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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员工看球再起管理尴尬,该不该重奖他?
周日,应老总之约,我去曾经就职的公司看看。上午十点,我推开了高总的办公室门,“来得正好,帮我参谋一下,该不该重奖他?”
原来,最近公司业务比较多,员工加班频繁,加上世界杯开赛,员工迟到现象开始严重。上周六,几位老总商量,周日晨8点安排一次特别检查,最早和最后到岗的员工将被作为典型,分别给予重奖和重罚。
公司技术部的小范是个球迷,小伙子很聪明,工作能力出色,但平日就有点散漫,甚至还公开声称,我不用八小时上班,照样把事情做好,世界杯期间,他更是迟到比较多的一个。
分管技术的刘总知道小范是阿根廷队的铁杆球迷,肯定不会错过阿根廷对墨西哥的八强争夺战,但碍于会议纪律,又不能事先提醒他,刘总只好眼睁睁看着小范去当那个坏典型。
当综合部向几位老总提交检查公告时,小范的名字果然在其中。但是,他竟然是当天第一个上班的员工!
刘总乐滋滋地把小范喊进了办公室,原来,当天的球赛因为加时,凌晨5点多才结束,而小范因为特别喜欢阿根廷队,为图热闹,邀了几个朋友一起在茶楼看球。比赛结束,阿根廷队赢了,小范很兴奋,就去快餐店吃完早点,直接来公司上班了。
这个尴尬的结果让老总们犯了愁,如果按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应该重奖小范,但真要是这样树典型,不但不妥,也难以服众。
问题摆在我面前,你说,该不该重奖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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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奖.奖励决定是拍脑袋拍出来的,早该想到小范事件这种漏洞的发生,没想到,这样的决定是愚蠢,这样的考虑是不智.
现在小范事件发生了,如果明知实施以后不能服众,还沿守决定不改,是思想迂腐,不知变通.笨蛋中的笨蛋.
奖他做甚,淡化即可!
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口头上表扬一下了,就说上班积极。
交流者
如果奖,肯定会让其他人员不服.先做一个口头奖励.然后再进行分配.
致知者
真是有点小题大做,简单的说,作为员工,只要是不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又何必抓住球赛这种题外话大动干戈呢?!
从结果来说,既然公司出了这样的规定,那么他是第一个到,当初怎么规定就怎么奖励,这有何好犹豫的呢?!作为公司管理层,如果在作出决策时,应该要周全的加以考虑。
格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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