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在部门同事没有及时签发标准产品样品,导致供应商做货的包装不合格,客户判退,全部重工包装,郁闷啊!本来是常识性的东西两个驻厂品管都没有看出来,公司为此多掏一万重新购买包装材料,发供应商重新包装。要说此事还真不是供应商的错,答应无偿重工已经很给面子了,只怪自己没有督促同事签发样品,只怪驻厂品管太笨,连这个常识性的东西都没看出来......, 哎!怪这个怪那个又有什么用,赶快把问题解决出货才是正事。当拿着重新购买材料的申请单给BOSS签核时,实在无地自容。BOSS说,我允许你们犯错,但要抓出责任人,该处理的要处理。不是要罚多少钱的事,要大家长记性...... 同事自觉写了个记大过的处分,小弟犯了错,大哥当然难逃其咎,给自己加了个小过,小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便说当年谁家谁家的大哥也只搞了个警告。说句实在话,读书十几年,工作十年,还从没受过任何处分,加上自己一直视名誉如生命,真是有点拉不下脸,警告就警告吧,对我来讲,性质跟记大过一样,反正是开了这道口子,不过还是要考虑一下日后管理的威信,不要一下就触到底。同时在惩处单上写上“望我部同仁深刻检讨此事,永远要将工作的下一站当作毫不知情的人。” 不过也很怪,给自己记了警告后心理反而坦然多了,这大概就是一种赎罪心理吧。反过来想,视名誉如生命说不定是我人生的一个缺陷,正视错误,纠正自己,这样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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