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如何让员工卖命(精彩案例) ( 发表时间:2007-7-17 16:01:38 ) | 楼主 |
南方网讯 沃尔玛的全球供货网络有1万个供货商,他们面临同样的压力:不断降低成本。其结果就是工人的长时间劳作、低工资和恶劣的工作条件。
为一条短裤几分钱的成本斤斤计较
在科斯莫斯制衣厂的铁屋顶下,37岁的伊莎贝尔·莱伊斯已经工作了11年。她现在的任务是给衬衣上袖子。她每天工作10个小时,一共要上1200件衬衣,换句话说,就是一分钟要上完两件衬衣的袖子,一只袖子只能用15秒。莱伊斯说,定额在不断增加,而工资却是原地踏步——莱伊斯的周薪约合35美元。她的老板也在抱怨美国客户一直要求压低价格,所以工人们劳动时间延长,工资降低。这家制衣厂最大的客户就是沃尔玛。
如果不吃止痛片,莱伊斯现在根本没法端起炒锅,也没法抱起自己几个月大的女儿。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的公司,会为一条短裤成本少几分钱多几分钱斤斤计较。答案其实很简单:沃尔玛本来就是在讨价还价之中建立起的庞大商业帝国,执着地削减成本是成就它全球经营强势的主要手段。
以位于美国阿肯色州的总部为核心,沃尔玛建立了一个拥有1万家供货商的网络,沃尔玛的顾客在全世界寻找最便宜的商品,沃尔玛则不断压低供货商的产品价格。竞争就这样展开:一个小贩跟另一个小贩,一个国家跟另一个国家,一个比着一个降价。
在洪都拉斯,这种低价压力已经将经理们推到了崩溃的边缘。沃尔玛是一家名为“汉索尔纺织公司”的大型成衣制作厂的最大客户。该厂雇用了1600名工人,多数是女工。车间里机器不停地“嗡嗡”作响,随处可见裁好的衣片和上下翻飞的手。一件件衬衣从流水线上下来,贴上沃尔玛的价签——8.63美元。
沃尔玛现在付给汉索尔的价钱是每件衬衣3美元,比去年还低了几个美分。为了降低成本,洪都拉斯的工厂都在想方设法提高效率,用得最多的办法是裁员。目前全国的生产量与3年前一样,但工人的数量减少了20%.
对于洪都拉斯的经济发展来说,沃尔玛的劳力需求是一剂猛药。这个国家有600万缺乏技能的劳动力,制衣是为数不多的可以解决就业问题的几个行业之一。沃尔玛还在试图转向成本更低的地方,这使洪都拉斯忧心忡忡。
为了最低价,选择离开美国
不过十几年前,沃尔玛还在努力将产品制造放在美国国内。1985年,沃尔玛的创始人沃尔顿推出他的“回到美国”计划,并且承诺给每件本土制造的产品高出5%的出厂价。直到1992年,沃尔顿还宣称他的计划创造了10万个就业机会,是一种变革的力量。
但是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很快来临。美国带头打破贸易壁垒,国家间的货物和资金流动越来越容易。沃尔玛于是静悄悄地加入了寻找最廉价劳动力的行列。
卖100美元的衬衫出厂价不到一美元
在孟加拉,沃尔玛是最有势力的“公民”,“他”可以让港务局官员不顾工人领袖们的反对,建造5个集装箱码头,并且交由私营管理。去年孟加拉对美国出口额是19亿美元,沃尔玛所设工厂的产品占到其中的14%.
孟加拉承受的低价压力更大。在设厂后的几年内,沃尔玛要求孟加拉人把产品价格下压50%.沃尔玛给孟加拉人带来了欧洲服装的样品。每件零售价在100—130美元之间,却要求他们的出厂价定在10美元一打。孟加拉的厂商无能为力,因为沃尔玛掀起的是“席卷全球的风暴”。
沃尔玛是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孟加拉的。沃尔玛惊喜地发现这个国家有大量贫困的年轻女子,可以为了1小时几美分的工资夜以继日地工作。孟加拉有近一半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工会组织的调查结果还显示,沃尔玛雇用了5万童工。席可·那兹玛就曾是一名童工。她在达卡的一家制衣厂上班。为了完成沃尔玛的巨额订单,每个月有5到10天的时间,那兹玛们需要从早上8点干到次日凌晨3点。那兹玛的月薪才21美元左右,但这已经是做保姆或厨师的工资的3倍。
沃尔玛对孟加拉也很重要,孟加拉惟恐被其抛弃。然而沃尔玛对孟加拉不满意。嫌孟加拉的工厂管理差,设备旧,效率低。现在沃尔玛将目光投向中国。比如中国广东的东莞。那里有它需要的一切:低价原材料和劳动力,现代化的工厂设备,高速路和港口,还有宽松的政策。(摘自11月24日美国《洛杉矶时报》)
150万女工集体起诉沃尔玛 抗议其受待遇低于男性
我是个女人,我爱沃尔玛。我猜想这让我成了妇女阶级的叛徒。因为由150万我的女同胞们组成的“集体”正试图起诉这家全球受诋毁最多的公司,理由是它给予女性的待遇要差于男性的待遇。她们这场诉讼是历史上最大一宗雇员集体诉讼案,但它所涉及的问题远不止于性别。如果沃尔玛的女员工能成功地羞辱这家全球最大的企业,那它就有可能改变全美国老板与雇员间的力量平衡。
在沃尔玛,加班加点、报酬过低、压力沉重的单身母亲比比皆是―――顾客和收银员中都有。就沃尔玛门店所在的区域而言,那里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文化差异:他们基本上都是又穷又没受太多教育的人,并且都在为有钱过上好日子而奋斗。这是个美国式悲剧。但一家法庭就能为整个国家解决这个问题吗?
