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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送你一付历史解毒剂:中国人的历史误读(5) [打印本页]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34
标题: [转帖]送你一付历史解毒剂:中国人的历史误读(5)

第五章 技高一筹的治术:集法官与律师于一身的张汤
  
  现代人听来,觉得这个论断十分荒谬,因为不公开审理可以,再严重的案件也得经过合法的程序审判。这种情况要是发生战乱期或非正状态(如戒解)下,尚有情可愿,要是发生在法律秩序正常的社会里,几乎不敢想象。
  
  误读点评


  ◎在生活的时下,一方面,我们痛恨司法腐败,另一方面又深蔽于历史迷障,希望出现如古代那的执法如山的好官。殊不知,所谓的清廉,往往是建立在野蛮杀戮之上的!从汉之张汤到唐之来俊臣再到明代的魏忠贤(及其爪牙),酷吏们不但在残害平民,也在残害体制内的同仁。文祸再经典不过地诠释了中国酷吏文化的顽强性——酷吏之害,甚于贪吏之污!


  只有人们明白了历史上酷吏文化的本质,才会知道“文祸”并非“史无前例。”


  ●当新儒学以复兴旗号向天下人宣示他们的理想时,孔儒“上智下愚”的“分层定理”也复活了。殊不知,中国历史残酷的变乱——从政治、军事到经济、庶务,一次又一次打碎了“分层定理”。在下者狡黯乃至坦率地蒙蔽在上者,在上者或是混然不觉,或是迫于大势而隐忍退让。


  ”上智下愚“从来就不是中国社会的真实状态!


  ◎我们的文化是一个忽视弱势群体的文化,从来不肯精心地(更不用谈认真正)保护弱势群体。奉公守法,成了愚昧无知或不知权变的别称。可悲的是,弱势群体一次又一次地被改写成强盗,或成了强盗的合作者。看看《水浒传》中桃花庄刘太公夹在官与贼之间的窘态,便该明自:不懂历史分析的方法去读《水浒传》,也是中国人读书的一大误区。


  于此,乃有重复之叹:懂行的看门道,不懂行的看热闹!


  现代人听来,觉得这个论断十分荒谬,因为不公开审理可以,再严重的案件也得经过合法的程序审判。这种情况要是发生战乱期或非正状态(如戒解)下,尚有情可愿,要是发生在法律秩序正常的社会里,几乎不敢想象。


  但是,这却是在西汉中期以后形成的典籍《礼记》中的刑政规定,<王制>篇称,有四种罪行可以“不以听”即不经审判:


  1、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2、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3、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4、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这四大刑名都是处理与政治有关的所谓非法行为的,特别是对言论的治罪。


  《礼记》成于宣帝时,作(编)者分别为戴德、戴圣叔侄。前者之作称为《大戴礼》,后者之作称为《小戴礼》。一般情况下是专指《小戴礼》的。


  《小戴礼》综合了战国至西汉初期有关礼的问题讨论的文章,其中包括孔子的弟子的论述。虽然《礼记》非孔子之原作,但是也是对孔子礼制思想的精细阐述,同时也表现孔子宗法思想对汉初的影响。


  <王制>一篇是在汉文帝时就有了定型,系统记述了封国、爵禄乃至学校、刑政计十二个方面的问题。到了汉武帝时又有所发展。<王制>所规定的“此四诛者,不以听”的判例判法,无疑来自孔子对少正卯一案的处理,换言之:儒学后人对少正卯一案的总结,是形成“不以听”的基本根据。


  鲁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孔子在任鲁国最高司法首长(司寇)、代总理(摄相事)的短短三个月里,最重大的举措就是少了少正卯。他给少正卯定的罪有五项:


  其一,心达而险;(有知识但心怀险恶)
  其二,行辟而坚;(特立独行而又坚持不改)
  其三,言伪而辩;(主张与官方不一样的理论又有煽动力)
  其四,记丑而博;(总是观注执政阶层的丑闻并且面还很广)
  其五,顺非而泽;(对持有不同政见的人表示赞同并且还施以恩惠)。


  在上台的短短七天就对少正卯连抓带杀,实在令人不敢相信!这应算得上中国“严打”史上第一个创举性案例。如果仅有七天的时间来搜集五项罪的证据并迅速定性,那么应该是事先早有了准备,也就是说到处置少正卯的时候,只是一个宣判的形式问题了,少正卯何须人也,竟让一位最高司法首长如此关注并一定要杀之而后快?据荀子与东汉王充的记录和考证,主要是少正卯的学术兴起冲击了孔子的学术地位。“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门人去孔子归少正”由于学术之争引发政治倾轧是自然而然之事,它的“活化石”不仅见于上一章所提到的元祐更化那样的事件,也见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所谓文化大革命。何况少正卯又是孔子的下级呢!(少正卯为鲁大夫)尊儒的学者一般都否定孔子诛少正卯的说法,如民国时期大学问家钱穆称:战国时始行诛士之风,春秋时未见。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则证明由于孔子的武断,致使鲁君决定不再信任他;由于他是著名学者又有众多弟子遍及各国(孔子三十岁授徒,二十余年所教甚多),鲁定公顾及自己的声誉不好一下子革除他,只有以“非礼”之行暗示孔子。如本应将郊祭之后的肉分给孔子,鲁君却故意疏忽。


  这一重要的失礼细节带来的信息,使孔子确认鲁君不再信任他了。于是,他决定离开祖国,到别国去施展自己的抱负。就在到了边境的时候,他还抱着幻想,希望得到鲁君的挽留。为了这一可能的挽留,孔子在一个叫屯的地方住了一夜。


  这是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夜。这是让他饱受羞辱的一夜。因为鲁定公并没派人来追他,劝他回去。


  有人把鲁定公对孔子的冷淡归于受齐国馈赠女乐并文马的原因,即专于享乐而不听治国专家的意见。其实,反推一下便可知道:一个能够接受专家作司法首长的国君,肯定还会希望有更多的专家来为他服务,而孔子却不容这样的人出现。少正卯已为鲁之大夫,孔子为了防止少正卯的学说冲击自己的学术地位,不惜动用公法给学术对手定罪。一个国君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为政者的,尽管他以前也颇有作为。


  政治生存不同于学问之道,学问上的对手可以用合法的暴力消灭,而政治上的对手则具有相当的反制力。季恒子是父子两代效力于鲁的大夫,自然比孔子更有政治根基,所以他要着力把孔子驱逐出政坛。


  孔子是一个坚定不移的理想主义者,在杀少正卯之前,他为主削平大夫的实力即“堕三都”,与季桓子的利益有冲突。季桓子为“三桓”(鲁桓公之后季孙、孟孙、叔孙三氏)之一的季氏之后,当然要阻止孔子政策的实施。况且定公与“三桓”毕竟有相同的血统呢?后世汉景帝时晁错之削藩,结果殒命,也算“堕三都”理想主义的一个逻辑结果吧!


  孔子还算幸运,没有如后来的晁错那样丢掉性命。


  无论如何,孔子给学术对手定罪的方法是让人无法信服的。那仅仅可归为一种制造逻辑的艺术,而不能称为公平的法律操作。但,他万万也不会想到,后世因他这一“严打”的伟大创举,把定罪这么一个很严肃的法律技术问题给艺术化了。从判断人表情的“腹诽”到抓人小辫子的“非汤武而薄周孔”,把构建良好法律秩序的文化可能全部给打烂了,以致于其间还发生了“史学定罪”的血统论学问。


  尽管按学科分类还没有“给人定罪的艺术”这么一个专业,但是它确实已经成为历代统治术中的一部分,以致于有了成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可见它的悠久性与威力性渐成文化特征之一。尽管给人定罪的艺术是儒家发明的,但这并不妨碍法家对它的应用。之于这点,中国的统治(而非政治)文化被称为“外儒内法”,确实精当!


  在孔夫子死(公元前429年)后三百六十年的张汤那里,给人定罪的艺术又有了大发展。


  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秋天,汉武帝决定制造白鹿皮币。白鹿皮币的想法确属异想天开,皆由于刘彻信方术所致。古人以白鹿为瑞祥,称它常常与仙人为伴。后来的说法更玄了,云:“鹿寿千岁,满五百岁则其色白。”尽管刘彻那个年代还没“满五百岁则其色白”的说法,但白鹿被认为是瑞物的观点已经确立。


  颜异这个人很能干又很廉洁,渐次被提拔到九卿的位置,官拜大农令。刘彻问他对造白鹿皮币的意见,他明确表示反对:“现在各王、侯朝贺用的礼物都是白色的玉璧,价值只几千钱,主次很不相称。”刘彻接受不了反对意见,故而对颜异的言论很不高兴。


  皇帝的反应是下边人揣摸的重点,有人就根据皇帝不高兴这一政治动向,给颜异“找荐儿”了。有人告发了他,武帝派张汤去查。


  告的什么呢?很怪,只是一个表情。


  有人说:颜异与客人谈到缗钱等法令时,他的表情不对:客人说这些法令很不恰当,扰民,颜异没回答,只是微微地撅了撅嘴唇。张汤抓住这一微妙的动作,大做文章,上奏说:


  “颜异见法令有不恰当的地方,不到朝廷陈述,反而在心里非议,应判死刑。”--罪名叫“腹诽”。


  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已经炉火纯青,并在中国历史上创立了一个新的刑名,叫“腹诽罪”。也就是,你不说话,只是心里不满也不行。


  张汤这种给人定罪的艺术,来自于他在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总结。他总结出的理论很有“后现代”,可以称为“政治上正确”的始祖。理论不算高深,但实用性非常强:“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予监史轻平者。”


  用现在的话来说,皇帝想给哪个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大臣)加罪,张汤就吩咐手下人多多搜罗证言、证物,甚至不惜造假,给那个人套上重罪;相反,皇上要想从轻处分的,张汤就采取另一种办法,让手下少用证据,甚至毁灭证据。


  这确是张汤的绝学,使他从一个侯补御史,一跃成为御史大夫(相当于监察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他的这种能为也是法家所崇尚的“恃宠以固位”的方法论(法术)的代表作。


  虽然后张汤不幸卷入政治丑闻而迫自杀,而皇帝还是怀念他的“政治上正确”的方法论。作为“政治上正确”的补偿,他的后代受到了优待,其子张安世及几个孙子都位居显要,直至封侯。


  张汤文化水平不高(曾因此受到丞相汲黯的诟病),但出于政治的需要而大讲学习。他讲学习方法不是自己学习,而请有学历的人充当下属,史称:“是时,上方响文学,汤决大狱,欲附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


  然而,张汤无正气可言。为了与替代造假证据害人的手下小官鲁谒居达成攻守同盟,采取非常手段拢络鲁:“谒居病卧……,汤自往视病,为谒居摩足。”这一行动在现在来论是爱护下级的典范,而在那时却成了丑闻;连皇室的人都告发他,指称他与谒居有不可告人的阴谋。没法解脱,自杀了事。


  作为一个法官,他最终因犯法而丢命,但这种现象在古代政治中并不少见。那个因发愤读书并因“覆水难收”一语而暴得大名的朱买臣,也死于刘彻的报复--认为朱买臣陷害了张汤。但是人们很少注意到张汤还是一个优秀的律师。当然,这是按现代意义套化的。人们似乎只看到了他给颜异定死罪的狠毒一面,却没看到他为当事人开脱的一面,一定要给皇帝希望轻判的人找到有利开脱的证据,乃至毁灭不利证据。只可惜他的本职工作是法官,而不是律师!


