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我与物流快递公司的屡屡过招 [打印本页]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6-23 21:47
标题: 我与物流快递公司的屡屡过招
    踏足企业销售物流管理已有六个年头了,五年多的日日夜夜,与形形色色的物流快递公司打过不少交道,也磨擦出了五颜六色的火花。对于当今极之混乱且没有任何成文的物流快递法规保障的物流快递市场,作为第一方物流管理的我,只能劝及所有朋友一句话,为保障自身的利益,谨慎再谨慎,不要只贪图便宜而带来无尽的麻烦和无谓的损失。
 
    近年来,第三方物流成为流通领域一个广泛谈论的话题,企业的物流是选择外包还是自营更能降低成本,也慢慢点燃了各中小型企业的思考。而大部分人对第三方物流的概念是不清晰的,对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模式更为模糊。说到这,似乎有些扯远了,呵呵。
 
    五年多来,我为两家企业供过职,均为企业销售物流管理。第一家企业(下文中简称L公司)的销售物流80%为外包,即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包;第二家企业(下文中简称F公司)的销售物流模式为60%自营,40%外包。与各物流服务商打交道是我日常工作之一,包括从物流服务商的招标到终止合作等系列流程。此文将慢慢回顾过去的几年,我在与各物流快递公司异常事件处理中所运用过的各招各式,或许说是针对异常事件处理的应变方法,当然,并不是每一招每一式我都是成功者。从一件小小的意外事故看当今中国混乱的物流市场,从应变的一招一式厉练我的职场生涯。
 
第一招 愚人节,我坐在被告席上
 
     这事发生在L公司,事情发生距今已有三年了,先整理下思路,随后分享。

作者: redbar    时间: 2007-6-23 23:25
严重抗议索索挖坑!又要害得我们来跳坑了~~~~[em03]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6-23 23:51
 2004年的三月份,发货员按正常流程,委托A物流公司通过汽车运输的方式,将四十套汽车诊断电脑发往上海分公司。A物流公司性质属第三方物流公司,在《物流术语》中对第三方物流的表述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来务模式”。在托运货物后的第三天,我接到A公司业务主管的来电,被告知,四十套产品全部被盗。我左手握着听筒,右手则移动鼠标,调出系统资料,然后在计算器上飞快地计算出,此批货物总价值为人民币六十七万元,这个数值可不小啊。我又找出发货员填写的货物托运书,这下真的懵了,托运书上申保价值一栏很清晰写着十万元。从简单的单证表面看,我方只能获得最少可能也是最多十万元的赔偿。深思片刻后,我精神突然为之一振,A公司还有三个月的运费约人民币二十四万未结付,这可能成为我方手中唯一一个有份量的筹码。
 
    接下来的几天所作的工作便是协助公安机关及A公司收集货物相关单据,证明文件,又是写报告,又是拍照录口供。再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派出所方面案情毫无进展,经请示公司领导,我向A公司发出一文,主要目的是给对方一个期限(本人记性不太好,似乎是给出三个月的限期),到期未追回丢失货物,我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之后,这事就交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了。
    在事发后的几天里,A公司主动向我方提出暂时终止合作,匆忙中,我启用了另一家正在洽谈合作中的H物流公司(通过此次事件,也让我从那时起,会采取同时启用两家以上物流公司进行合作,以备不时之需,此举在06年时又让我得意又庆幸了一把,后文会详细解说)。
 
    因此事件交给了法律顾问跟进,我也就清静了一段日子,偶尔要我提交资料,我便协助。七月份,公司把A公司告上了法庭,不知律师耍了哪一招,不仅打赢了官司,而且索赔价值还在每套产品上增多了一百元。这是值得欣慰的事。通过与律师的了解,我是这么理解的,A公司必须先赔偿我方六十八万元后,我方才支付对方二十几万的运费(前文忘说了,我方与A公司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只有口头协议运费结付方式为90天月结,合作一年多来,可以以我方支付的支票进帐日期为证明我方从未违反过口头协商的结款期限)。可对方迟迟未将赔款付过来,当我和律师前往A公司送法院的执行传票时,A公司竟然没有人出来接传票。此事就这样陷入僵局......
 
