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东安在2007-1-2 9:20:03的发言: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如果都想自己规避风险,恐怕就合作不起来。主导方应是“飞猫”。只有您有决心把事业做成,对方才会同意您以一当五,如果您说失败了要分他那些固定资产,那他会认为您没有把握,不会把五百万交给您的。关键是飞猫要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这样的实力保证成功,如果没有绝对把握还是退出的好。 当然,这是假设“飞猫”是主导方,如果主导方是资产所有者,情况有所不同。为了促使合资成功,当然要提出优惠政策,可以把固定资产拿出来共担风险,如果失败,让飞猫部分分享。这时的关键是他要对飞猫进行评测,认定飞猫会成功,才会同意合资。如果不幸失败,他只能哀叹自己当初看错人,而不是合资方式合理不合理。 因为最后的结果目前谁也不知道,如果想合作成功,总要有一方做出让步,这一方只能是“主导方”,主导方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但只要他判断正确,就有可能借助对方的资产(或技术)获得较大的成功,这还是符合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这时不能拘泥于如果失败我是否吃亏?因为只有成功才是双赢,而双赢的前提是正确的决策。 东安兄说得很好,说得有情有理。 另外,需要告诉您的是,主导方并不是飞猫,飞猫只是一个义务的参谋而已。主导方是在全国某行业内处于绝对优势的龙头企业,我们彼此有多年的部分了解。如果飞猫说得有理,龙头企业自然会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没有理,自然也不会就听吾之所言。毕竟,无尖不成商嘛,鞋子只有穿在自己脚上,才知合不合适。 而飞猫也只是像论坛版主们一样的义务、兴趣、瞎掺和而矣。毕竟有些东东,是不能完全用金钱来衡量的。正如先哲马克思有一句话说得好:“用金钱来衡量一切的人,必将导致良心的泯灭和愚蠢的行为”。你不爱钱,钱不爱你;你不爱人,人不爱你。世事总是处于这样辩证的矛盾统一关系中。 至于东安兄所述说的问题,飞猫现在给您述说如下: 转飞猫与某网友的回贴:
网友回复: 我是指“老大”放弃。心态不正之前不要轻言合作。不是什么人都能称老大,也不是所有的小弟都是蠢猪。 飞猫回复:
您对于龙头老大了解不多,该企业确实在中国同行业属于龙头老大的优势地位,也是广东省政府认定的广东省试验机行业唯一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在多方面(如市场占有率方面等等)是全国第二名的十多倍,连以质量闻名世界的日本企业也为其贴牌生产,如此优势,如此声誉,当不得龙头老大谁当?而弱势企业在“人才、技术、资金、政府关系、市场占有率”(仅在政府关系方面可打高分)企业经营成功的五大要素中,相比之下又是那么的贫弱,弱势企业能不为自己的经营发展与前途忧心重重?让我们换位思考扪心自问,弱势企业与龙头企业谁更应该规避风险、拓展生存空间?合资创业更有利于哪一方呢?对谁而言,更是搭上致富快车的好机遇呢? 故而,飞猫为其龙头企业策划的粗线条的合资发展路线也是有所依据的,非痴人作梦也,这是公正公平的双赢发展战略。当然,飞猫自身才识有限,有所不妥、错误之处也在所难免,望大家能指点一二,共同交流,共同进步嘛。 转:
新三思为“神六”成功发射做出贡献 来自:深圳南山政府在线网 深圳南山区有两家高新技术企业以最新技术为“神六”做出贡献。深圳威迪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无线数字图像传输系统和深圳市新三思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的材料试验机为“神六”的成功发射做出贡献。 该公司与长征火箭的研制单位——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首都航天机械总公司、神舟飞船的研制单位——中国空间动力技术研究院北京卫星制造厂、神舟飞船的回收舱研制单位——中国航空航天第三研究院都是长期的合作伙伴。这些单位从97年开始选用新三思的材料试验机进行质量保障和可靠性测试,直到现在。“神舟一号”发射成功返回地面后,新三思公司向上海航天局提供了飞船外壳材料测试的全部技术方案和材料试验机。中国航空航天第三研究院也是选择新三思公司的试验机用于神舟五号飞船的回收舱的质量保障和可靠性测试。为了保证神舟六号的研制,2003年11月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专门订制了三台新三思的材料试验机,用于神舟六号发射时所用的长征火箭的研制。2005年10月,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专门前来深圳向新三思公司赠送了长征2F火箭和“神舟五号”飞船的模型。 再转龙头企业董事长现在的真实想法:
我要表示谢意,非常感谢各位提供的良好意见。诸位的意见都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尤其在我当时脑海已经昏沉沉的状态下犹如一剂醒药。真心的也是诚意地感谢各位。 在这里,向大家简要汇报一下进展情况和后续的打算。 坦率地说,进展不大,甚至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对于这个结果我也早有意料,确实难度很大,我的谈判条件优先顺序如下: 第一必须控股,如果不控股,这个企业根本玩不转,搞不定,几乎不可能救活,从地理位置上讲它处于偏僻闭塞的西北内陆,员工的思想极为僵化陈旧,加之合作的另一方某老板在厂里安排有大量的亲戚朋友,某老板家族人丁兴旺,据他自己统计,从他妈妈往下的人口总计有85口人,某老板上有五个兄弟姐妹,下有五个兄弟姐妹。所以控股管理这是第一条件。 第二不能投资。这种合作风险极大,我不想把现金扔进去打水漂,可能老西会批评我只看现金有形资产,不看投入的品牌、管理、技术和营销也是资产,如果损失这些方面一样损失,我已考虑到这些问题,自我感觉能够把握这些资产的操作尺度,把它变成一个单纯的生产基地,不要营销、不要品牌。 第三分红利益可以让步。甚至我方三年不分红都行,真正要分也分不了多少,分得那一份我还看不上。 第四资产划分可以让步。如果真正合作中止,我可以在资产划分方面多做让步。 真正未能谈成合作的原因并不在于上述条件,而是正如老西所说的一句话,我和某老板的交流不够充分。 如果真正交流相当充分到位,其实上述条件未必不能达成一致,我再退一步投入一、二百万也未尝不可。 暂先汇报到这儿,各位提供的宝贵意见,我都已下载进行了保存。 讨论贴原始出处:http://www.guolier.com/bbs/topic.asp?l_id=1&t_id=9430&viewtopic=pb
第二讨论贴:http://www.guolier.com/bbs/topic.asp?l_id=1&t_id=9483 …………
不知东安兄看了上文之后,现在是什么看法?望多多点评一二。共同交流,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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