  孔子推崇史的道德作用,他做《春秋》以微言说大义,致使“乱臣贼子惧”。这一道德信念影响至深,成为中国史学方法论的一个核心。司马迁作《史记》,力图续接孔子的道德版本,只是他远不如孔子那么精细。


  多亏他不精细,才给后人留下了诸如仲山甫行迹的那样的历史素材!但司马迁却又有高出孔子、张汤的地方,就在于他能从血统角度来确定一个人的历史地位。用现代术语来说,就是把遗传学引入史学领域。


  他在《史记·项羽本纪》(称以“本纪”,还是给了很高的地位的!)中说:


  吾闻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


  公平地说,这还不叫血统定罪法,因为项羽只是战败而无罪责(那时尚无“战犯”这一概念)。司马迁提供的是一个分析思路。


  到了班固写《汉书》时,这一方法论便升华为“史学判刑”的艺术了。在《霍光传》的评语中,班固说:“昔霍叔封于晋,晋即河东,光岂其苗裔乎?”--很明了:霍光有造反的血传或遗传!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36

         霍叔是周武王的弟弟、成王的叔叔,更是成王时代的三个反叛分子之一。霍叔又称“叔处”,武王灭商后,封于霍(今山西霍县),他与另外两位兄弟管叔、蔡叔的职责是监督已被征服的殷人。三人被称为“三监”。武王死后,侄子成王年幼,周公摄政,霍大为不满,便联合管、蔡二人并被监管的纣王之子武庚还有淮夷、徐戎部落,起来反叛。最后,叛乱被平息,管叔被杀,蔡叔被囚,他被废为庶民。


  霍光【注1】死后其对立面纷纷上告他家的过失,妻子、儿子、女婿恐惧不能自持,最终走上了谋反的道路。谋反未成而被发觉,整个霍氏家族遭到毁灭性的打击。除了霍皇后一人被废而未遭刑事处分外,霍家的人被斩杀一绝,他夫人“(阎)显及诸女昆弟皆弃市。”


  不惟他的家族遭到了毁性打击,“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千余家。”--这是一场政治地震,一场西汉历史上少见的政治地震。


  这场政治地震的余波持续有多长时间,只有确实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才知道。从班固为霍光做传的语气来判断,到了东汉,这场政治地震所衍生的种种传说还是不断,特别是由此衍生出的故事仍很新鲜。班固采用了一个盛传不衰故事,故事也是一句成语的“曲突徒薪”来源。霍光家族因手握重权,生活方面也更加侈奢,吃喝、车行、建筑各方面无不出尽风头。有一个籍贯茂陵的在京读书人徐福,见到霍家种种行迹,就预言说:“霍家必然败亡。为什么这么说呢?人们知道:奢侈使人傲慢不逊,不逊必然会侮辱在上的。侮上,是逆道。再说,权位重要,在众人之上,人们都生除去他们心理。霍家执掌权柄久了,人们更想除掉他。人们都想除掉他,他又对皇上不恭敬。不败亡,等什么?”他为此还给皇上写了信,递了三次,才到皇帝手中。信中的大意是说:“霍家势力大张,都是因为皇上您厚爱所致;为了免使霍家丧亡,您该压压他家的风头了!”


  后来,霍家满门抄斩,状告霍家的人也都得到官职或爵位。有人为徐生的言论给皇上写信,说:“臣我听见一个故事,说一个人到别人家去做客,看见主人的烟囱是直的,旁边还堆了柴禾,就劝戒主人把烟囱改成弯的,把柴禾往远处挪。主人不以为然,笑他多事儿。过不久,果然失火了。邻居们奋力拼救,把火灭了。灭完火后,主人杀牛摆酒,请领导喝酒。被烧燎的人坐上席。其余的人各按功劳大小排坐次,但是没请当初劝他改烟囱的人。有人发话了:当初你要听了客人的劝,也不致今天破费牛酒。主人明白过来了,赶紧请当初建言的那个客人。茂陵徐福的上书不也是这么回事儿吗?如果当初皇帝听了徐福的话,也不致于破费封官赏爵的官位与土地了,霍光的家族也不致于被诛灭呀!希望皇上能体察徒薪曲突之策的作用,不能只让救火的人居上首呀!”


  宣帝刘询明白了这个意思,就给了徐福十疋帛的赏赐,后来又提拔他做了朗官。
  
  惊人的“艺术”高潮在持续
  
  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并没有因为《汉书》对他的定论以及《汉书》本身之评霍光,而成了绝学。给人定罪的艺术,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政治斗争武器,更是治理国家的治术法宝。


  在桓帝末年黑暗、混乱的政治败象中,李膺被任命为司隶校尉(公安部长兼司法部长)。他以猛勒腐,执法不苟。太监张让的弟弟张朔在野王县(今河南沁阳)做县令,贪污腐败且对百姓很残暴。李膺一上任,他就知势头不妙。弃官逃职,回到首都洛阳,在哥哥家藏匿起来。李膺听人举报说张朔藏在夹壁墙里,便亲率士兵(法警)闯入张让家里,凿破夹皮墙,把张朔纠出来,交付审判,处以死刑。


  这一措施震惊了宦官,以致于连休假洗澡都不敢出宫。桓帝问其故,皆叩头哭泣:“怕被李膺找荐抓住。”


  李膺毫不手弱地反腐败,赢得了士人的一致赞赏,因为国家败坏到没有人敢主持正义的程度,唯他李膺一人敢于力挽狂澜。所以,士人们以被李膺接纳称为“登龙门”。


  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反腐英雄李膺遭到宦官们的政治诬陷,被捕入狱。宦官们(唆使他人上告)说:“李与太学生和学术名人共同结党,诽谤朝廷,扰乱风俗。”桓帝大怒,不仅下令逮捕了李膺等人,还发起清理文人集团的党锢运动。经过简单审理后,将“党人”遣返回乡,终身不用。


  灵帝时,李膺虽身为平民,仍受士人尊敬。士人们用口头传播方式表彰他,以示对朝廷的蔑视。受到高尚赞誉的共有三十五人:


  窦武、陈番、刘淑为“三君”,意为一代宗师;
  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意为人中精英;
  郭泰、范滂等八人为“八顾”意为品德可为无下人表率;
  张俭、翟超等八人为“八及”,意为引导他人追述祖先;
  度尚、张邈等八人为“八厨”,意为能以钱财救人。


  灵帝试图刷新政治,启用了于桓帝末年被罢官的太尉陈番,陈番又启用了李膺。


  又一次可惜发生了。“新政”刚刚持续了不到两年,宦官集团再次反攻。他们向灵帝报告:“党人乱政,应交付司法惩处。”十四岁的灵帝几乎连党人的概念都不清楚,问宦官们:“党人有什么罪恶吗?一定得处死吗?”


  宦官们见小罪名不行了,就扩大其词:“他们企图篡国,不让您当皇帝了!”


  一句话,决定了一百多人的命运,打击党人的党锢运动呈现扩大化趋势。东汉王朝的命运彻底陷入了大衰败的泥沼!


  两次定罪,就凭皇帝身边的人两句话。这种简单的政治艺术,确非张汤所能比,张汤还要搞一堆假证据,乃至费心地去毁灭证据。


  到了张让、曹节那里,取证作案卷的这一套都不用了!尤其曹节,什么都不用了,就仅一张嘴了!当然,迫害愈甚,反而给反对派的无形资产越多,也就使施害者处于愈不利的地位。


  有一个叫范滂的人,他大胆地发表时政评论,自公卿以下的人无不对他佩服备至,太学生争相学习范滂的风格。汝南智邮吴导接到朝廷发来逮捕范滂的诏令,来到范滂所居的征羌,抱着诏书,关上驿馆的房门,伏床痛哭。全县人为之惊恐,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范滂闻讯,说:“一定是为我而来。”立即去投案自首。县令郭楫大惊失色,但他佩服范滂的人品、学问,决心弃官,与范滂一起逃跑。说:“无下之大,先生怎么流落在此呢?”范滂坚决谢绝郭的善意,叹气道:“我死了,祸也消了,不能连累你!只是我的老母无人照管。”他母亲听说,指责了他,说他不顾天下之公义而私顾个人孝义,最后坚决告诉儿子:“你现在能与李膺、杜密齐名,死了无恨!”


  史家称此为“子死而母欢其义!”


  党人遭受的迫害,并没因一次法律判决而终止。在定案后的七年即熹平五年(公元176年),因一位官员要求平反党锢案而触怒了灵帝,灵帝下诏重新调查党人。上了黑名单的人,五族之内的亲戚不许做官!直到该次“肃反”的八年后即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因黄巾军造反,国内政治形势全面紧张,才不得不给党人解除禁锢……


  也许张让、曹节的操作太嫌简单,违背了张汤的古典化。到唐朝政治上升时期,武则天的两位司法官员实现了一次“文艺复兴”--把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全面理论化,并将理论著成书,称为《罗织经》。


  以《罗织经》为代表,张汤的艺术达到了历史性顶峰。从此以后,中国政治史的任何一次重大事件中,《罗织经》原理的应用达到了屡试不爽的程度。而造就这次“文艺复兴”的第一推动力竟然是武则天的过重的疑心。


  武后代唐的野心逐渐显现后,遭到唐室旧勋后代李敬业(徐世勣之孙,世勣被赐姓李)的强烈反对,起兵讨伐武后。骆宾王(人名,非有王位者)写了著名的《讨武曌檄》。虽然,李敬业的反抗活动很快被镇压,但武后一只担心有人还在密谋反对她。她接受了一个叫鱼保的人的建议,铸造铜轨即举报箱,让人举报谋反的阴谋。


  举报谋反或打击武后的政治异己,成为当时最快的升迁途径。胡人索元礼的快速提拔,大大刺激了周兴、来俊臣。


  索元礼因告密受到武后召见,被提拔为游击将军(五品以下武散官),并受武后之命专门审诏狱。索特别残忍,每审一人,一定要逼人犯供出成百上千人来。他的审讯技巧很简单,但名称很特别,称为“铁笼”、“晒翅”。至于两种逼供手段具体为何状,今人已无可考。仅从其对高级官吏的震慑来论,足见其威,史称“朝贵亦为震惧”。武后对他的治狱能力大为欣赏,屡次召见,并赏给财物,以致于经他手判处死刑的达数千人之多。


  暴政培养迫害狂、虐待狂,成为政治历史上的一条铁律!


  周兴、来俊臣见索元礼得势起而效法。两人也因迫害、虐待有方,很快从中低级职务上升到高位:周兴任为秋官侍朗(刑部也就是公安与司法合一的部的常务副部长),来俊臣则升为御史中丞(监察部常务副部长)。后来者居上,两人的品秩超过了索元礼。职级高于索,周来二人办案用刑的手段自然也要高于索。于是,二人合作造出了新办法:豢养几百个流氓恶棍,只要想陷害准,就指使这几百个从不同的地捏造事实以“告密”。于是,在种种伪证在手之后,对人犯滥视酷刑,不容不招。


  二人为了全面总结以往的实践,来俊臣与另一酷吏万国俊合写了一本《罗织经》。


  《罗织经》是本精品,只有一卷,数千字(不足万字)。这么精华的写作体例,只老子的《道德经》才出现过。


  别小看这数千字,它讲述的方法十分有特色:先从密告手段讲起,再告诉使用者如何给指控对象编造谋反一类的重罪;特别是编造情节、捏造事实的技术讲得很详细--让编造者自己到最后都无法分辨真假了。


  周、来、万还发明了一套比索元礼的两手更多的刑讯措施,如:定百脉、突地吼、死猪愁、求破家、反是实,等等。


  索、周、来、万四人虽然最后皆没得好死,或获罪被杀、或流放途中被仇人所杀,但他们留下的迫害文化、虐待狂的政治病态一直流传下来,成为本性恶劣的不逞之徒发迹的有效工具。后来,来俊臣因得罪武氏诸王、太平公主等人,被杀。受他迫害的人及家属还有民众,找到了一个发泄的机会,尸体被抢剐一空,史称“人争剐其肉,须臾尸尽。”中国人憎恨这些暴虐的酷吏,但又没什么好办法来消除酷吏现象,往往陷入了以暴易暴的恶的循环。《水浒传》上描写的造反头领生吃仇人心的事【注2】,绝非凭空杜撰。“须臾”一词用得很传神,也很恐怖,也就说:当时人们知道他将被处死,都准备好了刀子,准备从尸体上往下割肉;一经行刑完毕,大家一涌而上,比铺天盖地的蝗虫吃庄稼叶子还要快……


  虽然武则天时期以来俊臣为首的酷吏把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推到了极致,但高潮之后毕竟还有戏要演。


  明代又掀起了一个小高潮,不过,这次与来氏的《罗织经》不同了,改成了预先制定口供,等人犯来认帐。最大的“改进”就是迫害狂、虐待狂们把只利用社会流氓“告密”的办法,改成了太监、文臣、特务、流氓并用,组成了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艺术体系”。其中,尤以使用国家正式特工锦衣卫为最厉害之手段。


  魏忠贤在宫中有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等三十人与他结成的核心集团;在朝中有御史崔呈秀等五位文臣为他出谋划策,这五位文臣号称“五虎”;在特务机关中有锦衣卫都督田汝耕等五位武臣负责逮捕和毙杀反对自己的人,此五人称为“五彪”;以社会流氓为外围,组成了“十狗”、“十孩儿”、“四十孙”集团。


  魏忠贤基本震慑住宰相(称首辅)那个层次后,开始把力量转向打击东林党。在开始动作之前,有一个有趣的插曲,那就是首辅(国务院总理)顾秉谦为讨好魏忠贤,将朝中东林党人官员逐一排队,编成《缙绅便览》交给魏。魏得之,大喜,所有的敌人都在眼前,只是采取何种措施打击的问题了!以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逮捕内阁中书汪文言【注3】为标志,魏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打击东林党人的运动。


  逮捕汪文言为的是从他嘴里取出口供,用它再行扩大打击面。逮捕后,直接将汪下到锦衣卫镇抚司大牢。执行命令的是锦衣卫指挥使许显纯。此公生性残忍,把去年不愿执行残害任务的刘侨一脚踢开,自己直接办案。


  偏偏汪文言是个硬骨头,拒不招认锦衣卫拟好的要他诬陷魏大中、周朝瑞的口供。许显纯疯狂至极,将汪文言打死。面对汪的坚毅,许也有些心虚,特别是许的那句话,让他后背发紧--“如果你妄书伪调造供词,日后我会与你当面对质的!”