    12月底,我方收到法院一张传票,是B公司以拖欠运费为由将我方告上法庭。原来是A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B公司。由于前一次的官司我方以原告的身份打赢,这次以被告的身份出庭,律师很轻松地只是了解一下情况,只派了一名公司代表出庭,交待此次开庭我们的目的就是拖延时间。最终,法官以运费对帐不清为由宣判双方必须对清所有帐目后下次开庭再审。这次开庭,我只是中途送对帐单到庭外,没有见证整个过程。
 
    接下来,又是根据律师的意思,花了几天时间,和B公司的人员当面对清三个多月的每一笔运费,然后,双方签名盖章,再递交法院。再一次收到法院的传票,开庭日期竟是05年4月1日,一个搞笑的日子。那会,我已经调职到ERP项目小组,不在物流中心就职了,但此次事件的经历者只有我还在L公司了,其他的人员包括我的上司都离开公司。没办法,律师通知我,这次开庭结果不管如何,都不会改变A公司必须向我司赔偿六十八万的判决。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先付运费再赔款,另一个是先赔款再付运费。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达到第二个结果。
 
    4月1日下午,我坐在福田区人民法院第**庭,席前摆了两个“被告”的小牌,看着,让我心里很是别扭,很是不爽。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坐在法庭上,一坐就是坐在被告席上,在我的印象中,法庭,是陌生的,被告的身份不如原告的身份来得那么顺眼。虽然不像电视上看的场面那么壮观,律师也没像电视上看到的头顶律师帽,旁听位上也是空无一人,但,置身于这么严肃的环境中,我还是明显地很紧张。记得,法官问了我几个问题,当我答,好像是吧,差不多吧,都被法官那咄咄逼人的眼光吓懵了,只听见,不能回答差不多,好像,只能答是或不是。紧张之余,眼角的余光瞅到了原告律师嘴角露出的窃笑,哼哼,得意啥,不就是坐在被告席上嘛,尽管如此,但,仅代表的是公司行为,并非我的个人行为。
 
    在此次宣判结果出来之前,我已经离开了L公司,至今,我也未曾打听过最终结果。离开L公司,多少与接下来要提到的第二招有些关系。
 
   此次事件,是让我经历成长的一件事,为此,我日后的工作中多了以下几条原则:
1、与合作的物流公司必须签订具有法律保障的合作协议;
2、托运货物必须投保,申保价值必须最少为货物价值的80%;
3、同时启用两家物流公司,不但可以促进物流公司的竞争意识从而提升服务水平,还可防不时之需。
 
第二招  拖欠运费,货物被扣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4 0:01:40编辑过]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6-23 23:56
QUOTE:
以下是引用redbar在2007-6-23 23:25:11的发言:
严重抗议索索挖坑!又要害得我们来跳坑了~~~~[em03]

忘记占位了,竟然让你占了个头坑咔咔,你有灌水嫌疑~~


作者: redbar    时间: 2007-6-24 00:06

接着跳坑!

为什么不去打听结果呢?自己经历过的事情,有个交代也是一种成长!

个人认为同时启用两家都还是不够的!

我的原则是常用2家,后备2家,要一直保持自己一个强势的地位,这样说话腰杆子才硬朗!中气才足


作者: lathe    时间: 2007-6-24 01:39
占个位置,坐下慢慢看!
作者: demotool    时间: 2007-6-24 09:49

我只能做个板凳了.期待下文!


作者: 一千七百年    时间: 2007-6-24 10:08

更新才是硬道理!


作者: haina1982    时间: 2007-6-24 10:14

我站着?

