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诉称,根据WindowsXP系统自动更新的警告,他在笔记本电脑上安装了“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程序,安装后才知道,该程序将在计算机内永久存在,而且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微软公司。
陆某认为,安装此程序时,微软提供了格式合同,自己只能同意,而实际上这一程序将对计算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造成重大威胁,对他行使计算机所有权造成妨碍。
陆某请求法院撤消微软与他订立的安装许可协议,判令微软将公开获取的个人信息删除、提供卸载工具,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道歉。同时,陆某还要求微软以合理的方式提供技术服务,并赔偿1350元。
昨天,微软(中国)公司公关部李可佳称,已经接到法院的通知,但是根据公司规定,不针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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