  按着许虚拟的口供,魏忠贤迅速扩大战果,逮捕了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六人。许再亲审讯六人,并施以重刑。在抓捕魏大中时,锦衣卫遇到了麻烦。退休在家吏部主事周顺昌在锦衣卫押解魏大中回京时,于吴县(今江苏苏州)宴请魏,故意拖延时间,并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魏的一个孙子。锦衣卫催魏上路,周厉声训斥:“难道你们不知道世间有不怕死的人吗?回去告诉魏忠贤,我是吏部的周顺昌!”


  果然,周顺昌很快被革了官籍(开除公职)。锦衣卫奉命到吴县抓周,激起了民变。


  吴县县令陈文瑞是周提拔的读书人,得知锦衣卫将要抓人的消息后,登周门,抚床大哭,周安慰陈,劝他不要失态。二人长谈后,周顺昌改换了早已备的囚服,到官署听诏。前来送别的士民有好几千人。巡抚毛一鹭来到官署,王节等五六百名生员拦住他,恳求毛出面救周。但毛吓得满头冷汗,并不敢搭救。东厂锦衣卫见状,怒呵:“锦衣卫来抓人,你们这些鼠辈怎敢干扰?”市民颜佩韦上前质问:“圣旨出自朝廷,还是出自东厂?”锦衣卫差役狂妄地说:“圣旨不从东厂出,又从何来?”


  众人大怒,一哄而上,殴打锦衣卫,当时打死一人,吓得毛藏进了厕所,锦衣卫负伤的人跳墙脱跑。毛得以从现场脱逃后,不说自己的狼狈之状,反而上奏诬告吴人尽反,外加了一条“谋断水道,劫漕舟”,极尽扩大化之能事。


  周顺昌到京城狱中,遍历酷刑,始终骂口不绝。许显纯怕周,比怕汪文言还要甚一筹,连假口供都没录,就私自杀了周。朝廷当然不会放过颜佩韦等闹事者,将颜等五人逮捕,处死。五人虽死,但给了特务统治一个巨大的打击,“然自是缇骑不出国门矣”,特务们再也不敢到京城以外办案了。(崇祯时代,魏忠贤倒台,有复社成员(东林党后继)张溥【注4】写《五人碑记》,称赞颜等五人:“嗟夫!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者,四海之大,有几个欢?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锦衣卫把在吴县受辱的怨气一下全发到左、杨等六人身上,拼命用刑。


  左光斗扛不过严酷的刑讯,劝五人屈招。以图有所缓计:“我等坚挺不招肯定会死于锦衣卫的严刑,不如现在招了,等到送法司时,再翻供。”


  六人达到了一致:屈招。


       但是,六个文人太幼稚了!魏忠贤早已完全掌握了厂卫、法司,到哪里他们也翻不了案。接下来的事情,几乎成了一个既可笑又残酷的故事:既然六人屈招受贿贪赃,就得退赃,可是平常都两袖清风,家产微薄,破了产也交不了“赃”呀。


  杨涟被迫屈招受贿两万两银子,家人变卖了所有田地、房屋、杂物才凑了一千两,以致杨涟的妻子儿女和老母亲无处安身,找破庙废寺栖身,吃食也全靠杨的两子沿街乞讨为来源。同情杨的人,纷纷捐款,仍无法退补全部“赃款”。杨涟死状最残:土囊压身,铁钉贯耳;尸体从狱中抬出时,已无完肉,浑身是蛆。


  六君子无一活命,全部死于狱中。而六君子案锻炼成狱的最大力量就是特务统治,朱元璋的王朝也终于为自己得心应手的特务统治付出了代价:他所创建的王朝,正往灭亡的深渊飞速下滑。如果说东林党人还是这场下滑悲剧的制动器的话,那么六君子惨死等于制动器完全失灵。


  在历史文化惯性中,给人定罪的艺术也由特务统治再掀小高潮。因为特务统治的全部精髓只有四个字:

         颠倒黑白!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39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
  
  孔子一句“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语论·八佾》)的赞美,把西周的制度推崇到极点,于是日后的追述三代都可以拿周为模本了,因为周是前二代夏、商的发展的结果即“周监于二代”的结果。


  其实周的制度远非如道德。其一,是它的武力征伐性格更甚于前代;其二,它的意识形态宣传内外有别,表现出了更高的欺骗性,为中国此后历代统治者在意识形态上“玩花活”开了先河--也就是说强权集团总是习惯于说一套、做一套。


  周的武力征伐性格从灭殷开始大为伸张,随后“践奄”--踏平不服从新主的奄国,再征南土、伐猃狁,是一路杀下来的。历史资料表明,“周之克殷,灭国五十”,而殷人建国之初所征伐的“不过韦、顾、昆吾;且豕韦之后,仍为商伯;昆吾虽亡,而已姓之之国,仍存于商、周之世。”根据这些史料,清末大学问家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称:“故夏、周之剧烈矣。”


  歌颂武王克商的《大武》舞曲表演,更说明周对武力的崇拜即用宏大的艺术表现形式来抽象或复现武力业绩,描述周的军事力量与殷的军事力量大决战的过程。整个表演分为六个环节,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周的武力威风。


  第一场表演武王率大军北征,用《周颂》中的<我将>为歌辞:“我天天谋求平定四方,早晚不懈,敬畏上天赋予我的这种责任。


  第二场表演武王克商,用《周颂》中的<武>为歌辞:“武王继承文王的事业,战胜殷商,遏止商纣残害人民,大成其功。”


  第三场表演武王征伐南国,用《周颂》中的<赉>为歌辞:“普天同庆,我的征伐是求太平,让天下听从周的命令。”


  第四场表演是武王使周朝天平基本稳定,用《周颂》的<般>为歌辞:“周朝的疆域已经广大,高山大河壮观非常;各方伯酋敬答武王,服从命令。”


  第五场表演武王派出周、召二公指挥战役,用《周颂》的<酌>为歌辞:“我军阵容威严,将获大胜,我把王师交付二公指挥。将士都会听从你们的指挥,出色地表现自己的英勇。”


  第六场表演武王胜利回朝,用《周颂》的<恒>为歌辞:“武王平定了四方,保卫了国土,安定了周室,从而使万邦和协,屡有丰年。”


  为了震慑殷商旧人和彰显武功的作用,周王把献俘的政治意义扩展到极大化并固定为既定程度。最有宣传效力的两个环节是杀一批重要的俘虏和把最重要的敌军首领的头挂在战旗上。


  后者是以纣王之头和他的两个妻子的头为“馘”(祭品)的。当时的场面是:武王主持献祭典礼,姜尚扛着挂有纣王头白旗、挂着纣王二妻头的赤旗进入庙中,报告献上的“馘”的名称;随后,次重量级的敌首(与旗)一同进庙,逐渐形成盛会之状。


  为了让殷商旧族放弃对往日荣耀的留恋以及由此而生反叛之心,周的意识形态宣传便强化对他们的三点宣传。《逸周书·商誓解》记载此三点分别为:


  一周国虽小,之所以克商是出自天命,纣王违反汤的传统政策才导致今天革命;二,殷商贵族与纣不同,后者乃独夫民贼,前者只要听命于周则可安居乐业;三,不要不敬天命和周命,否则会遭刑(杀)罚。


  一派强者的威风,既便恩中亦带威胁,哪有什么道德之感。当然,孔子所歌颂的是周代既定的制度,也就是说逐渐向道德化渐进了的制度,特别是周公辅助成王以来确立的秩序与创造的繁荣。然而周的“道德话语”也出了大问题,它的意识形态是“两乎皮”的,甚至是挂羊头、卖狗肉。


  《尚书·周书》之<大诰说>:“天命不僭……”,而在<康诰>中则说:“天命不于常”。前者是对殷商旧族和各个封国及百姓说的,一句话:你休想取代我,周之坐江山乃天命。后者是对内部人即宗室和当政贵族说的,告诫他们:老天有他的道德评判,搞不好,他会找人替代我们。


  孔子并不在乎这个悖论现象,他看到的是周制的八百年续存,即最后功利效果。这个悖论也造就了中国政治中迷信国家暴力的性格,当“说一套、做一套”的意识形态不起作用时候,强权集团更相信镇压的作用,结果暴力愈甚,亡之愈速。秦与隋的兴勃亡忽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为什么两个统一且强大的王朝(并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存之不久?有人说是选择接班人的问题。而在“接班人”问题往下再看是什么呢?往往是在“说一套、做一套”方面表演的最好的人更具获取最高权力的可能,相反,较差的表演或易于直率发表意见或者掩饰不足的人则与最高权力渐行渐远,终至被边缘化。


  从历史初期的政治性格,渐次沉淀成文化性格,对政治家个人的品格乃至对全民性格的熏陶则成必然之事。所以,百姓中间又形成了一套——“只做过头事,不说过头话”的世俗逻辑规则。之于民,非顺民,即奴隶;非奴隶,即暴民。


  后世史学家虽把儒法两家分为泾渭,但是此两家在方法论上又如此相近,渐使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外儒内法”形成给定本质。


  吕不韦晚于孔子约二百五十年,作为大思想家和编辑专家在《吕氏春秋》中也肆意编造了一个政治神话。在<慎大览(卷)·慎大>篇中说:


  “武王胜殷,入殷,未下舆,命封黄帝之后于铸,封帝尧之后于黎,封舜帝之后于陈。下舆,命封夏后之后于杞,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武王乃恐惧,太息流涕,命周公待殷之遗老,而问殷亡之故,又问众之所说(悦)、民之所欲。”


  很显然,他又一次极度美化了周制,与孔子异曲同工。完全忽略了《大武》的崇武含义,完全忽略了献俘的炫耀含义,更不知“三点训诫”的威慑含义。


  霍管蔡与武庚的叛乱史实,粉碎了吕氏的说法。其粉碎意义并不在叛乱本身,而是霍管蔡三叔对殷之遗民武力监督的真实含义。


  秦的统一更为“吕不韦神话”的破产添了注解。尽管秦赢政逼死了吕不韦,但他的思想与方法论还是受重用的,所谓“杀其人而用其法”也。可是在移周鼎灭六国之后,他并没按慎大的戏路(原则)去表演(执行),而是把六国的财富与宫女全聚于咸阳,就不用说“恐惧”、“太息流涕”之类的了。有的只是兴奋,兴奋得手舞足蹈。


  孔子对周家这套“两乎皮”的制度义无反顾地吹捧,自有他的解释,在《论语·泰伯》中,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此,便比“说一套、做一套”更进了一步。对于老百姓的宣传,不见得有什么效果,所以只有让他们按着你的命令去执行就是了,不必让他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并且,最好的政治情景就是“庶民不议”--人民只有低着头听权力层的召呼、支使,而不发表不同的意见,最终导致了拿人不当人的结果:在上者为牧羊人,在下者是羊(被牧者);在上者是父母(官),在下者是儿女(民)。


  要使达成这么个高度一致的状态,实非易事。宣传不起作用,就要用手段即以诈术蒙蔽,而制造蒙蔽的手段是虐杀,或者直白地说:用一种蒙蔽对付另一种蒙蔽,用一种虐杀对付另一种虐杀。


  西门豹在实践“民可与乐成,未可与虑始”的政治原则是,就充分地使用了以上方法。


  魏文侯在位时,西门豹经翟璜推荐去当邺城令(今河北临漳县)。到任后,他走访民众,了解他们最关注的问题。


  上岁数的老人说:“这个地方有个为河神送新娘子的习俗,致百姓贫苦。”西门豹进一步询问,老者说:“掌乡间教化的三老还有廷掾每年定例收钱,数量达好几百万,但只用其中二三十万用于为河神办喜事,其余绝大部分就与神职人员分了。神职人员要看到草民百姓谁家女儿长得好看,就以给河神相亲为名,指定下来,经过洗礼斋戒后,就放在专用的大床上送给河神。结果是女孩子在床上漂浮几十里后,就沉入河中。人们怕极了,女儿稍好看一点,就怕被订亲给河神,所以城中逃亡的人多,显得空荡。再说,给河神送新娘子,也没挡了发生水灾。”


  西门豹明白了就里,对老人说:“再送亲时,你老人家告诉我一声,我也来参加”。


  果然送亲时,西门豹到场。有社会地位的人也差不多全到了,看热闹的人民有三二千人。西门豹说:“把给河神的新娘子带过来,我看看。”他装模做样地看了一番,说:“这个女子太丑,烦大巫去告诉河伯,改日送好的!”