期待ing


作者: disint    时间: 2007-6-24 10:27
等待后续中
作者: ch0826    时间: 2007-6-24 10:51
期待中……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6-24 12:03
标题: 第二招 拖欠运费,货物被扣压

    事件还是发生在L公司。

    在04年货物被盗事件发生后,仓促启用的H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致力于3C领域的第三方物流专业提供商,拥有一支有知识、有能力、充满朝气的年轻的团队(他们的团队是我喜欢的,之后,我还动过加入他们团队的念头,最终这个念头还是被捻断了),属于典型的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H公司是由我的上司直接引入洽谈的,似乎我的上司与H公司的客服经理有着不浅的交情,所以直到今天,我仍然怀疑他们之间有些不可告人的猫腻,当然,只是停留在怀疑的基础上,我也没想过要去证实。

 
    更确切地说,我方从04年一月份起,就偶尔与H公司有过一些业务往来,合作项目只是一些其他物流公司难以满足要求的货物转移,特别是在春节前后,走货困难阶段。现在回想,这一切,都是上司在为H公司介入L公司的业务穿针引线(当时L公司每月的货量确实是一个比较香的诱铒,平均每月的物流费用在十八万左右,物流商们能不虎视耽耽吗?)
 
    那时我在L公司主要负责工作之一便是各物流商的款项支付。H公司在三月份正式长期合作前的所有费用已付清,但从三月份起的任何费用均未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条约(60天月结)结付。而H公司在未支付任何费用的合作期间,仍然一如既往地履行着他们的义务。之后,用H公司的话来说,L公司不履行条约,他们未采取任何违约处理,都是给我上司面子(汗!!!)。关于公司请款,我一直都是按着双方的协议及公司的流程在向公司请款,但公司上头却是一直压制着集团内包括各分公司的各项支出费用,具体原因就不详说了。对此,我,包括我的上司乃到总监,都无能为力。
 
    时间来到04年10月份,L公司拖欠的不仅仅此H公司的运费,当时还有在全国八个城市有仓储合作的Y公司也同样遭此待遇(下文会详解与Y公司的过招)。有一会,我嗅到了我的上司有另觅东家的苗头,同时我深深地感觉到了内乱:上司要走人了,招来一新人,说是顶上司的职位,职务给的却不是经理级别;公司高层从事业部调来一位副总,说是协助物流中心的工作,实际上,在请款的流程上却多了一道关口。
 
    11月初,上司离职了,那时,我着实纳闷了一段时间,与A公司的官司未了,眼下又与众物流商们存在款项支付纠纷,公司上头乍就这么轻易让他走了呢?以后的日子,天盖下来,我只能用我那瘦弱的肩膀硬扛着了。一周后,发货主管对我说,感觉H公司有些不对劲,但具体说不出来。果然,第二天,我们便收到H公司发来的扣货通知,三天来我们所委托发运的货物全都被扣压在H公司的深圳仓库里,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按协议结付运费。上司刚走,对方就采取行动了,这让我加深了对他们关系的怀疑。统计了一下被扣压的货物清单,再与对方核对,扣压的货物价值远远就超过了所需支付的费用金额。我持着一叠资料敲开了新任副总的办公室。
 
    副总、新任上司,我组建成了一支应急小组,奔波在L公司与H公司的会议室,发货主管留在公司负责处理先给重要客户补货等事宜。几经谈判,几经协商,对方没有半点妥协的意思,不收到款(还强调必须以到帐为准)坚决不放一件货。与公司高层的沟通工作就落在副总的身上了,那段时间,真的好累,每个人心中都很清楚,没有钱,根本就不存在商量的空间,但我们却不能放松谈判,试图去寻求一丝突破口。费尽周折,总裁答应了先支付前三个月的运费(大约是十七万吧,具体金额记不得了),对方的口气真的够强硬,收到支票不能算数,非得要到帐,记得付第一张支票偏偏是在周四下午,偏偏支票还让对方背书错了(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换票后偏偏又是在周五下午,等H公司出纳赶去银行进帐时,银行方面回复最快只能到下周一才能到帐了。没办法,自己理亏,只有再过一个煎熬的周末。但是H公司并不是收到第一期支票便能解冻所有货物,唯一可以还价的便是可以由我方提供优先发货明细,他们按单优先放出货物,其他的货物必须视费用结付情况处理。
 
