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胡涂 - 

舍得,共享也 -写在栖息谷开放四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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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20:56:20 | 只看该作者

很不幸,直到今天才知道有栖息谷这个美丽的地方.

很庆幸,加入的当天就赶上咱们谷四周岁的生日.

舍弃了和同事打牌的诱惑

得到了一个学习和放松的港湾.

很高兴来到这里,很荣幸能认识这么多优秀的朋友.

32
发表于 2006-11-28 23:59:59 | 只看该作者

恭贺家园开放四周年!永远的心灵家园……

并祝胡涂生日快乐,永远的大管家!

33
发表于 2006-11-29 00:22:32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老子讲利而不害,为而弗争。利他就是利己,分享才能进步。

34
发表于 2006-11-29 08:35:4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话,永远的家园,永远的管理人栖息之地。

当然了,永远的胡涂,不是糊涂哈。

老弟生日快乐,家园生日快乐!

35
发表于 2006-11-29 10:16:22 | 只看该作者
四周年生日快乐!新加入的新手祝贺!
36
发表于 2006-11-29 10:44:39 | 只看该作者
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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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11:18:34 | 只看该作者

人舍我予,人予我舍!

38
发表于 2006-11-29 11:27:52 | 只看该作者

     对身残者,可共享己之眼,手,为其观,协其行;
            对未知者,可共享己之思,识,助其想,施其学;
            对无友者,可共享己之朋,义,荐其识,晓其明.

                           ----载于《舍得,共享也 -写在栖息谷开放四周年之际

     践行“聪明难,糊涂尤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安心,非图后来报也。”此板桥之修身标准,在哲学上距离老子所讲“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的人生境界已不远亦。

    何时能成此境界?未来之某日,家人皆谓:「我自然」

    赞胡涂总管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9 11:29:38编辑过]
39
发表于 2006-11-29 12:42:19 | 只看该作者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哲理.
LVU
40
发表于 2006-11-29 12:58:30 | 只看该作者

初出茅廬,不知道怎樣去舍,怎樣去得!

進了家園,學會舍與得~知足也!!!

謝謝  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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