  于是,西门豹的属吏抱起一个年老巫婆就投到河中去。过了一会儿,他说:“老太太坐得太久了,让弟子催催。”把一个年轻的女巫又投到河中。这样,共扔进三个弟子。又等了一会子,西门豹说:“看来得烦三老去看一下。”结果把三老也扔进河中。


  西门豹装作十分严谨之状,敬等回音。过了好大一会子,他转身请廷掾与当地大户,让他们去个人催一下。他们早被西门豹往河西投人的举动吓坏了,一听这话,敢紧给西门豹叩头,直到头破血流,面色如灰。


  西门豹说:“起来吧,别叩头了,看来河神好客,我们就全回家等吧!”无论邺城官吏还是百姓都大为惊恐,从此后再也没人说给河神娶亲的事了!


  西门豹随后实施开十二渠的水利政策,河水灌溉民田,庄稼大丰收。起初,老百姓嫌开渠的活儿累,不愿干,但西门豹还是强迫他们干下去。他说:“百姓可以与你共享成果,但不愿与你共起计划,今天父老子弟虽然认为我苦了他们,百年后必思念我的好处!”


  西门豹治邺的故事脍炙人口,也成了历代敢放开手脚做事的官员的历史心理依托,所谓“凡事不求皆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是也。


  什么叫无愧于心?很难界定。比方说:我被迫给上司去送钱,这事儿在老百姓看来不对;但我的上司还得给他的上司送,这就是社会风气,我心里无愧。老百姓们不理解我的难处,那是因为他们目光短浅。孔夫子不是说吗:“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西门豹不是说吗:“民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中国的英雄主义与民粹主义的联姻概由此而始。


  西门豹治邺的故事是《史记·滑稽列传》的一个附录,由《史记》的另一位作者(也是续补者)褚少孙先生补写。褚少孙的知识修养比司马迁要高,是西汉末年元、成帝间的博士。他替司马迁补了《史记》的残缺,补记的有《武帝纪》、《三王世家》、《滑稽列传》三篇,使该三篇趋于完整。


  褚少孙补做<滑稽列传·西门豹治邺>的目的是:“可以览观扬意,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以游心骇耳……”简言之,他写的是让人震惊的故事,而绝非宣传西门豹的蒙蔽与虐杀的倾向即西门豹主义。


  “滑稽”二字本指古时的一种酒器(“滑”本音为“骨”),能不断地往外流酒,后人则引伸比喻能言善辩、行事机敏的人,有使不完的鬼点子。为什么后世一定把西门豹主义奉为英雄主义呢?概因西门豹消除“河伯娶妇”的陋俗后,还开立凿了十二渠,引河水灌溉民田,农业收成大增。


  胜王败寇,这是中华文化的铁律!倘使十二渠不成(历史上发生过开发水利失败的事),他的名声就会是另外一种说法。习惯的道德粗线条,会简地衡量一切的!但是在褚少孙先生看来,无论西门豹之于后事的功劳多么大,他做的事仍是“游心骇耳”,让人闻所未闻!


  滑稽,仅是“滑稽”二字能概括西门豹主义就太轻松了。


  它饱含着蒙蔽与虐杀的血腥,包含着在上者任意使用权威的自由,沉淀成于“惩罚过度”的文化习性。


  北宋时期,还有人上演过类似的历史闹剧。不过,那里杀的是一个人(一个揩公家油的小吏),故事也远没西门豹治邺更滑稽,很庄重,但同样“游心骇耳”,让人再次体会到“蒙蔽与虐杀”的深刻内在关系。


  西门豹创立的虐杀传统在此后的中国历史上屡有表现,官方强势使那些借法律以逞智慧的人能够随意使用量刑幅度和按自己的意愿呈虐杀之变态心理。--从这点上看,虐杀又是精神病政治的一个突出特点,它与有心理疾病的皇帝屡存于中国历史这一事实相互映照。


  东汉顺帝刘保时代,黄昌【注5】因敢于法外杀人,被称为“神明”,而他成为“神明”的背景就是皇帝刘保是在惊恐万状的政变中被推上台的,而在他执政时,有名的外戚梁冀的势力已经形成。整个国家一片暴戾之气。黄昌的暴戾经由一个小小的盗窃案,爆发出来。


  黄任宛令时,有人偷了他的车盖,他没有吱声,暗中观察;经暗访,得知了是手下负责治安的贼曹(相当于公安局长)偷的。于是派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捣贼曹家,拿获赃物,杀了曹全家。由于他杀人狠毒,“百姓大战惧,皆称神明。”


  东汉袭西汉法律体系,授予长吏(行政区域的一把手)有专杀的权力,但很少有人使用。黄昌如此专杀,连后人如宋代刑法学专家郑克【注6】都认为“收其家,一时杀戮,则残酷已甚矣。”


  残酷是这类法外施法者的习性,黄昌的爱好就是“政尚严猛,好发伏奸”。更为严重的是,他有严重的抑郁症,总怀疑别人瞧不起自己或看自己的笑话儿。他在后来一个地方当县官时,有一家姓彭的富豪,临着县衙盖了一处高楼。每当黄昌从县政府出来时,彭家的妇女们就由高处往下观看。这大大伤了黄昌的自尊心,找了个理由把彭姓富豪抓了起来,判处了死刑。


  如此残酷,就不能用“游心骇耳”四个字来概括了。郑克虽然对黄昌的歹毒有所批评,但对与自己同为北宋的张咏“一钱诛吏”的残酷却只字不提反而大力赞扬张咏第二次斩吏的决断力。


  北宋太平兴国(公元976年至983年)间,鄂州崇阳县(今湖北崇阳县)知县张咏某日见一小吏从库房中匆忙出来,头发上挂了一个铜钱。张咏喝问钱的来源,小吏从容回答:“拿的库里的,怎么样!”。张咏本以为他干这种事会胆小,没想到还理直气壮。张咏变了脸,下令打小吏板子。小吏也气急了:“一个小钱算什么,你能打我,却不能杀我。”语气饱含挑衅与威胁。张咏也气急败坏,提起笔写了一个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斩!”拿刀在手,砍下小吏的人头。


  张咏知道这个杀人是不合法亦不合程序,所以向上级写了“申府自劾”(自己揭发自己)的报告。结果是,不但没受处分,反而日见升迁。皇帝赵光义(已改名赵炅)很赏识他的肃贪行为,一直让他当到枢密直学士(总参谋长)、兼掌三班院(组织部长)。到真宗朝时,他仍身居要职。


  在发生了“一钱诛吏”的事件并受到皇帝的肯定后,张咏于十几年后再行越法杀人之举,并且也很奏效。淳化五年(公元995年),他以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本职兼西川路(治所亦在成都)同捉贼招安使【注7】期间,消灭的主李顺王小波主力,李王余部尚有活力,但官军有所懈怠。其中有一个军吏犯了轻微过错,张咏下令决杖(打军棍)处置。没想到小吏不服,极力申辩。张便有心用“一钱诛吏”的办法处置小吏,便语激小吏:“莫非你想吃一剑?”小吏高叫:“决杖不得,吃剑则得”向张反叫板。张见小吏上套儿,下令拉出去,斩首。其余军吏都吓坏了,面面相觑……


  相比两次越法杀人,第二次还有些道理,可称为:实行紧急状态法下的非常措施。以现代法律程序来判论一千多年前的案例,当然很牵强。而问题是,撇开程序法不论,仅从文化积淀角度来论,这无疑是在鼓励为官者可以使用超越法律的手法来达到政绩目的。比方说,尽管我雇佣黑社会对付拆迁中的“钉子户”,不管冲突如何,只要我建成了漂亮的高楼大厦、花园广场,什么程序、什么法制,都得服从政绩。所以,西门豹主义与张咏主义仍是今天依法行政的一个巨大的文化障碍,与张咏之肃贪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宋初的高级国策竟然鼓励贪污。贪污也成为位高权重的大臣的自保手段,比如赵普力以经济上的不廉洁表明自己无政治野心。张咏反以一个小吏的人头来表明自己肃贪的决心。


  清朝时,鼓励贪污仍然是皇帝收拢重臣的一个办法。乾隆操此术尤精,只看他放纵李侍尧就明白了
  李侍尧出身贵族世家,汉军镶黄旗人,其四世祖李永芳是清朝的开国元勋,其父当过户部尚书。他以有才而闻名官场:一是识人、用人准确,部下为之争光;二是评论时政,切中要害。因为这二项,乾隆皇帝称之为“天下奇才”。但他也是个人格分裂型的巨贪。任云贵总督时,尽卖官之能事,下级知府无不以行贿而得职。当地有治铸场,许多县官兼任最高管理者(厂员)。有时又专任此职,原任暂空。有一厂员任满,要求调回本职,李侍尧向这位县级官员一次要了八千两银子。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42

        李侍尧办案也多施巧夺之计,如案中写明赃物六百两黄金,李侍尧大笔一挥改为六十两。结了案,五百四十两黄金就成了他自己的了。


  为稳定自己的位置,他还百般回护自己的下级,如在先后在两广总督任上包庇总兵李星垣。


  李侍尧终于因贪渎而犯罪,由于涉案面广、数额巨大,大大震惊了乾隆皇帝,感叹道:“今李侍尧既有此等败露之案,天下督抚又何能让朕深信乎?”因此在乾隆四十五年判了李侍尧死刑,等秋后处决。但是,乾隆经多方权衡,决心释放李侍尧,让他赴任陕甘总督,稍后又转任闽浙总督。乾隆宽贷并重用他的原因有三:其一,李侍尧祖上为清家开国功臣,不宜对功臣之后采取过重的惩罚,否则被认为无恩;其二,李侍尧勤干有为,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其三,若以罪身免刑,遇国家紧急之时,他会效死力,这叫“收买人心”。


  果然,李侍尧在转任闽浙总督后,对台湾“乱民”林文爽武装暴动事件进行了血腥的镇压。由于这一功绩,李待尧被乾隆皇帝赐“袭伯爵”,并在台湾建了生祠,再入二十功臣表,图像挂入紫光阁。


  台湾民变直接原因是台湾总兵柴大纪、知府孙景燧一批贪官任贪赎、剥夺人民所致,间接的原因是他包庇柴孙二人所致。为了保住自己,他与前来督军的协办大学士福安康推出柴大纪,以柴“声名狼藉、纵兵激变”为名,将柴处弃市之刑,以谢台湾人民,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岛内紧张局势。可见,贪官也善使蒙蔽与虐杀之术!此时,孙景燧已被“乱民”打死,否则他的头也会被李侍尧借来一用的。