    此事就这么一惊一乍地,拖了两三个月,事件的后期,我都没怎么亲自处理了,请款方面有副总亲自担待,与H公司的周旋就交给了发货主管。那些日子,有如没有枪炮声的战场,却充斥着火药味。事件还是以付清运费,领回货物而告终,为此,得失了不少客户,不知公司高层有没有好好地计算过此中的得与失?
 
    后话:在与H公司周旋的期间,合作,肯定是中止了,难不成还往虎口送羊吗?新任上司给L公司引入了D物流公司合作。
 
第三招   Y公司与D公司干上架了

作者: 黄欣    时间: 2007-6-25 00:19
索索钓家人胃口,建议群起而攻之.[em05][em05][em05]
作者: leejh    时间: 2007-6-25 22:21

非常好,期待下文!


作者: redbar    时间: 2007-6-27 21:17
索索偷懒了哦!两天没下文了~~挖了坑让别人来跳,很不地道哦~~~HOHO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6-27 21:44
标题: 第三招 Y物流与D物流干上架了

    L公司平均每月十八万的物流支出,吸引了不少物流商的眼球,在几个合作物流商的客户群里,L公司对他们来说算得上是重点客户了。前面曾提到,同时启用两家物流商,可让其产生竞争意识从而提升服务质量。竞争可以带来良性促进作用,可以造就双赢乃至多方共赢;亦会造就一些不良因素,以下所讲述的便是一个物流商之间的竞争带来反作用的事件。

 
    L公司是集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全球、全国都设有分公司、办事处,当时我所负责的是国内市场的销售物流。市场经济决定快鱼吃慢鱼这个规则,为抢占市场先机,抢占市场占有率,L公司于03年在全国八大城市设立了分仓库,分仓库由深圳总部物流中心统一管理,租用Y物流所在八大城市的仓库,所有业务包括从总仓到分仓的货物调拔,出入库,发运、配送、存货及帐务管理全部由Y物流全力包揽。而深圳总部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则由D物流承运,这种相互结合外包模式一直被我认为是完美的组合,既可分担风险,又可发挥物流商各自的优势。
 
    这种完美组合也有遇上不完美的时候。因为分仓调拨货量大,每个月只会安排两次调拨,时间排在白天进行;深圳发往各地的货物则是天天均有,时间排在每天下午五点以后。由于时间的错开,Y物流与D物流从来不曾在仓库接货装载时碰上面,且不知不遇则已,一遇则打。记不得是在某月某天了,大清早刚到办公室,发货主管告诉我,昨晚出货时,Y物流的人和D物流的人干架了。初始,我还不以为然,以为是他们眼见竞争对手的货量大,有些不满的心理而闹些的小口角,再一细听,原来还动手干起架来了。干架的表面原因很简单,就只是因为一方的货车停放挡住了另一方的路,由舌战演变成大打出手,还有个别人受了外伤,差点还报了110。这事要闹起来还可大可小呢,最担心的还不是说把关系闹僵了,而是他们两家将火力集中到我方身上,那可是杀我个措手不及啊。
 
    我分别致电给双方的业务经理,两方都各执一词,但我还是听明白了,主要是我这种完美组合的模式非但没有起到激发他们的竞争潜能,反而点燃了他们干架的导火绳。Y物流的经理更直接地和我说,我们Y物流不是没有实力,不是没有能力承接你们这些货物,为什么要分给他们来运载呢?而且我们都是自营的车辆和网络,而他们是卖货的。D物流由于刚合作不久,说话的口气没敢那么嚣张,但言下之意也对将货物分开运载有诸多不满。最后,我对双方说了一番相同的话,首先,你们如此服务态度就已经先把你们所在的公司的形象损坏了,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也大打了折扣。不管你们是否以后仍和我公司合作,我们仍然不会只选用一家服务商,这是原则。至于货量如何分配运载的问题,结合你们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会适当调整的。
 
