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某省工作的小李,近来一下子感觉手头宽裕起来了,自他从省政府机关调到某银行工作后,月收入便从原有的不到2000元一下暴涨到4000多元,而这还不包括价值1000元的理发卡、一年20张电影票以及不用花钱的免费工作餐等福利。
据该省统计局2006年1月25日发布的《200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该省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14162元。换言之,该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1180元。计算一下可知,小李现在的月收入是该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近4倍。
在“北京移动”工作的师先生则告诉记者,他们单位像他这样工作满5年的正式员工,月收入在1万元左右。
事实上,垄断性行业职工除收入高外,还有看不见的、没有反映在账面上的各种福利待遇,由这些福利待遇导致和衍生的行业不公平,更是广受诟病。
“电力企业职工用的都是免费电,通信行业都是免费打电话……”针对公众对垄断行业职工享受福利的质疑,一些垄断行业的职工也频频借助网络进行了辩驳。比如,一位电力企业的职工就介绍说,用福利电还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事,那时他们用电都是包干制,一个月交10元钱,就可以随便用电。现在不行了,电力企业的职工家里都装上了电表,不管谁家用电都得到银行交电费。
据记者了解,现在一些电力企业职工用电,确实如上面那位职工所说的那样,福利电已经在近几年被取消了。但实际上,他们现在所享受到的新福利,远比过去免费用电这种老福利更丰富,更实惠。比如,他们会发各种各样的福利卡,有的是到面包房买面包的卡,有到是到洗衣店洗衣服的卡,还有的是百货商店的购物券、郊区度假村休闲卡。
一位从事电力建设的职工说,他毕业时大部分同学选择去了电网公司和发电厂,他本人则选择去了电力建设单位。毕业11年后,同学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体现了出来。一般来说,电网公司的收入高于电厂,电厂的收入又比建电厂的高。而在电厂中,新电厂的收入要比老电厂高,因为新电厂职工少,人员结构比较合理,人力总成本低于老电厂,发到每个人手里的钱自然比老电厂多。
即便在同一家企业,收入也因“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位电力中专毕业的电力企业职工说,由于他本人是临时工,一年的收入大概是两万元左右,包括补贴、各种名目的奖金和过节的购物券等,而和他同年的正式工收入有的能达到15万元左右。
根据业界的说法,电力企业确实有高薪人员,比如拿年薪的高管、总部人员,经济发达地区或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较好的电网企业,以及一些容量大、人员少、煤耗低的新建发电企业的员工。
一位电力企业的职工甚至说:“正因为待遇好,现在电力系统都快成世袭的了。职工子女读个技校,常常就成正式的了,以前在中专学校,每个班也是先留出一定的名额给职工子女,如果运气好,班上职工子女人数不多,其他人才有机会进入。”
这种状况在交通行业同样存在。据媒体报道,在铁路行业,浙江某站段一线基层职工月收入也就1000余元,而站段负责人的收入已经高达七八千元。
“垄断行业的员工获取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高收入肯定不合理。”长期致力于社会公平研究的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吴忠民教授说,之所以不合理,是因为在这些行业,员工的高收入不是来源于该行业的正常经营收入,而是借助垄断地位获取的高额垄断收入。而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与微软等企业在发展中形成的垄断还不一样,它是由国家行政力量决定并形成的。
吴忠民认为,个人取得合法收入,无非是依据两个指标:一是劳动量;二是劳动要素的投入。拿通讯行业来说,该行业员工的劳动量并不比制造业、服务业员工的单位时间劳动量投入多,因为通讯企业大都是国有企业,其各个劳动要素的投入也都是国家的,和个人没有关系,不能构成这些行业给职工以高待遇的理由。这些垄断行业的产品不按市场规律定价,而是依靠国家给予的垄断地位“攫取”垄断利润,当这些垄断利润的分配权被这些垄断行业自己掌握时,一些企业一边亏损,一边给员工发放高工资、实行高福利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
吴忠民认为,垄断行业对员工实行高福利高工资,是行政权力被滥用的结果,反映的是群体性腐败,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和社会公平。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著名行政法教授马怀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垄断行业出现的“福利腐败”现象,大多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就有了,但由于当时没有形成行业间的巨大差别,职工们还没有在收入、福利上出现巨大的差距。向市场经济转轨后,各行业的发展包括竞争都不一样,有些行业利用其垄断地位,实行高福利,有些行业没有垄断地位,完全进入市场之后失去了原有地位,“垄断福利”的问题就出现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均认为,在分析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形成的原因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行政的力量,是行政这只伸向市场的手制造了垄断行业的“两高现象”。就拿此次商业银行联手收取跨行查询费来说,它们根本不理会社会舆论的反对。这样做的结果,只能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
唐均说,行政力量造成的问题还需要行政手段来解决,关于垄断行业的“两高”现象,近年来虽讨论了很久,但从成果看,一直不理想,原因就在于行政干预不够。
吴忠民则主张,抑制垄断行业的“双高”,最好通过增加垄断行业的竞争和提高行业管理透明度来解决。
“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认为,事实上,近几年国家已经在不断增加垄断行业的竞争了,从刚开始的寡头垄断,逐步向有限竞争发展,但是结果并不理想,除减少了部分社会成本,如降低老百姓公共生活费用和提高了服务水平外,在抑制收入和福利的“双高”方面,成效并不显著。
狄煌建议,除了控制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和成本外,还应该考虑加强行政管理力度,加大行政监察和惩罚力度。
他说,改变垄断行业的“双高”现象,非一日之功,需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通过增加其他弱势人群的收入,抑制垄断行业工资福利提升幅度来双向解决。
摘自淘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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