  中国历史有一个奇怪的回归圈:历代政府都高喊反贪,但最终又皆因腐败而导致政治效率低下以致于亡国。究其原因的三:其一,官僚集团之间的互保;其二,皇帝循情用人;三是,官吏基数庞大,重禄养廉不起作用。其中第二项尤为重要,使腐败成为一个“包庇链”。
  
  谁比谁也傻不哪里去
  
  中国人讨论人际关系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谁比谁也傻不哪里去,只是有个好不好意思!”
  此话颇有道理,且屡经史实验证明。强力集团以为百姓傻,让老百姓“由之”而不“知之”;而百姓在历史口头相传的经验中也逐渐积累成对付假话的系统。比方说,陈胜可以利用“狐鸣呼曰:大楚日兴陈胜王”的表达方式,刘福通可以利用“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的表达方式,来聚集资源。但这些还不具有直接向上分利的性质,远不如五代的藩镇割据以实力加假话对上表演蒙蔽之术。这就是中国俗语所说“乱世出英雄”的社会机制。在高压镇制的社会,你不说假话也得说假话,否则牢狱、杀戮随之而来;而一旦镇制渐失效力,利己的假话便大力盛行。这种假话几乎不用面对百姓,面对权力资源才是最合适的。所以,后人总结道“老不看《三国》”,以防愈老愈奸,而《三国》(话本与演义)把权力体系外的假话系统发展到了顶峰,并冠以美名,曰:谋略。孙坚匿藏玉玺潜逃回江东的理由,编得是美丽的假话;刘备为了号召随从,可以把自己说成是“帝室之胄”;曹操早以保护皇帝安全为由,把首都迁到自己的势利范围内。


  尤其曹操,还可唐而皇之发布一道文告(实际上是给皇上的威胁信),说:我不要封地,只要兵权,因为天下没有我,不知道几个要称王称霸了。皇帝被这一套假话给蒙住了!


  五代期间,远非三国几股势力之状,概因相对于“三国”的后来人学得了向上蒙蔽的本领,并将它发展成一种“学问”。这门“学问”不是曹操那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了,而是农民和无业游民出身的社会底层人士。形象地说,是一个高干子弟孙权驾驭着一帮社会流氓刘备及其同类。


  中国五代时,军士擅立主帅,以致于逼主帅为他们当皇帝也非“游心骇耳”之事,所以,赵匡胤当上皇帝后仍惴惴不安,怕有人重复昨天的故事。在赵匡胤之前,已经发过四次类似的事情。


  藩帅是个比皇帝更能提供现实利益的源泉。史学家总结为“藩帅劫财之风,甚于盗贼;强夺枉杀,无复人理。”


  李匡俦被晋军打败,逃向沧州去躲难,随行的妓妾奴仆很多,更随运大批财宝、器械,沧州刺史卢彦威未等李匡俦到沧州,先杀奔景州,尽劫其财,并杀了李……


  高允权是延州令,他妻子是巨富刘景岩的孙女。但这并不能成为刘家自保的理由,高允权一心吞并刘家财产,就诬称刘家谋反,杀了岳祖父……


  此类大案时有发生,士兵掠夺的小事更不可胜数了。


  最厉害的还不是以上所述,而是士兵擅行废立之权--下层社会对上层的蒙蔽于此也最为“精彩”。藩镇越横暴,皇帝越迁就;皇帝越迁就,藩镇则更横行无忌。藩镇的权力名义来源是朝廷,实则来自士兵;没有兵,则无以称武力。最后这个政治食物链越加发达,竟至于天子即位,须由军士擁立。被士兵擁立为帝的(最后成败暂不论),先后有李嗣源【注8】、王从珂、郭威、石敬瑭、杨光远、符彦饶、赵匡胤,至于被擁立为藩帅的,人数更多。


  一位叫赵在礼的将领,被军士皇甫晖所逼迫,据邺城造反。后唐庄宗派遣大将李嗣源讨伐,刚想下令攻城,军吏(排长级级军官)张某忽然在自己队伍里点火并嚎叫。李嗣派训斥他(不敢明称刑罚),张却反驳说:“城中人有什么罪过,只是想回家不被批准而急了眼。今天我们该和城中合为一股,让庄宗在(漳)河南称帝,将军你在(漳)河北称帝。”李连怕带急地说:“使不得,使不得”士兵们随即大叫:“你不干,有人干;我们这些人如狼似虎,怕什么!”在安重诲、霍彦威等人部将的劝说下,李无可奈何地与叛将赵在礼合为一处,并当了皇帝。


  平叛者成为反叛者,显示出以底层社会对付权力阶层的力量。蒙蔽的力量掌握在实力阶层,便发挥着无穷的政治威力。李嗣源若不从,遭虐杀是毫无疑问的。


  此前的黄巢之乱时,就发生过军士自推节度使的事件。唐朝武宁节度使支详派遣部将时薄率军同黄巢作战,没料到士兵大呼造反,趁乱赶走了支详,共推时薄为留后。名将王师范为青州节度使王敬武之子,敬武死,军士公推师范为留后。到了五代,这种推举成了军事民主的一种通用法则或“学问”。


  仅从政治文明的角度讲,中国五代之乱象当是传统文化中意识形态“挂羊头,卖狗肉”之两说法的最高成本期。“天命不僭”的那套说法再也不起作用了,“天命不于常”倒成了常态。朝廷何以迁就藩镇,概因两乎皮的意识形态欺骗法已完全失灵,一切均凭最现实的力量来说话。没有了文明秩序,也就不需要意识形态;一切凭实力说话,再好的说教也带不来利益。相反,由力量发出的命令体系起了作用,军士推举什么人作帅,朝廷只有追加认可的义务而没更改或训斥的权力。至于军士推出皇帝来,不是旧帝分割江山便是取而代之。


  一切都颠倒过来了,军士对皇帝及名义上的权力集团的法则或“学问”是:“君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君可以与之乐成,不可以与之虑始”。干起来再说,绝不计较他们听不听、愿不愿意。


  下层给上层的心理威慑是巨大的。仍以赵在礼被逼而反为例:


  军士皇甫晖在因戍兵思归之时,首先劫持了一名杨姓中级军官,杨不从,皇甫晖便杀了他。皇甫晖不死心,找了一名小校,小校不从,又杀之。随后,他提着两颗人头去找赵在礼,就一句话:“不干,就跟他二人一样!”赵在礼已听见皇甫晖闹事儿的消息,但他不敢出去制止,只盼别找到自己头上。结果,怕事儿躲不了事儿。一个军士改变了他的命运。


  乱世与帝国末世也是文人倒霉的世道,东汉末的党锢之祸、明末的东林之难当是史书最具代表意义的。而唐之末,其迫害规模虽不如前后两者,但惨烈程度又高于两者,称之为“虐杀”再贴切不过!


  唐昭宣帝天祐二年(公元905年)夏四月,天空出现慧星,慧星贯穿天空。朱温的得力助手柳璨请人占卜,结果是:“群臣都得遭灾,应杀人以应天意。”


  柳就将自己一向不喜欢的人(多数是文人)列了个名单交给朱,说:“这一帮人都对您心怀不满,该杀,以止天灾。”李振【注9】也说:“您想成大业,就得杀这帮人。这些人浮薄难制,不如现在全部除掉!”


  朱温(此时已名全忠)同意柳李的建议。


  第一步是将名单的人如独孤损、裴枢等先贬官,看一下反应。结果,贵族们吓坏了,科举出身的人也同样胆怯。柳李二人更加猖狂,凡是有人以名节自居,必遭贬斥。


  第二步是集中杀戮。到了六月初一,将裴枢等三十人召集在一起,一夜间全部杀掉并将尸体全部投入黄河。李振说:“这些人平时自诩为清流,这回我把他们全扔进黄泥滚滚的大河,让他们永为浊流!”


  朱大笑,赏识李的手腕。


  李振当年也是文人,想走科举的路子,不过几次考试未中,所以,对科举出身的官员特别憎恨。


  每当一个稳定的历史时期出现后,特别是权力阶层过上长期的享乐生活之后,所谓以史为鉴的古训便成了无用之物。所以,中国历史往往以复制为变化特征,而不会出现真正的革命。满情入关后,陶醉在汉化的成功中。因为他们大收康熙时代尊崇儒学(教)的成果,并借着在儒学(教)伦理中取得的文化合法化,大肆杀戮顺民中精英分子--那些被他们认定的有反叛意识的文人。


  从康熙八年(1669)的被称为“入关以来的创典”的祭孔,到五十一年(1712)提高朱熹的政治待遇--配享孔庙,四十三年之间完成主流意识形态的转化实属不易。伴随着文化合法化的确立,蒙蔽与虐杀的习性再度成为历史性张扬的景观。


  整个所谓的康乾盛世成中国有史以来文字狱发生率最高的时期。从康熙二十一年(1682)的朱方旦案到乾隆四十六年尹嘉铨(1781)案,刚刚不到一百年(99年),平均不到十年就发生一起重大的文字狱。


  严酷的精神迫害,使社会的精神生活向三方面转化:其一,知识分子在公开层面下进行活动,(针对此点,乾隆三十九年即1774年,公布聚众结盟罪);其二,无涉政治的文字消遣的兴盛,(康熙五十三年即1714年,下谕,禁市售淫乱小说);其三,秘密宗教的兴起。


  清家接续历史上的蒙蔽与虐杀政策,收到了效果,二百六十七年的统治,有一百年是用文化杀戮--更直接的蒙蔽与虐杀手段统治的。这使整个统治集团产生了严重的误判,以为自己永远是主流即“天命不僭”。尤其镇压了来自体制的变革即“戊戌变法”之后,统治心理更加骄固。其实,这时,社会的实际情况已经大变了。以其力禁的书籍为例,有了相当的复活力,在光绪中期,姚瑾元就印出了传世禁书目录,并借“方今圣人在上,稽古右文,百无忌讳”的保护流行起来……


  公元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革命党排满的学说震动了清廷,清廷发布上谕说:“今有不逞之徒,制造革命排满学说,远近扇惑,淆乱是非。考查他们的行为,实为假党派,暗行他们叛逆的阴谋。若不剀切宣布,严行查禁,恐欺骗日久,愚民无知,被他们蒙蔽,必至人心不安,异说纷纭,不仅有害地方治安,而且也会阻碍新政。”--允许自己继续蒙蔽百姓,却不容新的“扇动”兴起。所谓新政,就是刘坤一、张之洞1901年提倡的“变法事案”,即从学校制度与工商业制度的改进为主的政策。


  当清廷感到压力实在巨大时,也试图有所改进,在查禁革命党的同时,设立了考察政治馆,选派王公大臣出国考察各国政治。次年秋(1906),宣布预备立宪。但是并只是“宣布”而未定出具体日期,只说等数年后规模粗具,再行宣布实期。


  “数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在社会公众(尤其经历变法失败的热心知识分子)看来,这不过是一种蒙蔽而已。况且,预备立宪的方向也很有问题呢:“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于舆论”。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必再费笔墨。但留给人们的沉重的课题是:为什么取得了文化合法性的满清也不善向历史学习了呢?而是对历史的“蒙蔽与虐杀”的花活情有独钟,却不断翻新呢?