    之后,结合各物流商的优势,我也会适当地将分仓调拨的货物由D物流负责承运,深圳发各地的货物也会由Y物流承运,当然,如此调整需要做不少的协调工作,但在物流总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有些时候还减少了费用),既满足了两家同行的物流企业的好胜心切,又激发了他们提升服务质量的潜能。但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会多一分心眼甚至忌讳两家包括正在合作中的物流商在公司范围内碰面,但至少会让他们知道,除了你公司,我们仍有另一家公司正使用中,甚至有备用的公司。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5 19:56:54编辑过]

作者: redbar    时间: 2007-6-27 22:43
发货主管有权力,也有责任调控物流公司的车辆的!谁的车该怎么摆,谁该让谁,发货主管说的话还是有威摄力的,不能光发货不发火啊!
作者: fireblem    时间: 2007-6-27 23:20
1、与合作的物流公司必须签订具有法律保障的合作协议;
2、托运货物必须投保,申保价值必须最少为货物价值的80%;
3、同时启用两家物流公司,不但可以促进物流公司的竞争意识从而提升服务水平,还可防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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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实际经验呀,写得又有逻辑,看得真舒服.
问一下,为什么每次都是高层引入物流公司, 公司就没有个方法来判定用哪家好么?比如招标什么的..

作者: leejh    时间: 2007-6-30 06:49

我的经验:运输公司最好是本地的,规模比较大,而且非常熟。我曾经遇到一件事情,我们上海的一家供应商30吨铝材向我公司送货时,货物被运输司机拉走,结果

也没有查出来。很可怕。


作者: 我是魔法师    时间: 2007-7-3 17:17
汗啊,没有接触过物流这块,现在才发现简直就是一战场!
作者: 我是魔法师    时间: 2007-7-3 17:17
汗啊,没有接触过物流这块,现在才发现简直就是一战场!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7-14 23:41

最近,忙着出去玩,没花多少时间上来转转。

今夜稍有空,回头望望这昔日的工作点滴,那个汗哪~~整个看下来,糟,就一个字,文笔没文笔,情节没情节,整一篇流水帐,我希望自己能尽量花多点时间和心思将这篇工作回忆录写得更为精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5 23:27:19编辑过]

作者: 五楼飞刀    时间: 2007-7-24 22:19
对于供应商的管理,既需要坚持原则,又需要灵活处理。
作者: shanrong76    时间: 2007-7-25 14:03
等待后文啊!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7-25 22:08
标题: 昙花一现的佳时达快递
QUOTE:
以下是引用阿懒在2007-6-17 22:24:42的发言:
请使用顺丰快递和全一快递,都挺好的。
QUOTE:
以下是引用sophieyym在2007-6-17 22:47:37的发言:

全一快递在全国也有很大部份是自营网络,价格也相对贵些,差不多接近顺丰,代收货款的手续费委实太高.

全一快递深圳公司在去年五月份剥离出来,注册为另一家快递公司,而全一的深圳网络(深圳/东莞/惠州)重新组建.我公司原与全一合作,由于其内部架构变动,终止合作.全一和顺丰都有一个比较不好(个人认为)的特点,就是比较牛.

