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转帖]房子:老问题不用新药方

[复制链接] 1
回复
96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6-3-29 21: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陈大阳

“两会”开过以后,对于每年都提出来的关于房子的老问题,并没有开出什么新药方,慷慨激昂了一通之后各自摇摇头走散。

中国社会调查所的一项公众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人们最关注的“两会”话题是住房和物业,关注度达75.3%。民意是:“因为有炒楼者、有购房需求的消费者、有地产商和中介商的哄抬等等因素,造成了房价的上涨,上涨过分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房价的病灶看得挺清楚,就等着专家开药方。

懂得很多经济学的经济学家、政协委员萧灼基是这样说的:市民买不起房有两个原因,“一是收入低,二是房价高”,所以提高工资水平特别是提高工薪阶层、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才能解决“买房难”的问题。这种“经济学观点”浅显直白得几乎等于零。也许给买不起“夏利”的人涨工资让他去买“宾利”是一个解决方案,但现在需要的是让应该买而买不起“夏利”的人买得起又买得着“夏利”的解决方案。

还是地产商、政协委员彭磷基的提案基本靠谱,建议“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虽然带点情绪,但也算是切中多年来解而不决的老问题的要害,那就是:要解决一般市民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干什么去了?!

我在《穷人区·富人区》一文中提到的政策常识是:中国城市以“三条路线”解决城镇人群的住房问题:一、高收入人群去买商品房;二、中低收入人群去买由政府补贴的经济适用房;三、经济困难人群去租由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第一条“路线”是市场行为;第二条“路线”是有政府补贴的半市场行为,是住房保障的辅助系统;第三条“路线”则是政府行为,是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住房保障系统。这常识是我多年以前从政府部门那儿听到的,可是这几年已经明显地退流行了。

这几年来的实际情况是:第一条“路线”红红火火,没招谁也没惹谁,却被第二条“路线” “窜线”窜了进来。经济适用房多年来由于“懒惰”而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购买资格体系”,蜕变成了谁都可以买的商品房,是商品房市场中的“倾销品”,政府补贴的好处并没有被中低收入人群所享,流入投资者手中。这种“懒惰”的不作为具有经济学上的意义:当为“穷人”而进行的补贴和投资能“窜线”到市场中获得利润和业绩时,为“穷人”的原则就不那么重要了。

至于第三条“路线”廉租房则可怜得乏善可陈,严重“掉线”,“您所呼叫的号码不在服务区”。这种“懒惰”的不作为同样具有经济学上的意义:当为“纯穷人”而进行的补贴和投资不能“窜线”到市场中获得利润和业绩时,那么这种补贴和投资就根本不重要了。

所以,解决老问题根本用不着新药方,用每年开会都高喊的“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老办法就行,关键是改掉“懒惰”的老毛病。但是否真的想改掉“懒惰”的老毛病,目前尚无足够的理由乐观,因为这也有经济学意义上的问题:房价还在涨,利润和业绩还在赚,真的到了不好好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就不行的地步了吗?果真如此,也只能是慷慨激昂了一通之后各自摇摇头走散。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3-29 21:21:29 | 只看该作者

[转帖]穷人区·富人区

 

FT中文网专栏作家陈大阳

最近,关于“穷人区”与“富人区”的话题,网上搏客正在大战,成为地产界的一大话语热点。

争论是由肯定中国城市存在“富人区”而引起的,继而扩展为是否应该有“富人区”、“富人区”应该与“穷人区”隔离还是混合等等的争吵,其间充斥着对同一词语的不同理解和运用、习惯性的道德评判以及对话语权的偏好,最后异化为一场百家争鸣的地产话语派对。但这场极容易被归类为“PK秀”的话语派对,触及中国城市中的社会问题和地产市场的结构问题。

“穷人”、“富人”之于地产,正与多少年前“姓资姓社”之于经济特区相同,并不是一个地产本身能够承载的话题,就像一个粮商不能解决饥谨,一个学者不能解决文盲问题一样。

按照现在似乎有意无意忽视的政策导向,中国城市以“三条路线”解决城镇人群的住房问题:一、高收入人群去买商品房;二、中低收入人群去买由政府补贴的经济适用房;三、经济困难人群去租由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第一条“路线”指向地产市场,这是个“富人”的世界,这个世界信奉“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的市场规则,其间的“穷”、“富”只是钱多钱少的问题。第二、三条“路线”则指向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住房保障系统,解决真正的“穷人”的居住问题,这是一种兼顾公平的制度安排。但问题是在多年来通行的关于业绩、政绩的价值取向中,社会保障体系的投资和建设并不是件很出风头的事,费力不讨好,于是对不少官员来说,有摆宴的兴趣,而无施粥的愿望。

因此,与“第一条路线”的兴旺相比,“第二、三条路线”就显得乏善可陈。住房保障体系的种种制度缺失把作为真正“穷人”的中低收入人群浑然不觉地推向了“富人”市场中去解决房子问题,于是便产生了不该由地产市场负责的“房价过高”问题,自然也就出现了“贫富不均”,由此引发公众的道德评判。这本质上不是市场的缺失,而是一种制度的缺失,责任的缺失。

即使我们假设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十分完备,城市中也仍然会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的现象,这是城市生态的普遍问题,再完美的城市规划和地产开发计划也无法完全预见和避免,这用不着去看罗马古城或庞贝遗址,也用不着去看纽约或巴黎,再豪华再现代的城市也有所谓的“高尚区”和“贫民区”。“高尚区”和“富人区”是地产开发一厢情愿的情结,

几乎每个“高档楼盘”都在力图打造“富人区”,这属于市场结构问题,最终由市场消费力来调节,比如:有些楼盘由于区位和品质的欠缺就是成不了“富人区”,而有些当年的“富人区”也由于“富人”们迁往更新的“富人区”而沦为普通社区甚至“穷人区”。这种带有生态意味的“穷人区”与“富人区”现象并不可怕——如果城市规划和城市营造不像住房保障体系那样出现制度缺失的话。再退一步,雅各布的《大城市的生与死》已经述说了其中的种种有为和无奈。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