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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泰:管理如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南昌黄泰    时间: 2007-1-12 11:56
标题: 黄泰:管理如杀人

管理学的真髓就是两个字:杀人。我这样说不是骇人听闻,而是要将管理学的千古不传之秘揭露出来,以后大家也就可不被汗牛充栋的管理学著作搞得晕头转向了,只要掌握杀人二字,一切深奥的管理理论皆可轻而易举攻破。由于我在本文中透露的皆是管理学的不传之秘,所以用词造句也会大异常文,有心者自当潜心揣摩,深究真义,了悟于心,从此在管理中游刃有余,百战百胜。

由普通人变成你的员工不是简单的事。你从社会上招聘普通人进你的企业,以为普通人就成了你的员工,这是错误的。你必须把普通人杀死,然后他才算进了你的企业,成了你的员工。我不是要你把他的肉体杀死,这是违法的。人之所以为人,不在肉体乃在精神,人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所以杀人就是杀死作为精神属性的人。从普通人到企业员工,这是一个转变,这个转变成功与否取决于其有没有认同企业,有没有在心理上将自己的角色转换成员工。人的天性中就有强烈的怀旧和保守之倾向,人总是愿意做旧人而非新人,所谓旧人即其过去思想情感的综合体,此乃其过去经验的产物。人之所以沉浸旧物之中不能自拔,原因即人的惰性和不确定感,使人在下意识中保守旧我,以求安全。每一次旧我阵地的减少和新我的增加,都是被动的,都需要外力的驱动。旧我到新我的过程就是杀人的过程,被杀之人即为旧我,在旧我被杀的基础上产生新我,由此演绎人生的进步。但自杀旧我是很困难的,旧我之死往往由外力来执行,即他杀。

管理者招聘员工进企业,员工要接受企业的文化理念,管理者就必须扮演杀手的角色,杀死员工的旧我。旧我即员工过去的总和,不可能彻底杀死,也不能全部杀死。因此,管理者要杀死的员工的旧我,只是员工旧我中阻碍其接受企业文化理念的部分,只有杀死了这部分旧我,与企业相合的新我才会诞生。有破才有立,破即是立。管理者首先得找出员工与企业不和谐的共同旧我,将其杀死,而后根据员工的职务类别分别诛杀不协调的旧我。

杀人不是一次性就可完成的,一个员工你可能要杀死他数百次,他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管理者不能停止杀人,任何一个员工你都必须不断把他杀死,杀,杀,杀,丑陋的旧我如此之庞大并且凶恶,他也在不断杀人,他杀死的是新我。因此新我与旧我的战斗是永不停息的,旧我彻底战胜新我的表现就是你的员工无可救药被解雇。因此你千万不能轻敌,别以为员工表现很好就可以停止杀人。那样你将失败。只要你的员工还是你的员工,你就要不停止地杀死他的旧我,新我随着时境的迁移也会成为旧我,这场杀戮是没有终止的,终止的时候失败的一定是你。管理者要记住——你永远身在战场!

2007年1月12日


作者: 按时的法    时间: 2007-1-12 12:26

对这样的提法不敢恭维。

其实,管理是一门学问,我最欣赏余世维的教授讲的,一个好的管理者,首先是一个教育者,而不是杀人者。

余世维教授网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5 9:38:46编辑过]

作者: cyh0    时间: 2007-1-12 12:44
有几分道理,但这个词用得可能不太恰当
作者: 林妹妹    时间: 2007-1-12 12:45
都闻到硝烟味了.......
作者: 深蓝5    时间: 2007-1-12 12:49
未免太强势了
作者: 羊内腰    时间: 2007-1-12 14:25
标题党加忽悠加纯属思想者,鉴定完毕。
作者: freetzxh    时间: 2007-1-12 14:51

太唯心了!不敢苟同。

管理其实说白了是价值交换,你给我想要的,我给你想要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是平等的。不平等的价值交换不会长久。


作者: antenna1    时间: 2007-1-13 08:12

有点意思。你要征服的是人的思想,不过手段还是要讲的。


作者: brainman    时间: 2007-1-13 11:12

鲁迅讲“吃人”,也是一种精神同化,黄泰之“杀人”说,言辞虽甚,不无“画龙点睛”之意,继续努力!


作者: JOJO-KS    时间: 2007-1-13 11:30

有点理...


作者: alzeng    时间: 2007-1-13 15:30

你能做得到,显然没有问题!

关键是,这个理论好像是噱头一般,除了吸引眼球,挑拨神经元素之外,怎样来落实下去?

杀人不如杀己,改造自己还差不多。因为自己是可控的,别人的思维模式是难以移位的。


作者: supergyj    时间: 2007-1-13 22:23

看到开头那种自负的情怀就不太想看了 


作者: jackyzhong    时间: 2007-1-13 22:25
QUOTE:
以下是引用freetzxh在2007-1-12 14:51:17的发言:

太唯心了!不敢苟同。

管理其实说白了是价值交换,你给我想要的,我给你想要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是平等的。不平等的价值交换不会长久。

赞同楼主的说法


作者: 上官蔓    时间: 2007-3-5 23:07
貌似以标题哗众取宠
作者: williamlp    时间: 2007-3-6 00:38

语言的过失无需深究的,关键是作者表述的意思是否清楚了就好。

“杀人”表述的首先是给新员工的洗脑,使之心态转变成合格的企业人。然后不断的帮助他突破自己的舒适区,才能成为优秀的员工。

楼主是这个意思吧?

 

[em01]
作者: zjzzz    时间: 2007-3-6 08:31

要说错倒是没错,不过还是不敢恭维,^_^


作者: d123321    时间: 2007-3-8 17:21

真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作者: ahui38    时间: 2007-3-19 15:04

呵呵 有意思 有点瞎忽悠......


作者: empire2008    时间: 2007-4-1 19:09

有点厚黑学作者李宗吾的写作手法.不过一彧中的,其实管理者实施的企业文化就是杀人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 19:10: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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