今天上午,接到快递公司的来电告知,从今天起其公司暂停对外收外快件等相关业务,让我公司另寻快递公司发件。追问其原因,只回复一句“内部整顿”。此快递公司就是之前我在胡涂的关于申通快递的贴子里提到的在2006年五月份从全一快递深圳公司原班人马重新注册的佳时达快递公司。此通电话是公司同事通过内线转过来的,打入电话的小姐也是我不认识的,对于此通电话的真伪,我还是得确认一下。先是通过转电话的同事查找来电号码,确认来电号码确实是佳时达快递公司的,再与平日上门取件的外务员取得联系,打了一年多的交道,这个外务员本性还是老实本分的,开始也是说内部整顿,我追问其公司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让我上其公司网站上看看,却不知网站已经取消了,他也感到惊奇,说是今天早上公司才开会宣布的,这么快就把网站都取消掉了,最后,他才沉重地说,佳时达快递今天起正式倒闭了。虽然,自打从去年年底开始,透过公司代收货款的返款时间的一再延迟看佳时达的来日发展,我已感佳时达前景不明朗,但我还没想会严重到倒闭。

确认完毕,我停下了手中的所有工作,亲自查阅近几天的快递,还好这两天都没有让佳时达发件,最后一笔代收货款也在上周返回,基本上对公司没造成任何损失,反倒是公司欠了他们六、七月份快递费,也不多,就三百多元。随后,我向公司内部发了一通邮件,知会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这一消息。

在2005年中我到目前这家公司就职时,公司就与全一快递合作。我发现全一的快递费不论是起付还是续付和代收货款手续费都偏高,于是,我另外洽谈了一家快递公司(下文称QS快递),开始两家快递公司取长补短地合作着。到2006年五月份,接到全一的电话通知让我们停用全一的快递单,改用另一款名为佳时达快递的快递单,这事太突然了,事前没有半点征兆,对方也没提前打个招呼,更改快递单后也就发了几个文件通知公司名由全一更改为佳时达,汇款帐号和支票抬头由此改为彼,并非真正告知原因。我找到对方的业务经理,对方很简单地就说是只是更名而已,运作流程及服务人员一切照旧。新快递单也启用了新的快递单号,那会连查件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这还不算什么大问题,三四天后,珠三角特别是广州和中山地区的客户反馈,近期的快件派送延迟现象很严重,而且无法查件,连查件电话都没有。我透过收件外务员得知,深圳全一的管理层与全一总部有意见分歧,所以全班人马撤出重组,注册另一新公司,但深圳公司的网络仅仅中有深圳、东莞、惠州三个城市,如今全线退出一贯依赖的全一网络,全一与佳时达之间相互不能合作,仅靠这非常有限的网络资源,连原来的客户都无法保证服务。本来物流这行业,需要众多的合作伙伴,物流服务网络,本来就是靠你一个网点他一个网点相互协作搭建而成的,而今,佳时达仅靠这非常有限的网络资源,连现有在手的客户都无法保证服务,要谈发展,真的很艰苦。那时的佳时达,不知道有没有想到过会有今天?几天后,佳时达的外务员通知我,让安排公司的快递转给别家快递公司走件,他们目前只走深圳网络的快件,其他省市的件到他们那暂时无法转出去。又是几天后,外务员领了一位新的外务员来收件,告诉我,他们的业务经理离职了,他升为业务主管,日后就由新外务员来负责我们公司的收发件。

