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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零工资,裁员的另一种手段? [打印本页]

作者: ceojiajia    时间: 2007-10-3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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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wamish    时间: 2007-10-31 12:05

当局者,也许忽略了法律和道德,楼主提醒的好。


作者: stone384    时间: 2007-10-31 14:43

《新劳动法》颁布到底能不能保障劳动者的利益,能多大程度上保障还是个问号。

或许会成为企业辞退员工的正当理由?


作者: tgbyhn1981    时间: 2007-10-31 19:08
新劳动法是不是规定明年元月1日自己离职公司也得赔偿啊
作者: sleep    时间: 2007-11-1 08:13
零工资,公司本身就是在用一种非法的手段来适应新的劳动合同法,这个公司是超级愚蠢的
作者: 华云    时间: 2007-11-1 10:10
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会给劳动者提供一定权益,但是也会让企业找到一定的空档!
作者: blueex    时间: 2007-11-1 16:02

强烈支持楼主的


作者: 风争    时间: 2007-11-1 16:52

<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但其中也有保护企业的条款.不能一概而论的.

企业更多的应该思考一下自己的做法.以前讲人性化管理,我觉得,大家应该更好的思考一下.


作者: wangdee    时间: 2007-11-1 20:26
仲裁阿~~~~究极版方案~~~~哈哈[em05]
作者: solone521    时间: 2007-11-2 00:17

没什么的

仲裁

现在企业就施认为员工好欺负的


作者: 湖水平静    时间: 2007-11-2 11:23

我也是这类事件的一个受苦者,我本人啊,在本部门是职业资格最高的,也是这个岗位工作年限最长的(但是,不是在这家公司啊,是要算上在别家公司工作的年限,合计的情况下,我只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零8个月,所以也是合同的事),早在今年8月公司和我谈话,让我协义走人,我同意了,不过给我补偿了点钱,算算,也差不多合上了,我就同意了。没什么的,走就走吗,本也不想在这家公司在做下去了,做的我心情差极了!走了是最好的事,换个工作,换个心情!


作者: 海上扬帆    时间: 2007-11-2 22:24
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无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wxr3110    时间: 2007-11-3 01:10
要养家,零工资,活不下去啊~~~
作者: flyingaa    时间: 2007-11-3 13:07
怎么被关了
作者: popstarbbc    时间: 2007-11-4 21:19

楼主的户名,怎么被锁住了?


作者: 梦令同    时间: 2007-11-6 18:57
也是一个方法,,,不过如果通过设级定岗,,,周期性末尾淘汰应该更人性化和自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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