  满清没有重演五代十国的闹剧,但袁世凯却集皇甫晖、赵匡胤的蒙蔽技术于一身。先是朝鲜学生问题,袁世凯到达平壤时,朝鲜“内乱”已经平静下来,但是他还是电请清廷派兵,终于引发了甲午之战。他希图加快清廷灭亡的速度,为自己奔向最高权力扫清障碍。其次,在与革命军的谈判中,他的两头蒙蔽起了作用,终于使清廷自愿地宣布退位。


  蒙蔽,终于使大清王朝在二十世纪初写下了结束自己历史使命的最后一纸文件。


  经济上的蒙蔽与虐杀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直至今天的一种社会生态与政治治术。


  经济上的虐杀以汉武帝刘彻时期的杨可告缗为最著,以巩固盐铁的国家专营政策为高峰,经唐宋明的官民经济权利争夺,再到清代的漕远,完成了对经济虐杀的反制,形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最完整版本。


  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也就是刘彻主动挑起与匈奴战争的第十六年,连绵不断的征伐造成了国家财政极度紧张,于是下达缗钱令:对商人、高利贷者和作坊主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纳税人要向国家呈报财产和收入;呈报不实者,没收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该法令还鼓励举报,一经查实,告发者可得被告发者一半的财产。


  率先实行举报的是一位叫杨可的官员,但他没针对任何一个具体人,只是说民间逃缗的情况非常普遍。准确地说,杨可告缗只能是一篇写给皇帝的调查报告。但是这篇调查报告却引发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中产以上的人家大都被报告。再加上酷吏杜周【注10】的介入,情况更加严重。刘彻派遣朝廷高官御史、廷尉正、廷尉监到各地督办,没收了民间大量的钱财、田地、房产,犯法的被罚作奴婢的人也不计其数。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44

          这种经济虐杀带来了可怕的后果:做买卖的中产人家全破了产,国内贸易额急骤下降,人民生也多有不便;老百姓怕被罚没,开始大吃大喝、穿好的,不再积蓄财产……


  由于汉武帝的昏悖狂乱,西汉自文景之治打下的财政基础与社会基础遭到了大规模的破坏。他的儿子,昭帝刘弗陵为了恢复国家的基础,向社会资深有士即贤良、文学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恢复到文帝时代的社会状况,让大家讲勤俭、讲宽厚,但民间的主要意见是建议废除盐铁国家专营政策,不要与民争利,而后才可推行礼教。然而,民间的建议遭到中央财政主管高官桑弘羊【注11】的断然否定,他说:“盐、铁、酒等项专卖和均输制度是国家大事,是用来控制四夷、安定边塞的根本,不能够除。”


  稍后,双方虽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终于官方占了主导地位,民间自由市场主义彻底破产。从此,中国国家专制主义的经济性格形成了。


  民间对经济专制也屡有反抗,以致形成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最著名的当属黄巢因贩私盐而反抗当局、方腊因保护漆园利益而指斥花石纲两件,而明代的平民与矿使之争则“很现代”地反映了公共权力过度介入经济生活的恶果。


  明神宗朱翊钧统治中期,为扭转国家财政亏空,不仅向各地派遣矿监税使【注12】,而且官方还自营开矿。府军前卫副千户仲春给皇帝写信说:他自愿去开矿,并用收入帮助国家上项目。朱准奏。在动议之初给事中程绍工、杨应文坚决反对,并举了实例,说:“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命采矿,事自十月实行到三十六年底,派了四十多名官员,派士兵一千多人,成本开支为三万两银子,结果矿石收入才两万八千两,得不偿失”朱不听二人建议,执意发展官方开矿事业。马上,又命户部官员戴绍科、锦衣卫官员杨宗汝到汝南(今河南汝南)开矿。朝廷不少官员一见此举有利可图,便上书请外派开矿。詹事府录事曾长庆、锦衣卫百户吴应骐奏请在山西夏邑(今山西闻喜南)开矿,府军后卫指挥方中允奏请在青州(今山东益都)、沂州(今山东监沂)开矿,以神宗一一批准。


  这些“下乡”的官员们实际上自己并不亲自经营,而是雇佣经理人,把各矿产地的平民中的富户组织起来,指定为矿头。


  神宗见官办矿业有收入,便派自己亲信的人去亲自开矿,派三位太监下去:张忠去山西,曹全去浙江,赵钦去陕西。


  从开矿中取税本质上没什么不好,但苛敛暴征导致了事与愿违。不仅如此,官方还开起店来,经营布匹。绒毛等民间品,刑部待郎吕坤上书皇帝,但神宗不搭理他的建议。


  在建议中,吕坤说:


  洮州(今甘肃临洮)、兰州的绒毛,山西的绸布,浙江、直隶的绢帛,积存起来没有用处。如果有一定的服饰制度,每年用一千匹就够了。这样就可以收服江南、山西、陕西的人心。采伐木材的危害太大,不用说受饥渴和中了瘴气瘟疫而死的人;一棵大树砍倒后,一千个人也很难移动它,运输中遇到险处而摔死的常有百人。如果能减少木材的尺寸,削减木材的数量,就会收服川、贵、湖广一带的人心。矿税没有利益可得,就强迫民间交纳银子,百姓无力交纳,就搜刮官库中的银子来代替,这难道是开矿的本意吗?如果真能命各省的使臣严格禁止散出矿砂,不许借用民间或库中银两来抵矿税,这样就可以收服各省的人心。自从赵承勋上奏说开店可以获利后,皇店就开设了。朝廷派出开店的内宫太监而且给他们很大的权力。冯保只开设了八个店,能够有几间店堂?而每年获利四千两银子,不从市民那里夺取,能从什么地方得到呢?真能撤销各个皇店的内监,就可以收服京都地区的人心。


  风阳巡抚李三才请求停收矿税,神宗仍置之不理。在短短的五年内竟然激起四起的民变: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发生了山东临清民变,差点把税监马堂打死;同年,荆州发生了民变,商人和市民几千人冲击荆州府衙,要打死税监陈奉;万历二十九年春,武昌又发民变,针对目标仍是陈奉,陈奉的六个随从被扔进长江;同年六月,苏州暴发民乱,太监孙隆的随行人员被杀……


  如果说明朝商人与民众的正面反抗还给日后的皇权集团留下了可资治政的教训的话,那么到清代的漕运制度中出现分利集团之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发展成了最完整版本。首先,它不再需要朝廷上的辩论即民间代表(贤良文学)与大夫的交锋;其次,也没有必要采取暴力手段对付掌权者,只是大家都慢慢地从中抽取利益,你知我知,互不干涉就是了。


  漕运是中国古代的重要经济制度,自秦确立至清放弃,中间几无变化。漕运对首都在西部与北方的王朝尤为重要,是不容破坏的经济命脉,所以,明末发生周顺昌案时,毛一鹭为渲染事态的严重性,上报说“谋断水道,劫漕舟”(见第三章)。为一个退休官员的被捕引发小规模的冲突,事儿不算大,但要闹到“断水道、劫漕舟”则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对清朝来说,漕运的恢复也是王朝政治有效绩的表现。清王朝建国不久,经过大力整治,由南方往北京运送的漕粮又恢复到了明代的最好水平,达400万石。与此同时,从漕运中分利的各个集团也形成了。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48

         首先,是征粮者即征购集团,他们一边增加给粮农交粮的扣秤率(去杂质的估计量),另一方面向上报告时抬高管理费的额度。并且从这个源头往下形成了一个分利“食物链”或流水线:州县取之于民,弁丁取之于州县,部吏仓役又取之于弁丁。


  第二个集团是负责运输的漕务官吏,他们除了一般性剥夺百姓外,还与旗丁联手演戏,让运输人员假装闹事,他们从中调停,结果又多分了一层利润。漕务官员不仅从漕运中直接获取非法利润,而且还利用婚嫁、生日等庆祝活动收取礼金,以致发展到家丁书役等人无不向帮船索取“使费”。最为厉害的一手是与盗贼勾结,把粮船开到一边,从中“抠米”。抠完米后,再往麻袋里灌药水,使麻袋膨胀如不少米的样子,这样,丢失的是小事,未丢的则变了质。


  第三层是运丁也形成自己的体系,除了国家规定的可随船经营的土特产(称为“土宜”外),发展到超限额经营、偷卖耗米(结余下的计划损耗数)、贩运私盐。漕船贩卖私盐已占了全国私盐销售总量的大部分,以致于又形成一种风客集团。


  称为风客的集团以漕船的官方名义为护身符,而粮船又贪图风客所带来的厚利,双方达成私下交易规则,所售的货额风客与丁舵水手三七分成。运丁何乐而不为呢?不用出本钱,自得销售额的百分这三十。


  运丁集团由下往上分利的机制十分厉害,以致制约了最高当权者的决策。康熙中叶以前曾多次禁止运丁出卖口粮(称为行月米),结果每禁一次,北京的米价就猛涨一次。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官方终于认可了余米变卖,称:“向来南粮余米俱准在通州变卖,以资日用。现在各省粮艘陆续抵通,旗丁于兑足正供之外,其所多余米石情愿出售者,仍著恩准,准其就近通粜卖,于市价民食均有裨益。”


  运丁集团还有一手厉害的办法——变卖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的屯田。这种对上蒙蔽的操作确为此之前之所未见。由此也可推知日后的国营垄断行业何以失败,何以有国有资产流失之说,云云。


  屯田是用于补贴运丁收入的,一般每丁可分到二十亩至六十亩不等,概因户籍地区不同而有异。屯田的经营,有时采取少数不出运的军丁承包经营;有时由普通农民佃种,运丁收租。领种屯田的普通农民所出的地租,是对运丁的一种补助,名为“津银”。但这些收入对惯于从漕运上找到高额收入的运丁渐失吸引力,而那些收入不好乃至陷于贫困的运丁干脆就典当或卖掉屯田。


  国家垄断必须产生国家不治的流弊,这几乎是经济只上的铁律,因为不只是越往上越聪明,反而是越往上信息越闭塞。专制社会的下层官吏都有灭火器的作用,他们一项绝对重要的任务就是不让坏消息往上传,等到最高决策者知道了全面信息后,就只有善后的任务了。乾隆四十七年放弃禁卖余米算是一个再典型不过的例子了。


  之于商业或市场,它还有利于民生,但清王朝绝对想不到水手们会成为重要的反政府的政治力量。道光之后,河运难继,议改海运。江苏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陶澍给皇帝写信,要求妥善安置水手,免使“流为匪类”。


  不幸的是,让陶省长说中了,清王朝改行海运和折实(交钱不交粮)两策后,大量水手失业,加入了捻军。
  


  奉公守法的成本太大了
  
  唐人张固在其笔记《幽闲鼓吹》中写了一个中唐时期宰相张延赏怕钱的故事。说是,张宰相得知一件大案涉及不少无辜人士,就召见司法官吏,下令十天内结案,以救无辜。但第二天就有人以许钱的方式来阻止他再催办,写了个条子:“给你三万贯,别再问此案。”张延赏不吃这一套,把条子给撒了。第三天桌上又有了条子:“给你五万。”他更生气了,明令两天内审结此案。不期第五天上,桌上又一个纸条儿,标价十万。这下他不发怒了,说:“钱至十万可通神,我惧祸矣!”,从此再也不过问这个案子了。中唐以来,官风败坏,大臣猛置产业,张延赏却不理会置产业那一套,一个不算贪的官,尚称钱能通神,就不用说见钱兴心的人了。


  《水浒传》的林冲误入白虎节堂,被判处“谋杀未遂”,分明是大冤案。此中也多亏办案法官(官名孔目)孙定既正直善良,又会使处理人际关系,才保住了林冲。在林冲羁押待判前,林冲的亲戚先不敢问事件的是非曲直,便打通关节。一求林冲在牢里(看守所)不受罪,二是为日后庭审时有人帮一把。第十四(<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简短的两句话,说到要害处:


  林冲的家里自来送饭,一面使钱,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亦来买上告下,使作钱帛。


  书中没表孙定收了钱没有,但一句“买上告下”也就说明问题了。拿了钱,给办事儿,就不错了。宋朝的骗子似乎特别多【注13】,马植三句大话,竟然当上了全权大使【注14】。多亏林冲与岳父都有社会地位,再加上使钱,才侥幸活了一命。光有社会地位也不行,不使钱也白搭。就象今天百姓俗语:“天下哪有用唾沫粘的事儿呀!”


