是该好好反思下.


作者: remoteway    时间: 2007-11-5 11:07

从个人情感上讲,这不是个负责人的做法

看相关部门如何处理这件案例吧,处理结果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新劳动法的实施效果

毕竟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太大了


作者: leesf    时间: 2007-11-5 13:47
更多的原因我觉得是华为可以大范围的换血了,让年轻的、有激情的人上
作者: jamesjao    时间: 2007-11-5 15:21

比报道早知道几天这件事。

不能出发点如何,但此次事件势必造成华为的诚信危机,关注事态发展。


作者: gujun586    时间: 2007-11-5 16:54
很好啊,真正优秀的员工才不怕呢,反正还能上岗,又有钱拿爽啊[em02]
作者: 菲歌    时间: 2007-11-5 17:15

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好,多创利润,多交税。我认为华为没有错!


作者: 追逐朝阳    时间: 2007-11-6 17:15
华为一直被誉为中国新型企业的旗帜,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吗?
作者: andysu23    时间: 2007-11-6 18:11
其做法和企业改制部分环节很相似,但本意可能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限制所带来的风险。
作者: 昃影    时间: 2007-11-7 09:07

个人观点:

    第一,这样做,带给人的深思是,新劳动合同法订的合理性,是否真的符合目前中国的实情;

    第二,华为这样做一方面在外人看来是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或者从另一个角度也是华为对内部的一个

整顿,实行能者居之.

    再反过来说,无论是国家制订新劳动合同法的部门或是华为公司,都应该好好审视下自己.


作者: yingfeng    时间: 2007-11-7 11:18
什么说法都是表像,最终是为了逃避新法案的一种措施。是对长期忠诚于企业的员工的一种极端恶劣的剥削手段。
作者: shifujun    时间: 2007-11-7 13:31
不明白他们这样做的意思到底是为了什么。
作者: Superhawk    时间: 2007-11-7 14:23

这种企业这真是垃圾到无话可说!如果我是他的员工,辞职之后永不回头!如果我是他的客户,永远断绝生意来往!如果我是主管行业的政府官员,一定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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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说的些啥话。。。


作者: szwilson    时间: 2007-11-7 21:03

难怪中国没有百年企业。任正非如此,华为如此,成就百年企业只是梦想。

投机.取巧.钻政策的空档是华为发家的法宝。

[em01]
作者: yangyangfeng    时间: 2007-11-8 09:10
“我个人认为华为的举动一是规避即将到来的新劳动法,二是给公司一些员工触动,保证公司发展的激情。”我同意十楼的看法,我想华为这样子做,有好的也有坏的!如果都是签无固定期限的,那么一个公司激情在哪里呢,不知道考虑到没有
作者: 2136671    时间: 2007-11-8 13:34
很难说,这么做对公司有什么好处。负面效果到时体现出来了。
作者: lhrhaha    时间: 2007-11-8 19:12
个人支持华为的做法,毕竟企业不是福利机构,为了避免华为沦为福利机构,保证华为长远的发展,这样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tabli    时间: 2007-11-9 15:29
华为起了一个头,涉及人数众多,其他企业肯定会效仿,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必须会介入查处的。这就是中国的现实,不过总的来说,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我们这些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肯定是有利的。这是国家出台该办法的初衷吧!
作者: streamfish    时间: 2007-11-9 15:37

真是内贼难防啊


作者: kakazl    时间: 2007-11-9 17:45

这可能是个转折点吧 具体的我们这些门外汉说不清


作者: jiefang    时间: 2007-11-10 09:22

任正菲不亏是军队出来的,将军队的管理运用的炉火纯青,这个和98年大裁军有什么区别呢?不过从企业来将损失是不科避免的,这个不是用金钱的数字能衡量出来的,没有一年两年,裁员减掉的人是体现不出这些重要岗位人员的价值的,对现在工作岗位上的人是一种激烈、警示同是也是一种让员工失去对企业的信任!

这个给了华为人力资源部门很大的责任和重担!也是考验一个企业员工真正凝聚力的时候,华为虽然不好,但是与我在的企业相比,有完善了不少!