受网络限制,佳时达只能收发这三个城市的快件,数量的减少,相对地,派件时效提高了。六月份,佳时达主动下调了快递费用,并且减免了原来高达百分之二的代收货款手续费,返款时间由原来最长45天提前到最快五个工作日,但,这一切很优惠很诱人的条款都限于在深圳、东莞、惠州这三个城市间进行,这对于满足我们的业务需求来说,还远远不够。我还是鼓动了公司人员通过佳时达发件,代收货款,佳时达也讲信用,一条条服务承诺都能一一兑现。谁都可以理解,在那种形势下,佳时达如果不隆重推出一些颇为吸引人眼球的优惠政策的话,他们,根本就无法生存。在从全一脱离出来的首三个月,他们稳住了深圳原有的根基,包括客户群,网络资源等,接下来的日了就是全力发展珠三角的网络了,佳时达的捷报频传,一会报广州可以收发件了,都是自营网络,价格与深圳的相等,几天后,又传中山可以代收货款了,同样是零手续费。到年底,佳时达基本上已经在珠三角暂时站住了脚,基本的营业运作不存在什么问题(或许真正的问题所在,并不是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客户可以观察到的)。我们公司在珠三角的快件也差不多又转回到佳时达来负责了,代收货款最多的一个月达十几万,最高的单笔货款达九千多元(原则上,我是控制到单笔不超五千元),随着佳时达业务量的增大,代收货款金额的增多,返款时间也相对越来越慢了,由五个工作日到七个工作日到十个工作日到十五个工作日,当我被知会代收货款返款期为二十个工作日时,我觉得有些不对劲了,那时已经到农历年底了,以年终结帐为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三头两天打电话到佳时达催款,却也不见有任何进展,最后对业务主管施展怀柔政策,他才透露说他们公司之前发生了劫车事件,一车的快件货物及一个保险箱被劫,导致资金有些周转不灵。此番推脱,我持半信半疑的态度,在一次业务主管亲自上门送货款时,我直接对他说,佳时达当初从全一脱离出来后,发展有些迅猛过头,业务的发展与公司规模的发展不成正比,肯定会导致公司资金周转不济,加上无限额零手续费的代收货款,佳时达需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而且会诱发内部一些员工做出不法的事件来,比如说私携货款潜逃,并且为了迅速扩大规模,广招基层服务人员,人员素质不一,服务承诺与质量得不到保障,从内部而言,不多不少就直接有部分损失了。由于立场不同,业务主管也不敢和我多说其他,只是一再承诺会努力向公司争取返款,话说到这份上,我也不好再多嘴了。

在公司这头,我立马着手与QS快递协商代收货款的相关事项,其实QS一直以来都有代收货款这项服务项目的,只是他们需收取手续费,由于贪图便宜的心理,谁都会选择零手续费的佳时达了。而佳时达在返款方面发展到这种状况,我也须做出一些应对措施,向公司其他部门宣导,增加一小部份的手续费,代收货款就能多一份安全保障,并且,QS返款时间均固定在十个工作日以内,相对稳定了。到农历年底,佳时达共拖欠我公司六万多人民币货款未返回,我也通知业务部暂停委托佳时达代收货款,从一月份的六万多元,一直追到四月份才全部返还。QS快递也算是一家规模相对较大,营运时间较早的快递公司,但该公司也有一些地方未开通代收货款业务的,这部份QS做不了的,就转让佳时达代收了,返款时间基本上都是在一个半月至两个月间,所幸不多,更所幸的是在其宣布倒闭之前已将最后一笔货款返还。

在此写下这篇文章,也告知所有家人,佳时达快递从今日(2007年7月25日)起已正式宣布倒闭,日后如有声称佳时达快递收件的,均可不予理会,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6 12:54:13编辑过]

作者: 雅匪    时间: 2007-7-25 23:23
大家都在等着更精彩的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7-27 21:46
标题: 佳j时达后续

这两三天来,公司不断有同事告诉我佳时达快递倒闭的事件,这个问我看电视没,那个问我看报纸没,都关心着公司有没受损失,连QS快递的外务员也很热心地特意打电话提醒我,以免快件无法派发。可怜佳时达那些员工们,三个月没发过工资,入职时,每个员工都向他们公司交纳了最少3000元的押金,老板一夜之间携财物而去,透过电视屏幕看到,佳时达大楼站前那些神情沮丧的员工,焦急寻件的货主,气愤非凡的承包商,那一刻可能每个人的心里都在骂着老板的无良,自己的倒霉,社会的动乱,他们的表情都显得无奈和无助。

经最后确认,我公司最后一次委托佳时达发件是在7月23日下午,同时确认客户未收到此快件,所幸派发的只是样品。我们只是一封快件未派发,而事发当日,佳时达的仓库积存了2000多未派发的快件,媒体报道,昨天在当地劳动局和公安局的协调下,已有部份货主凭单领回货物。从去年年底佳时达返款一再延迟开始,我心里已经起了防备心理,从每月五千元以上的快递费慢慢缩减为现在每月一百多元,这不能不说我真的很幸运。

