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这种一味追求所谓的“创新”的现象比比皆是:
营销部门:在老品牌还没有建设好的时候就急于推出新品牌(结果新品牌未打响、老品牌已衰落),在原先的品牌价值主张还很有吸引力的时候就急于推出新品牌的品牌价值主张(结果新主张未深入人心、老主张已被人淡忘)。
销售部门:还没有把老产品卖好就整天吵着要卖新产品(结果新产品没卖好、老产品已滞销),还没有把已有渠道和区域的工作做好就迫不及待地进入新渠道和新区域(结果两种渠道和区域的工作表现都不尽人意)。
研发部门:在老的原料和配方还很好用的时候就仓促地推销性能尚不稳定的新原料和新配方(结果新的东西很不稳定、老的东西却己废弃)。
生产部门:在原有的技术设备还可以利用的时候就四处去采购新设备(结果新设备没人会用、老设备没有维护)。
财务部门:不好好遵守保守的会计原则,而是尝试什么“创造性设计”去资本市场上圈钱(结果受到监管部门的怀疑和审查)。
人事部门:在老员工的状况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地大举招募新人(结果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浪费和争斗)。
IT部门:在原先成本不高的硬件和软件系统还用得好好的情况下就激动地换上代价高昂的新系统(结果新系统老出问题、老系统己无法恢复)。
高管层:在老的理念、理论和战略还很有效的时候就赶时髦地推出新理念、新理论和新战略(结果搞得企业缺乏明确一致的方向)。
…………
所有这一切都是打着“创新”的旗号,披着“创新”的外衣进行的。这种看法和做法有一个共同的假定:新的总是好的,总是对的,总是有效的。其实,这一假设是经不起推敲的、站不住脚跟的。
2004年,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前营销总裁写了一本书,标题叫“Renovate Before You Innovate-Why Doing the New Thing May Not Be the Right Thing”,翻译成中文是“创新之前要翻新——为什么做新的事不一定是对的事”,他的观点与我不谋而合:一味的创新就是轻易的放弃,这不仅是懒惰的,而且是危险的。万事万物都有个度,企业对创新的追求也不应该过头,而应该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已经在做的、正确而有效的事(就算这件事用时髦眼光看来未必有新意)。企业不能为了创新就轻易抛弃旧的东西,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企业还是应该坚持“有所变、有所不变”的精神,否则朝令夕改、三心二意是无法成就大事的,好比烧水,要坚持烧下去,不要一壶未开就换另一壶来烧,结果到头来一壶水也未烧开。
我们不是一味地反对创新,而是希望中国的企业在创新的过程中不要忘记了固本培元、刨根问底和循序渐进等宝贵精神。如果我们因为追求创新而丧失了这些精神,那么所谓的创新只能是表面上的,而下面隐藏着很大的危险。有太多美好的旧东西,比如中国的一些老字号、老品牌,已经在“创新”的高歌猛进中奄奄一息,甚至一命呜呼了。这一教训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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