  鲁智深鲠直无比,一怒之下可打死恶霸并弃了官职,但在“上下使钱”这点上他也不敢含糊。


  为了林冲,他也得给两个谋害林冲性命未遂的公人钱,只是他这钱后面还一根线儿--“威胁”(第十回):


  鲁智深又取出一二十两银子与林冲,把二三两与两个公人道:“你两个撮鸟,本来路上砍了你两个头,兄弟面上饶你两个鸟命。如今没路了,休生多心。”两个道:“再怎敢,皆高太尉差遣。”接了银子。


  林冲到了服刑地点,也是一味地打点。先给臭骂他的差拔五两钱子,并陪上笑脸:“差拔哥哥,些小薄礼,休嫌轻微。”并及时让差拔给管营(狱长)带了十两银子。


  “钱能通神”,林冲虽是个清廉的武官,但也深谙官场规矩、人情世故。“让你骂个够,给了钱你就不骂了!”--林冲的经验告诉自己,耐等变化。


  果不其然,刚才还要把他打个粉骨碎身的差拔,却一改刚才的道具化(官式表达),说:


  “林教头,我也闻你的好名字,端的是个好男子,想是高太尉陷害你了。虽然目下暂受苦,久后必然发迹。”小额的贿赂还是有用的,差拔的表达不仅更人性化,而且还放弃了与高太尉表面上保持一致的“政治上的正确”。可见,小小差拔(相当于科股级干部)也是无奈。为了生活或者说提高生活质量,他得争收额外收入,故此先夸大手中权力的作用--“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少间叫你便见功效。”当见林冲懂路子、识关节时,马上改用另一套话语体系。不能单恨其世侩,更知所处之无奈。


  有趣的是,差拔还敢欺骗自己的上级即管营(狱长),将林冲行贿的十两银子给扣了一半儿,“原来差拔落了五两银子,只将五两银子并书来见管营。”玩得够高、够油,胆子也是从千百次试验中练出来。
  林冲陷入不曾料想的恶境,自觉按游戏规则行事,算是识时务,但内心也总有不满之处,在差拔拿了他的银子与柴进给管的书信走后,叹道:“有钱可以通神,此语无差。”


  一声叹气,算是无可奈何的心理平衡吧!


  从识时务的规则中,林冲明白了许多,从理想主义变成了现实主义。尤其差拔态度的进一步友好,对他触动很大。差拔由诈怒而说同情话,由说同情话再指点应对管营的方法,让林冲现实了许多。


  差拔指点林冲:“少间管营来点你,要打一百杀威棒时,你便只说你一路患病未曾痊可。我自来与你支吾。要瞒了生人的眼。”管营那一关,已不成其为关。林冲也顺势要求“开了项上栅亦好”,并以二三两银子为代价。


  开栅之前,差拔不失时机地点拔林冲,告诉他钱换人情有多么重要:


  林教头,我十分周全你,教看天王堂时,这是营中第一样省力气的勾当,早晚只烧香扫地便了。你看别的囚徒,从早起直做到晚,尚不饶他。还有一等无人情的,拔地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


  林冲懂了,彻底地懂了。他失望了,对社会彻底失望了。还好,差拔还叫他“林教头”;还好,看在钱和柴进书信的面上,让他看天王堂。如果不是高俅丧心病狂地采取进一步的迫害措施,林冲也许会将就着刑满,再也没了雄心,在无可奈中活着,了却余生。


  神仙也无奈高俅的权力欲,没能压住他高举起的屠刀。结果一场大火不仅烧了沧州草料场,还烧沸了济州的梁山水泊。


  与林冲的识时务相比,武松似乎不懂识时务这一套(见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镇平安寨,施恩重夺快活林>。在发配到孟州监狱后,有十数个囚徒告诉他要贿赂差拔,得个好的软环境。武松却说:银子有是有,只得是好声好气的要,才给;不然,一文不给。差拔对武松诈怒(--这是差拔职业的一贯伎俩),武松强硬地顶了他:


  你倒来发话,指望老爷送人情与你,半文也没有,我精拳头有一双相送!金银有些,留了自买酒吃!看你怎地奈何我,没地里把我发回阳谷县去不成?


  好在,管营即施恩的父亲想利用武松,才没对武松打杀威棒。


  高俅官至太尉,也得求人,求押差的小吏董超、薛霸害取林冲的性命。直接发命令不好使,写个条子让下面的人去办又怕把柄在别人手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拿钱去收买。


  人们一说到贿赂,就想到草民给官员送钱、小官给大官送钱,岂不见大官求小官也得花钱。第十四中写道:


  酒至数杯,那人去袖里取出十两金子,放在桌上,说道:“二位端公,各收五两,有些小事烦及。”……“你二位也知林冲和太尉是对头。今奉太尉钧旨,教将这十两金子送与二位。望你两个领诺,不必远去,只就前面僻静处把林冲结果了,就彼讨纸回状回来便了。若开封府但有话说,太尉自行分付,不妨行事。”


  花钱请人干坏事儿,总得把底牌说清了,闹不好小人物也能翻大船。中间人陆谦说得到位,开封府那边二位别顾虑,由我去摆平。


  不过高太尉位高权重,给上十两黄金就不少了。卢俊义按身价绝比不上林冲,毕竟林冲是官方人物,而卢俊义是民间的。就算有半个官身,“员外”一名也不甚值钱。但因他是家财巨亿的大财主,害命的价格也就高了。被铁臂膊蔡福讥为“割猫尾巴拌猫儿饭”的李固(卢俊义的仆人),一出手就是五十两蒜条金,让蔡福结果了卢俊义。这还不算上下打点的钱。蔡福一脸不快,李固马上把价格提升到一百两黄金。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写得这场交易淋漓尽致,一个急于害命,一个借机提价。最后还是由卖方出了价:


  李固,你割猫儿尾拌猫儿饭,北京恁地有名的一个员外,只直这一百两金子?你若要我倒地他,不是我诈你,只把五百两金子与我!


  也是李固点儿背,梁山派来的代表一出手就是一千两黄金。柴进还客气地对蔡福说,这是个薄礼。从交易报价上,保命的把害命的一方给压下去了。更何况,李固翻了脸没什么了不起的,甚至连金子都无须退他;要是柴进那帮人翻了脸,蔡家兄弟的灭门之灾就来了。


  梁山强人的“黑暗的公正”,蔡氏兄弟早已知晓。


  李固白费了五百两黄金,没害了旧主,又找押送卢俊义的公人使钱。不过这回是说大给小,实给了两大锭银子,许了五十两蒜条金。许得真不少,比高太尉实给的十两多多了,两位公人选择了成交。


  世间求人的事儿有小有大。小的如借个家什器物,大的如解狱脱灾。大事求人、花钱也乃在情理之中,要说投降也得求人花钱,似乎只有《水浒传》上有。仅此一点,施罗二人不愧洞明世事、看穿历史的圣手、巨匠,《水浒传》也不枉为旷世奇书。


  朝廷方面早有招安的议论。最早是梁中书北京(治今河北邯郸市大名县)惨败后,他老丈人蔡京蔡太师向皇帝禀奏时,有一位叫赵鼎的官员主张招安。结果由于蔡太师迷信武力,力主剿灭,还当场斥责赵鼎长匪盗的志气。那时皇帝也不太明白梁山的实力,主张用武,当场批准了蔡京罢黜赵鼎的建议。


  到了后来,童贯高俅两人重兵征剿,大败而归,朝廷方才有了招安的舆论环境。又出了宿太尉敢当重任。无论赵鼎还是宿太尉多少有秦观(少游)、苏轼(东坡)的影子,因为他们力主让造反者回到主流社会来。秦观在《淮海集·盗贼篇》中写道(其实是一篇奏章):“臣以为销亡大盗之求,莫过于笼络天下之俊杰。”文中所谓“大盗”是指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危害的有才有勇之士,用现代术语来就是被边缘化的能量分子。那些人除了在国内造反外,还能跑到国外去帮助敌国。华州狂士张元济即为实例,他因屡试不第,出走西夏,为夏王元昊出谋画策,进攻北宋,造成了严重的边患。苏轼在给皇帝的上奏中说:“至于京东西、河北东西、陕西五路,盖自古英雄豪杰之场,其人沉鸷勇悍可以任事,然其治声律、读经义,以与吴楚闽蜀之人争得失于毫末之间,则彼有不仕而已……”接来的结果是,这些人因不得仕,就有不满之心,不满之心到了极端就会造反。所以,朝廷不能专以文辞取人。要让做小吏的也有升为大官的希望,而不致于起来造反。招安理论可以说是北宋后期至整个南宋结束的重要社会学、政治学学术与现实问题。南宋末叶的华岳在《平戎十策》中,专门讨论如何招徕江湖领袖的问题,让他们回到主流社会来。


  造反者要想以武装实力为依托或资本,寻求与朝廷的合作,也得寻找门路。


  宋江他们经分析后,第一目标是选皇帝的情人李师师,为此燕青还主动推掉了一次艳遇的机会。要是轮到今天的人们,有这么好机遇肯定不会放过的。在梁山出发之初,就准备了充足的财物,“收拾金珠细软之物两大笼子”。第八十一回<燕青月夜遇道君,戴宗定讲赚萧让>中,对戴宗与燕青用钱打通关节的主次之分,颇有层次感。到李师师家时,“燕青打开帕子,摊在桌上,都是金珠宝贝器皿。”;去宿太尉家时,却是“打夹了一笼子金珠细软之物,拿了书信,径投宿太尉府中来。”一个帕子,一个笼子,因人而异,因作用不同而量不同。


  宿太尉既是忠心效力朝廷的人,又是对宋江等人抱以同情的人,算是个忠臣循官了。他没怎么计较细节上的问题,收下了梁山好汉的礼物--“宿太尉使人收了金珠宝物,已有在心。”


  收钱办事,就相当不错了,这钱总比李固花的五百两黄金要值。施罗二人对宿太尉收金银的细节虽未更多描写,但通过第八十二回<梁山泊分金大买市,宋公明全伙受招安>写张叔夜拒收礼物,写下了自己的用心,以诗赞张叔夜:“风流太守来传信,便把黄金作饯行,捧献再三原不受,一廉水月更分明。”


  张太守不受,不等于梁山好汉中止送礼。等招安礼毕,第二天清晨宿太尉走时,“宋江亲捧一盘金珠,到宿太尉幕次,再拜献上。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49

奉公守法的成本难以计算
  
  刘太公是那些奉公守法的农村富人的典型形象,要是没有匪盗的兴起,他只小心地维持与官府的关系就是了。问题是,社会不会因他的善良的愿望而不出现麻烦。桃花庄遇上了小霸王那样的山贼。


  刘太公向鲁智深诉苦(第五回<小霸王醉入销金帐,花和尚大闹桃花村>)说:


  老汉止有这个小女,今年方得一十九岁。被此间有座山,唤做桃花山,近来山上有两个大王扎了寨栅,聚集着五七百人,打家劫舍。此间青州军官捕盗,禁他不得。因来老汉庄上讲进奉,见了老汉女儿,撇下二十两金子,一缎红匹为定礼,选着今夜好日,晚间来入赘老汉庄上。又和他争执不得,因此烦恼。


  刘太公向鲁智深诉了苦并表明不是因他鲁智深来才烦恼,即“非是争师父一个人”。鲁智深一向行侠好义,热情地出来管这桩强迫成亲的事儿。鲁智深并没说要打周通,只是说劝劝他,并吹嘘“便是铁石心肠也劝得他转”。刘太公还是不放心,告诫鲁智深要注意说话方式:“只是不要捋虎须。”


  怕侠客给惹出事,但又不得不抱一线希望,毕竟这场将到的婚姻太不合传统了。等强盗来临时,老太公跪在地上进酒。周通说,你是我老丈人,怎么给我下跪呢?老汉说,我只是大王你治下的一个小户主而已。


  施罗二人写此的真意是说,当时财主们活得也挺累,尤其是小财主,夹在官府与盗贼之间,两面应付。鲁智深虽此时为僧人、为游侠,底子还是官身而来。只是那年代官里没有鲁提辖那么好的官,才不得不曲笔如此。


  刘太公虽然演技不错,先是玩了周通一把,但绝没想到新房里发生打斗,并把贼人打得狼狈逃窜。周通留下话,你个老东西等着瞧。


  没辙了!刘太公扯住鲁智深说:“和尚你苦了老汉一家儿。”


  刘太公也实在无可奈何。拒绝强盗,不但丢了女儿,还会给庄子引来不堪设想的后果;报告官府,不但要舍些银子,更重要的是官府无能,打不过山贼;现在求这和尚一救,没想到出了乱子。


  这可怎么办?一个年近六旬的人却像个小孩子似地扯住鲁智深的衣服,寻求心理庇护。


  结果还好,周通在李忠带领下要报仇时,却认出了鲁智深,化干戈为玉帛,一场风波就此而止。看来只有和侠客--准盗贼挂上钩,才有幸免于难。也许这是动乱中国社会中的一条规律。


  按正常人的理解,晁盖是不该选择造反这条路的,因为他是富人,并且从祖上以来一直是富人。然而,他面临的社会让他苦恼不堪,从苦恼中又悟出些道理:既然天下将乱,我为什么不趁乱而为,显下英雄本色呢?


