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传媒业] 虚伪肮脏的“策划界”,有几个头衔儿和奖项不是买的?

[复制链接] 11
回复
399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6-3-30 18: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先看一个所谓策划人的一系列头衔儿:
  
   系国家注册高级策划师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广州大学策划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委员会专家委员
   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
   福建省民俗学会会员
   厦门华英培训中心策划总监
  
  再看一系列奖项:
  
   2001年标识设计作品获全国企业标识评比优秀奖。
   2002年获中国优秀策划人称号,获中国企业策划案例铜奖。
   2004年获中国十年最具影响力策划专家50人称号。
   2005年获中国十大传媒策划专家称号。
   2005年获中华知名策划人称号。
   担任中国高校教材《策划方法教程》编委。
  
  ——————————————————————————
  
  还有一个更厉害的,就是被某个机构评为“中国十年最具影响力策划专家50人之一”,并在许多媒体大肆报道。
  
  这样一位光环层层的“大家”,到底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水分?这个问题,我们一直没有太多关注,只知道里面假的东西太多。
  
  因为,经常有所谓评审机构联系我们,要出多少钱,就可以被“评”为什么称号,被“选”为什么案例。还在人民大会堂颁发奖项,和“中央领导”合影。
  
  所以,我们大约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
  
  但至少多少总有点根据吧?至少名实要略微相称些吧?其实不是。知道这个内幕,却是因为一篇抄袭的文章。
  
  就是上面那个“中国十年最具影响力策划专家50人之一”的策划大师“***(笔名:**)”,居然抄袭剽窃《河北经济日报》采访马千里先生的文章,改头换面,成了《经理日报》记者采访“李祖仁”,堂二皇之地刊登在《经理日报》,并且在很多管理网站招摇。
  
  是怎么败露的呢?说来好笑!这位李大师居然把这篇剽窃之作向马千里先生开办的网站投稿,要求发表。这才东窗事发。
  
  到底哪些人在“评”,或者说在卖?是不是出钱就可以得到这些光辉的称号?这种买卖到底还有多少内幕?
  
  马千里先生说:我怕别人说我是策划人,甚至说我是搞企业管理咨询的。因为,这几乎成了骂人的话。
  
  套用王小波一句话:我听说有个策划界,但不知道在哪里!
  
  再加一句,好象那是个虚伪肮脏的地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30 18:01:44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6-6-25 13:00:24 | 只看该作者
听说过!我就自由职业者,向来用实力说话,鄙视那些肮脏的东西!顶了![em01]
板凳
发表于 2006-8-17 10:24:13 | 只看该作者

远远不止策划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7 10:24:35编辑过]
4
发表于 2006-8-22 21:08:31 | 只看该作者

顶,那么多头衔能骗鬼啊

5
发表于 2006-11-19 20:40:3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你能找到没有肮脏的地方?
6
发表于 2006-12-5 14:50:35 | 只看该作者
至于肮脏,因为它看不见……
7
发表于 2006-12-7 15:37:1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什么肮脏的东西多了去了,真正有水平的大部分都在埋头苦干呢
8
发表于 2006-12-7 17:32:13 | 只看该作者

各行各业都有这种现象,很多成熟行业里的名人不也是一堆耀眼的头衔吗.至于为什么策划界发生这种现象很多人不接受,我想,首先是因为策划业是一个新行业,这个行业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认识.还有就是这个行业发展太快,以至于外界对它还不是很了解,仅仅看到一斑.当然,也不能否认策划界的少数人利用多数人的无知而大肆的包装自己.真正的策划人是靠真本事做出来的,就算没有头衔,没有名声,也同样可以掌握策划的趋势,推动企业的发展.

9
发表于 2006-12-11 16:43:4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不无道理啊!

我从事广告行业近四年,头两年就是接触些市场、媒介、广告相关皮毛知识;后一年多才开始做方案,也是在策划经理的指导下执行的。

我现在生活在国内算是三级城市了吧。广告行业发展欠佳啊,能称得上是“策划人”的寥寥无几啊!

很多是顶着头衔开展自己的生意,实质真本事没多大。

10
发表于 2007-4-20 13:42:13 | 只看该作者

既要防止:以偏概全,一叶障目。

也要做到:兼听则明,不可全信。策划界好鸟不多。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