公司欠佳时达六月份快递费一百多元,这笔费用对方已开具正式发票向公司请款,七月份算下来也有一百多元,金额虽然很小,但是我不知道该给谁支付?佳时达的外务员和业务主管都分别打过电话给我,都说拿到钱就通知他们过来取,这下我为难了,钱不多,却有两个人都说来收款,我该付给谁呢?一个是负责每天上门收件的外务员,一个是负责与我公司接口的业务主管,其实他们都是受害人,谁都知道,他们收回的快递费远远还不够支付他们三个月的工资,更何况,出了这事,又有多少客户会给他们支付快递费呢?而他们却只能挨个客户去收款,能收多少是多少,可能还远远不够他们的工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7 22:50:30编辑过]

作者: redbar    时间: 2007-7-28 00:37

我倒是不关心你到底付给谁,而是你付不付的问题?

老板跑了,收款主体没有得到确认前,付与不付的理由似乎都很充足


作者: redlone    时间: 2007-7-28 09:34


呵呵 精彩, 虽然没有接触过。读过以后还是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


作者: xltj007    时间: 2007-7-28 11:31

看看.


作者: sophieyym    时间: 2007-7-28 12:38
QUOTE:
以下是引用redbar在2007-7-28 0:37:16的发言:

我倒是不关心你到底付给谁,而是你付不付的问题?

老板跑了,收款主体没有得到确认前,付与不付的理由似乎都很充足

钱,我会付,虽然不多,而且会付给外务员。虽然现在物流行业的基层服务人员素质不一,但,他们也是劳动人民,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现在摊上这么一个老板,已经很惨了。并且,到我们公司收件的外务员是一个很务实的人。我也很同情他们的遭遇。


作者: 天上123    时间: 2007-11-22 01:33
写的很真实,很受启发,非常感谢!
作者: linkolotus    时间: 2007-11-22 10:41
很精彩的故事,期待下文。

非常务实,我虽然不是做物流的,但是读了你的故事也是收益非浅。
行业间理是相同的,你购买的是服务,我购买的是其他的,买卖双方的很多立场都是类似的。

谢谢楼主分享自身经验。

作者: linkolotus    时间: 2007-11-22 10:44
很务实的内容,很有帮助。

我虽然不是物流采购,但道理是一样的。
多供应商保证供货,付款跟到货,供求双方的立场。。。很值得借鉴。

作者: finlly    时间: 2007-11-22 13:33
呵呵,感觉很近啊,以前都不知快递里还有这么多细节,


作者: 光与影之幻    时间: 2008-1-11 15:33
谢谢啊,我对快递很有兴趣,希望多一点有关快递业的东西!
呵呵

作者: oyalynn    时间: 2008-1-13 16:56

精彩!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月光舞者    时间: 2008-3-30 14:31
谢谢分享,最近我在关注这个快递(或速递)行业,有家人经历的,可与我联系!
作者: windy123    时间: 2010-3-19 13:03

花了一个中午看完了,从大的物流公司到小的快递公司,不同的层面,不同的经历。

很惊心动魄,还有些心酸。一个快递公司从老板到员工,给我的印象还是顺丰更值得相信。不过,不管怎么样,对那些服务质量并不好的快递公司来说,应该还是主管部门的不认真负责造成的,对那些下面的业务人员表示同情。或许也更加表明了一个公司的企业形象与否决定着一个公司是否能走得更远吧。

谢谢冰雪给我们分享了这么好的贴子。

 


作者: sunfeng822    时间: 2010-3-19 17:14
[em43]没了?等待后续中
作者: 天下为公    时间: 2010-3-19 21:46

我一直看好物流行业的前景,但从来不太清楚里面还有这么多的门道,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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