  书中写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第十四回<赤发鬼醉卧灵官殿,晁天王认义东溪村>)这分明是一种准备,一种反常。看一下郑屠那类的城市小财主,还要讨个妾,过个快活,怎么他晁盖不但不讨妾,竟然连正室也不要呢?论条件,他晁盖光靠祖上的财富就够过好日子了,而郑屠呢有时自己还得亲上肉案。


  后来的一个典型情节,给了初步答案。朱仝雷横二人并率十九个手下(土兵,警察临时工)来到东溪村,晁盖一番表面热情,“一面教庄客安排酒食管待,先把汤来吃。”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那时该说银子不是自己长腿儿跑来的。但毕竟这种应付少不了。在两位都头(巡警大队正副队长)临走时,他还能送些银子。虽说这是为了救刘唐,但日常这类应付是少不了的。


  晁盖内心里不想当冤大头,可世道如此不应付怎么办呢?只等时机成熟,一票捞回并更多地获取便是了。他的钱不光向官府花,也向江湖花。“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不安份的心,昭然若揭。


  他晁盖能忍,但绝不像刘太公那样窝囊,以致于把女儿送给山贼,还给山贼叩头,说什么“我本大王治下小户”。该对手露出真面目时,他也绝不客气。《水浒传》第十四回花了不少笔墨描绘“托塔天王”诨号的来历:


  郓城县管下东门外有两个村坊,一个东溪村,一个西溪村,只隔着一条大溪。当初西溪村常常有鬼,白日迷人下水在溪里,无可奈何。忽一日,有个僧人经过,村中人备细说知此事。僧人指个去处,教用青石凿个宝塔,放于所在,镇住溪边。其时西溪村的鬼,都赶过东溪村来。那时晁盖得知了大怒,从溪里走将过去,把青石宝塔独自夺了过来东溪边放下。因此人皆称他做托塔天王。晁盖独霸在那村坊,江湖上都闻他名字。


  虽然这是赢得美名的壮举,但毕竟是小儿科,远没曹操那样伟大。


  从历史上追索,他的事业榜样应该是曹操。曹操少年时代,飞鹰走狗,不治家产,到了看到社会大变来临之际却悄然身退。官不做了,钱不挣了。《魏书》(非陈寿《三国志》之<魏书>,乃此前王沈所著《魏书》)记载说:


  “于是权臣专朝,贵戚横恣。太祖不能违道取容,数数干忤,恐为家祸,遂乞留宿卫。拜议郎,常托疾病,辄告归乡里;筑室城外,春夏习读书传,秋冬弋猎,以自娱乐。”哪里是“娱乐”,分明是在为一项事业做准备。读书是为积累或补充知识,而打猎是为锻炼身体。很明显,小说中的晁盖远没事实中的曹操有品位。曹操的目标是国家权力,而晁盖只限于作村野一霸。不过,野心家毕竟是野心家。曹操在关键时刻,把家卖了,招募军队;晁盖在关键时刻也弃了山庄,去夺取更大的财富,以至当上更大的“霸”。晁盖的“霸”的目标也从东西两村转向了更大的地域比如征伐曾头市。作为一个土财主,他不再受原来生活方式的制约了。
  
  未真成名者最怕平庸地死去
  
  卢俊义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比谨小慎微的刘太公富,比目光短浅的晁盖要有本事,但是他最后也被夹住了,夹在了官与贼之间。他心中一直企盼自己有所作为,捞得功名。他不怕死,但就怕平庸地死去。他卢俊义不缺钱,只缺一个象样的官位来证明自己的能力。甚至说他的钱多得让他心里不平衡。他手下光管理人员就四五十人,当铺的规模由此可见一斑。这种财与官的失衡,让他时刻在寻找机会;寻找机会的人总是倾向探知命运之未来,所以吴用到他门口卖卦时,几句大话就让他上了套儿。与刘太公夹在了有形的贼与侠中间不同,卢员外把自己夹在了无形的官与有形的贼之间。但他不怕贼,甚主动向贼挑衅,以寻找一个扬名立世的机会。他为摆脱平庸的死,按“算卦先生”的指点去东南千里外避灾,途径梁山的脚下,不顾李固的苦劝,在载货的小车子上插上了旗子,旗子上的口号(诗)说:“慷慨北京卢俊义,远驮货物离乡地。一心只要捉强人,那时方表男儿志!”(第六十一回<吴用智赚玉麒麟,张顺夜闹金沙滩>)。不惟如此,他还训斥极力自保的李固,那番训斥也是他内心世界长期压抑的一种宣泄,也是志向宣言:


  你省的甚么!这等燕雀,安敢与鸿鹄厮并!【注15】我思量平生学的一身本事,不曾逢见买主,今日幸然逢此机会,不就这里发卖,更待何时!……撇了货物不打紧,且收拾车子捉人,把这贼首解上京师,请功受赏,方表我平生之愿!……”


  贼们已经给他设计好了实现自我的机会,那就是上山入伙,与他那个一直企盼进入并提供攀升机会的系统进行斗争。在身陷困境之时,他不认可这一安排,变化的只是把对自己过高的评价往下降了一些。到了被俘上山时,他还坚持自己的信念:“生为大宋人,死为大宋鬼”。


  卢俊义在日常生活中,就被渴望成功的欲望所煎熬,所以他很少顾及或根本就不顾及世间琐事,这恰是生活悲剧的种子。到了燕青向他诉说家变--卢员外的妻子与财务总监合成一家时,他还大骂燕青。倒是贾氏的理性分析,让他明白了些许道理:“丈夫,虚事难入公门,实情难以抵对,自古丈夫造反,妻子不首,不奈有情皮肉,无情杖子。”


  梁中书的酷刑让他清醒了许多,只好屈招。


  一切英雄梦都破灭了!不仅丰饶家资并美艳的娘子要易手,恐怕性命也保不住了,更不用谈表平生之愿了。


  在两种力量的挤压中,他的命运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他本来力求进入的系统,猛力地把他踹了出来;他不想进入的系统,却一把将他拉了进来。


  如果他甘于平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但平庸不是他的本性!


作者: 蔡根    时间: 2007-10-16 16:50

【注1】霍光(?-公元前68年)西汉大臣。字子孟。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骠骑将军霍去病之弟。初为郎,继任诸曹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常侍武帝左右,很受武帝亲信。武帝卒,他与桑弘羊等同受遗诏,立昭帝。昭帝即位时只八岁,他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封博陆侯。昭帝卒,又迎立昌邑王刘贺为帝。不久废去,另迎立宣帝。先后执政二十余年。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曾以昭帝名义令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盐铁会议。
  

【注2】《水浒传》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无为军,张顺活捉黄文炳>中描写道: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众多好汉看割了黄文炳,都来草堂与宋江道贺。
  

【注3】汪文言(?-1625年)明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初史守泰,字士克。万历末游北京,捐监生,助太监破齐、楚、浙三党。天启时魏忠贤杀王安,一度受累下狱。四年(1624)因与东林党人友善,忤魏党,下镇抚司狱。后得黄尊素援救,改廷杖除名。不久再下镇抚司狱。次年被许显纯毙于狱。魏党且用其名造假供词,以陷害杨涟、左光斗等。
  

【注4】张溥(1602-1641年)明苏州太仓(今属江苏)人,字乾初,改天如,号西铭,师事徐光启,少时嗜学,所读书必手抄。诗文敏捷,与同里张采齐名,号“娄东二张”。崇祯二年(1629),集江南诸社合为“复社”,倡复古学,以嗣“东林”自诩。四年成进士,授庶吉士,乞归葬亲。六年主“复社”虎丘大。
  

【注5】黄昌(?-公元142年),字圣真,余姚(今浙江余姚)人,曾任宛(今河南南阳)县令,官终太中大夫。名列《反汉书·酷吏列传》。
  

【注6】郑克,生卒不详,宋开封人,宣和六年进士,曾作湖州提刑司干官。据前代《疑狱集》补充成《折狱龟鉴》,多记破案方法。
  

【注7】该职是专为讨平李顺、王小波事件而设的临时职务,李顺为王小波的妹夫。
  

【注8】李嗣源(866或867-933年)五代后唐皇帝。公元926-933年在位。沙陀部人,原名邈吉烈。李克用养子。以战功官至蕃汉内外马步军总管。同光元年(923),领兵取汴梁,灭后梁。四年,后唐庄宗在兵变中被杀,入洛阳监国。好位后改名亶,改元天成。尝杀酷吏也谦,褒廉吏,罢官人、伶官,废内库,注意民间疾苦,社会矛盾有所缓和。但因文盲君临朝廷,无驾驭能力。又兼用人不明,姑息藩镇,权臣安重诲跋扈,次子李从荣骄纵,以致变乱迭起。弥留之际,从荣举兵反,饮恨而死。葬徽陵,谥圣德和武皇帝,庙号明宗。
  

【注9】李振(?-923年)唐河西(治今甘肃武威)人,字兴绪。潞州节度使李抱真曾孙。唐末为金吾卫将军,依附朱温,辟为郓州节度副使。唐昭宗被宦官刘季述等所废,他劝朱温扶昭宗复位以立功,为朱温所倚重。遂恃势狂妄专横,每至京师,必贬降朝官,被人视为“鸱枭”。天复四年(904),奉朱温命,使朱友恭等弑昭宗。又建议朱温归罪朱友恭等而杀之。因累举进士不第,尤忌士人。后梁建国,官户部尚书、崇政院使。后唐来后梁,被杀。
  

【注10】杜周(?-公元前94年),南阳杜衍人(今河南南阳西南),元封二年(前109),任张汤的助手,后升御史中丞。治狱方法同张汤,唯从帝命不依法。任廷尉,大行酷法,下狱者至十万人,天汉三年(前99),因办桑弘羊案有功,升御史大夫。子孙皆官,信列三公,家财累数万贯。
  

【注11】桑弘羊(公元前152-公元前80年),洛阳人,汉武帝时曾作治粟都尉,领大司农,主持订立盐铁酒类官营专卖政策。到昭帝时仍司此任。后与上官桀谋废昭帝,事泄,遭族诛。
  

【注12】矿监税使明方历时派出开矿征税之宦官。其时,内府开支庞大,加经数次用兵,致使财政拮据。遂自二十四年(1596)起派遣宦官,分赴各地开矿征税,所到之处,纠集地方无赖,横索民财。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送入内府之矿税银达三百万两,其贪污中饱又数倍于此。使得工商凋敝,民不聊生,引起各地大规模市民反抗斗争和部分官僚的强烈反对。神宗迫于形势,于三十三年下诏,停止开矿。光宗即位,复下诏撤回税使。
  

【注13】平民社会的骗局,有美人局、掉包计、诈赌、水功德等。水功德局在几项骗术中最为高明,社会上专有一帮人勾结官府、笼络要人,并将一比十地夸大自己的能力。于是,那些求转调、升迁的官员就求他们,那些求个官职的士人也主动靠近他们,遇上大麻烦的人也找他们疏通关节。但只要人们上了他们的套,就得不住地且大批量地花钱。办成了事儿,他们就更有吹嘘的资本了,办不成就赖你运气差。这些人中也有什么事儿也办不成的,起初就是为了骗你钱。就像是今天,一个求官的人说不定会碰上冒牌的高干子弟一样。碰巧办成了,自吹本身;办不成,三推六阻地说一通瞎话,了事。办不成事儿的居绝大多数,要么叫“水功德局”呢。“水”者,不真也;“局”者,圈套也。
  

【注14】马植本是辽国的大族,官做到光禄勋,品行污秽而家内混乱,为人们所不齿。童贯出使辽国,路过卢沟,进见童贯,献灭辽计策。童贯奇之,更其名为李良嗣。徽宗从其计,赐姓赵,任为秘书丞。灭辽计划,始于此人。
  

【注15】史记·陈涉世家》云: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长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作者: 南华学童    时间: 2007-10-26 14:46

晕头转向的“历史”,只有清醒的人才能明白。

其实“现在”也没有多少人能明白。

因为,不明白自已,也不明白别人。


作者: eastiger    时间: 2007-10-27 13:36
好啊,非常不错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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