关注华为!


作者: 80后,牛郎    时间: 2007-11-10 09:36
一是规避新劳动法,二应该是清理一些垃圾。
作者: enjoy1206    时间: 2007-11-10 09:57

作为中国的知名企业,为了一己之私作出这样利小于弊的决策.个人认为:华为今后要为这个决策付出更大的代价!


作者: 54稻草人    时间: 2007-11-11 17:58

新的《劳动合同法》

就要实施了,估计是为了这个!
作者: liuye2009    时间: 2007-11-11 21:47
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企业进行自己的人力资源改革无可厚非
作者: wukegui    时间: 2007-11-13 10:01

华为这么做其实有深层次的原因的,新劳动法不过促使他加速改革的步伐。很显然,华为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滋生了很多问题,只有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才能让华为不断地发展。

就如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定的竞争机制,就不可能有活力。华为这么做,也不过是资源有效的重组,从而发挥它最大的效能,激活企业发展的活力。

在破坏旧的秩序时,总有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会受到损害,这是不可避免。如何安抚人心,制定华为今后的发展策略,是华为高层人士紧要考虑的问题。

我认为,华为可以引进竞争机制,合理的人事制度。关键是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3 10:02:34编辑过]

作者: 行走……    时间: 2007-11-13 13:11
上有政策,下有动作!!!只是在寻找一种比较适合于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方式,但是历史会去检验这一动作的正确性!!!
作者: lmouse    时间: 2007-11-14 15:16

这个也说不定是好事,谁叫他们当时的合同上面没有期限


作者: FATPIGBOY    时间: 2007-11-14 18:03

靜觀事態之發展


作者: liumingli    时间: 2007-11-15 08:07
我觉得华为很人性,如果我是华为的员工我也愿意这么做,实际上就是变相给员工发福利,而且还不用上税。好羡慕,希望我们公司也能这样。实际上劳动法所说的连续十年是指累计十年,华为的做法对企业好处不大,劳动仲裁不认的。
作者: officeyu    时间: 2007-11-15 09:12

是不是杯酒兵权啊


作者: gzfrank    时间: 2007-11-15 17:22
支持华为。
作者: 阳光普照    时间: 2007-11-16 16:41
看看吧,只有亲历者才有发言权的!
作者: JOJO-KS    时间: 2007-11-18 22:36

有点想不通, 华为为了什么?

请专家分析一下. 谢谢~~~~


作者: violet0_0    时间: 2007-11-19 16:27

觉得华为此举不是单单为规避新劳动法,新劳动法对雇主来说也确实不利于培养竞争意识。华为的工号与等级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他的发展。

保持关注啦!


作者: kami    时间: 2007-11-20 10:11

树大招风,其实没什么,经常变化,就没什么。

    我经历过就感到,中国公司的制度还有要完善

[em27]
作者: 独唱者    时间: 2007-11-21 11:57
这一枪,打下N多只鸟。
作者: 独唱者    时间: 2007-11-21 12:00

一、规避企业所得税。如果10个亿要发奖金的话,需要交纳3.3亿的企业所得税。

二、完成内部洗牌。

三、规避《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作者: ruihuada    时间: 2007-11-23 13:57

公司发展需要激情


作者: CindyKing    时间: 2007-11-23 16:22
我認為華為此舉無可厚非,他是給了優厚的補償的,這樣一個大企業要持續發展,需要員工有一點危機意識才會有活力.我所在這個工廠,令人頭痛的問題就是老幹部固步自封,頭腦僵化,推動改善非常之難.不給這樣的員工一點壓力,企業如何生存呀!
作者: zsmtch    时间: 2007-11-23 22:07
华为的做法可以理解,不过如果我是那中间的一个的话,一定不会再干下去了。
作者: 无影猎豹    时间: 2007-11-24 10:21

改革和创新是对的,发展就不能墨守陈规,真正把企业作久就得有勇气变革。


作者: zhushu0228    时间: 2007-11-25 21:39
看了很多的说法,还是觉得这个决定也许是善意的,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应该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以新劳动法为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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