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关于带薪休假 [打印本页]

作者: xqyou    时间: 2003-7-16 22:34
标题: 关于带薪休假
最近听了员工的一些意见,想在企业内实施带薪休假制度,因为国家对此没有什么硬性规定,原来企业有实施探亲假,现在我的设想是把探亲假取消,实施带薪休假制度,不知大家所在的企业是否有实施这样的制度,给些参考意见,比如一般一年的带薪休假是几天,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可以参考看看.谢谢.
作者: hx023    时间: 2003-7-17 08:28
这是我做的关于公司带薪休假的规定,供参考:

带薪假: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工资以提成方式计者除外),每年可享受8天带薪假期,随工作年限增加每年递增。
1)转正后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假8天;     
2)二年≤ 连续工作时间 < 三年,享受带薪假9天;
3)三年≤ 连续工作时间 < 五年,享受带薪假10天;
4)五年≤ 连续工作时间,  享受带薪假12天。
带薪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以病事假充抵,但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休假者,年终未休完天数按加班工资支付。
作者: huihui    时间: 2003-7-17 16:21
你们公司是按哪类加班工资支付?
作者: hx023    时间: 2003-7-18 08:51
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
作者: 吕飞    时间: 2003-7-18 10:04
斑竹的可以参考,可以理解为年休假(好象国家政策也有规定),后面的假期不休而产生的加班工资,具体操作形式多样,可称之为假期收买,具体多少可在年初薪酬方案中明确。当时我公司这么操作主要是为了多给员工一些收入,仅此而已。
另:探亲假,国家是有规定的,还是在政策制订时不能轻易取消,不过在员工自愿放弃时可做为假期收买。
作者: penny    时间: 2003-7-18 10:27
一般私营企业做的都和版主的差不多,就是天数上有些出入。
国营企业是这样的:员工探亲假另外计算;带薪年假:社会工龄满7年,每年6个工作日的年假;满10年的,每年10天,满15年的,每年14天。最高为14天
作者: 有来有去    时间: 2003-7-18 17:28
我公司是第一年满后7天,第二年八天,由此类推,但15天即封顶。
同时,如果你前一个年度的出勤率不足90%,则明年的年假自动丧失。
作者: lzh0511    时间: 2003-9-8 16:19
,你们带薪假好长啊。
不过不知道大家公司有没有强制休假的制度呢。
作者: zhoujun7    时间: 2003-9-9 09:10
看你们谈到此事,就顺便问一声,探亲假真的就不能取消吗?
作者: hx023    时间: 2003-9-9 09:49
这是公司的一种福利,你公司如果不想设这一种福利也可以,不过国家劳动法中有规定。

一个公司福利都有会给员工的感觉好一些,会留住人,属保健因素
作者: yellowrose    时间: 2003-9-9 16:40
我们公司是这样的,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即可享受带薪假为10天,可拆分了休,也可集中休,但如果有跨周末假期的一并合算.工作满一年至十年享受同样假期,十年以后,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两天.假期为当年有效,过期不补.
作者: dangmo    时间: 2003-9-10 01:27
带薪假只是付不付薪的区分,其可以和事假、探亲假等组成可重叠圆,也就是说一定范围内的事假可以算入带薪假
作者: yuan77    时间: 2003-9-11 15:07
探亲假不是不能取消的吧?!有很多企业更本就不谈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03-14国发[1981]36号)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从国家的规定,我认为: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这里规定了那些地方应实行探亲假,以及那些人适合。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这里明确说明了只有在公休假日无法团聚的(一般指达要到在公休假日团聚一夜半白天),因为这规定是国家在1981年制定的(尚未有新规定),以现在双休日,很多人就无法享受探亲价的。(如企业在上海,江浙这些最多7个就能到达的城市,都是能在双休日团聚的,可以不给探亲价)

但是,作为一项福利,就看你怎么用了。呵呵。。。。
作者: hellen    时间: 2003-9-17 17:25
其中的奥妙大家不明白吗?
作者: wh2517    时间: 2007-6-18 10:45

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使探亲假和带薪年假很好的结合的呢?

比如说,探亲假的适用范围为外地员工距离在200公里以上的,带薪年假针对公司近距离员工

。他们的设计根据司龄和绩效来做。


作者: 浅浅    时间: 2007-6-18 12:01

我们现在是

z   2年者带薪年假5个工作日;

z   3-5年者带薪年假10个工作日;

z   5年以上者带薪年假15个工作日。

曾经是满1-2年是5个工作日,后来改成现在这样了。

不过,国家好象有规定,在第一年内就应该有带薪年假。


作者: yuanfn001    时间: 2007-6-18 15:19

比较同意一楼的观点,正式录用后按照工作年限增加,不可累计!至于休息的天数可以通过员工沟通,以及与老伴协商确定,但是对于带薪年假不能休的处理,值得商榷,本身带薪年假属于福利性质,如果不休就按照加班发放工资,有些欠妥,还是要从长计议的好!


作者: 联华策划    时间: 2007-6-18 15:32
我们的只有3天啊
作者: 黄欣    时间: 2007-6-18 20:47
10天到一个月不等,都看工作时间长短的吧.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bbs.21manager.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