不久以后,以开明著称的加州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审判庭将对这起“女员工状告沃尔玛”案(官方名称:杜克斯告沃尔玛百货)进行听证。但开庭之前的问题并不是该公司有没有亏待过任何女员工,而是150万女员工能否联合起来以性别歧视罪起诉该公司。
这些女性的律师们表示,这是他们数十年来见过的最恶劣的性别歧视案。据他们说,该公司女员工的工资比男员工少,升职也比男员工少。
这种行为合法吗?哪怕在资本主义守护神山姆-沃尔顿所宣扬的上世纪50年代美国版本中不合法。美国民权法禁止这种偏见行为。但是,民权法是否允许基层女员工与管理层太太们联合起来,兴起一场针对这种行为的大规模诉讼,这就不清楚了。
近来,沃尔玛被指控造成了诸多社会恶疾,从城市衰败到剥削移民等都有。过去,只要这些特大购物中心破坏的是低收入的农村地区,那媒体或法院就不太会有激烈的反应,因为对于人间天堂是否被铺平了来建造沃尔玛停车场,没有人会特别在意。
而今,最温顺的人也忍无可忍了,大家都乐于痛恨这家全球最大的企业。正如沃尔玛女员工的公共利益法律顾问所指出的,“人们已准备好打倒沃尔玛”。如果他们赢得有关女员工能否集体上诉的争论,那他们能否证明沃尔玛曾对任何一个女员工有歧视行为就无关紧要了。面对数十亿美元的潜在损失,沃尔玛如果不设法和解,而是上庭比拼,那将是非常愚蠢的举动。
但现在还没到这一步。目前摆在加州上诉法院面前的问题是,美国法律是否允许少数受沃尔玛虐待的女员工来代表至少150万人发起诉讼。这150万人都是自1998年起为该公司工作过的女员工。问题归根结底在于有关集体诉讼“认证”规定的争论。集体诉讼是美国特有的法律行为,旨在赋予小人物法律权利,允许个人以集体形式上诉,因为单独上诉对他们来说太昂贵。
准许这种诉讼的前提是各原告“境遇相似”:它们在法律或事实方面的共有问题必须有关。沃尔玛女员工成功地让一位联邦法官相信,存在足够的共性来认定她们的诉讼是集体诉讼:她们声称,沃尔玛那普遍性的企业文化在整个公司中推动了性别歧视;并且,尽管各门店经理对薪水和晋升决策有着广泛的决定权,但沃尔玛的吝啬文化毒害了所有的经理。
美国商会表示,这是一起“服了类固醇的集体诉讼”。在一份满是斜体字、怒气冲冲的“法院之友”声明(这是行业游说努力的一部分)中,美国商会声称,在认定该案为集体诉讼的同时,那位审判官犯下了一些严重的错误:他允许一位社会学家用“垃圾科学”说服了他,即沃尔玛的企业文化具有性别歧视性;他让原告发起了统计信息可疑的诉讼,且不给被告反驳的机会;而最糟糕的是,对于原告明显互相矛盾的论点,他居然没有追究。原告称,他们的诉讼之所以符合共性标准,既是因为沃尔玛的文化具有严格的制约性,也是因为这种文化让各经理能自行决定每个女员工的薪水。
就连大力抨击公司的第九巡回审判庭也从未认定过如此广泛的集体诉讼。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集体诉讼专家约翰-科菲认为,现在该审判庭也不必这么做。“这并不是一起非此即彼的案件。”他表示。
迫使个别沃尔玛女员工自己起诉公司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样一来,她们就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与这家全球最强大的公司对手抗衡。但也不必以一场全国范围内的集体诉讼作为替代方案,因为这实际上是给了原告勒索其对手的权利。就像在各行各业中一样,必然有一条中间道路可行:组织一个集体,也许以个别州而不是整个国家为基础,它足以引起沃尔玛的关注,而不仅仅是威吓其屈从。
说到底,法庭不是动员大家反对吝啬雇主的场所。法院是执行正义而非强制执行社会责任的。
解释:
有些文章,我怀疑,是不是有人杜撰的,事实上,这个全球第一大的公司,历史上最被诟病的,就是如何对员工!
请楼主原谅哈!
沃尔玛的管理堪称一流,至于流传他的残酷剥削工人之事也并非空穴来风,但大家试想如果不是这个国家或是企业主,沃尔玛又如何去剥削呢?
选择低成本 是沃尔玛的制胜绝招
管理上的东西好与坏就是一线之隔,一线之两面就是需要管理人员的把握。
一些再好的跨国企业文化、制度、流程等到大陆来就有些走调,还美其名说:CC特色。
有人挣钱,就注定了有人要被剥削....社会永远也不可能是公平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也是社会的潜在规则.
大家搞清楚,那些都不是沃尔玛的员工,她们是供应商的员工!沃尔玛只是一个客户,就是买东西的人,你要供应低价商品给沃尔玛,关沃尔玛什么事?你也可以卖100美元一件的衣服给它啊!干嘛卖10美元?
大家要分清主体。
正反两面看,均值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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