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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精通劳动法的家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快乐的翅膀    时间: 2007-5-31 15:16
标题: 请教精通劳动法的家人

在撰写公司的劳动合同

其中有这么一个规定

1.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离职,可以在合同结束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相关领导核准后方可离职。

如果没有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按照公司规定,将扣除员工当月工资作为处罚。当然,这条没有写到合同里,请问这样的公司规章制度是否违法,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请各位家人指点


作者: mrl2008    时间: 2007-5-31 15:27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果没有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按照公司规定,将扣除员工当月工资作为处罚”

没有强制规定。


作者: 快乐的翅膀    时间: 2007-5-31 16:06
那是不是就是意味着合同如此执行应该没问题,不违法?
作者: pwzlr    时间: 2007-5-31 16:25
工      号:
社会保险号:
身份证号码: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   系   电  话:                            




劳动合同填写说明

1、劳动合同书必须统一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不得在同一份劳动合同书出现两种及以上的墨迹。
2、工号、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
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统一填写公司全称;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包括邮编和详细住址,格式为:“×省×市(地)×区(县)×小区(村)×栋×号”。
4、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填写:自×年×月×日起至×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与意向书协商一致的意见相符,试用期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一”到“六”个月填写,没有试用期的填写: “/”。
5、违约金额根据合同期限和合同乙方的职位来决定,具体如下:
总裁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合同期限为十年,违约金陆万元;中层管理人员(含享受待遇)、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高级技师、技师等职位员工合同期限为五年,违约金叁万;技术员、工班长等职位员工合同期限为五年,违约金贰万元;新进大学生、一般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五年,违约金壹万元;其他员工合同期限一年,违约金陆千元。
6、其他需约定事项填写内容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无其他约定事项用“/”填写。
7、乙方签字必须由乙方本人在合同上签字。
8、劳动合同的签证日期留由鉴证机关填写。
9、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填写完全相同,所有填写内容不能有涂改痕迹,由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填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生效日起计算)。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与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2、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变动岗位。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如质如期地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执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周四十小时工作制。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者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服从管理。对甲方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甲方经济效益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标准、履行岗位责任以及遵章守纪的情况逐月考核,按甲方的工资分配办法计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种劳动保险金,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乙方确认:在上岗之前,已通过岗前培训学习了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愿意遵守和执行。如有违反,甲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依据对乙方工作考核的结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实行待岗培训或转岗,经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本合同不能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发生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人员需进行重大调整的,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员工代表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试用期内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8、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地方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管理规定办理。
9、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双方均应向对方表示续签或终止意向,并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
10、乙方达到法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及死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1、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和赔偿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任何一方违约,还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甲、乙方约定的其它专项违约金高于此违约金的按专项违约金执行)。
九、保密条款
乙方从事有保密性工作的,保证在受聘期间和解聘之后均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三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能自己组织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如实填写,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对方。根据此联系地址所寄发的信函和邮件视为送达,并按法律规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有关承诺
 乙方声明:本人现与任何单位都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与其它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都与甲方无关。
十三、其他需要约定事项
                                                        
                                                        
                                                        
                                                        
                                                  。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作者: pwzlr    时间: 2007-5-31 16:26
工      号:
社会保险号:
身份证号码: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   系   电  话:                            




劳动合同填写说明

1、劳动合同书必须统一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不得在同一份劳动合同书出现两种及以上的墨迹。
2、工号、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
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统一填写公司全称;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包括邮编和详细住址,格式为:“×省×市(地)×区(县)×小区(村)×栋×号”。
4、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填写:自×年×月×日起至×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与意向书协商一致的意见相符,试用期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一”到“六”个月填写,没有试用期的填写: “/”。
5、违约金额根据合同期限和合同乙方的职位来决定,具体如下:
总裁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合同期限为十年,违约金陆万元;中层管理人员(含享受待遇)、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高级技师、技师等职位员工合同期限为五年,违约金叁万;技术员、工班长等职位员工合同期限为五年,违约金贰万元;新进大学生、一般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五年,违约金壹万元;其他员工合同期限一年,违约金陆千元。
6、其他需约定事项填写内容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无其他约定事项用“/”填写。
7、乙方签字必须由乙方本人在合同上签字。
8、劳动合同的签证日期留由鉴证机关填写。
9、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填写完全相同,所有填写内容不能有涂改痕迹,由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填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生效日起计算)。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与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2、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变动岗位。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如质如期地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执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周四十小时工作制。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者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服从管理。对甲方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甲方经济效益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标准、履行岗位责任以及遵章守纪的情况逐月考核,按甲方的工资分配办法计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种劳动保险金,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乙方确认:在上岗之前,已通过岗前培训学习了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愿意遵守和执行。如有违反,甲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依据对乙方工作考核的结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实行待岗培训或转岗,经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本合同不能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发生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人员需进行重大调整的,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员工代表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试用期内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8、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地方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管理规定办理。
9、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双方均应向对方表示续签或终止意向,并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
10、乙方达到法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及死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1、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和赔偿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任何一方违约,还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甲、乙方约定的其它专项违约金高于此违约金的按专项违约金执行)。
九、保密条款
乙方从事有保密性工作的,保证在受聘期间和解聘之后均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三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能自己组织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如实填写,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对方。根据此联系地址所寄发的信函和邮件视为送达,并按法律规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有关承诺
 乙方声明:本人现与任何单位都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与其它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都与甲方无关。
十三、其他需要约定事项
                                                        
                                                        
                                                        
                                                        
                                                  。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作者: pwzlr    时间: 2007-5-31 16:29

这种方式是对的,可以这样扣。

1\我这里扣社保、档案都有。你这在操作上不违法。但主要是你要有证据,保留他的签字。


作者: 快乐的翅膀    时间: 2007-5-31 16:46

哈,原来是大侠你啊!!

在新岗位如何?

谢谢谢谢~~~

我把合同发到你邮箱里去了,你帮我看看,哪些地方需要修改


作者: wenjing417    时间: 2007-6-12 16:10

看来你的问题是解决了哈!

我们这学期只学了一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我看了上面的一些条款,

感觉法律这个东西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都是说不清楚的,只有随时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了!


作者: 快乐的翅膀    时间: 2007-6-13 14:43
劳动法这些东西我还是要好好研究研究的
作者: huangxuela    时间: 2007-11-9 13:37
首先,员工的这种做法是自动离职,企业可以追究其责任,自动离职争议可以按照除名争议执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企业员工的奖惩条例>企业可要求自动离职员工赔偿:1.员工的培训费用2.给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劳动法规定的其他赔偿金.
作者: 快乐的翅膀    时间: 2007-11-17 08:40

国务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1982年颁布的

现在还有效吗?


作者: single_hl    时间: 2007-11-17 09:54
QUOTE:
以下是引用快乐的翅膀在2007-11-17 8:40:33的发言:

国务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1982年颁布的

现在还有效吗?

有效,可以参考

1.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离职,可以在合同结束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相关领导核准后方可离职。

如果没有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按照公司规定,将扣除员工当月工资作为处罚。当然,这条没有写到合同里,请问这样的公司规章制度是否违法,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你这个条款准备在今后用的话,建议参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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