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10月20日、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党纪政纪开除处分。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5月15日至6月30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cnr.cn或www.cnradio.com)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cn) 中央电视台(www.cctv.com)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www.abp.gov.cn) 国家广电人才网(www.rfthr.com) (二)现场报名时间是9月1日至9月25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 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06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报名时,当场摄取报名人员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加口试)。 五、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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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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