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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园“非赢利模式”的商业模式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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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6 15:4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家园正在倡导一种“非赢利模式”的商业模式,我跟糊涂说,这是个非常有趣的提法,争取做得再好些、再快些,能够成为未来的经典管理案例。

 

这并非是一时心血来潮的看法,大约在两年前,当我第一次接触到德鲁克的文章时,就被其中一种说法给震惊了,德鲁克说,企业要向女童子军学习管理,它的言外之意是,非赢利组织的管理,要比赢利组织的管理更有效。后来阅读量大了,才知道德鲁克竟然非常罕有的担任了“女童子军”的免费顾问,指导他们怎样更好地为妇女儿童的生活而工作。当然,现在已经可以理解德鲁克为什么这么说了,不过,这是后话,并不是这个帖子的主题。

这个帖子关心的主题是:为什么大多数的非赢利组织的管理,都要比赢利组织的管理更加有效?(当然,政府组织是个例外)。且不说令人羡慕的宗教组织了,因为宗教信仰者们无需指挥、无须激励、无需管理,就自觉自愿的在同一时间走向教堂,事实上,即使是中国的一些“车迷俱乐部”,都要比企业管理来得更轻松、更有效,车迷俱乐部组织是如此的松散、甚至没有专职管理人员,但是,却一点都没有妨碍它们管理的高效性,只要轻点鼠标发布一条信息,就足以令四面八方的车迷们闻风而动了,简直令企业老板们羡慕死了。

 

或者说,假如一个企业老板要想实现“车迷俱乐部”这样的管理成就,不知要经过企业制度、绩效考核、企业文化、支付巨额管理成本等等多少道的关口,才有可能获得这样的成果。企业是一个组织,车迷俱乐部也是一个组织,但是,同样是组织,做事的效果与成就,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模仿赵本山语气)。

 

一种似乎有说服力的解释是:因为企业组织需要赢利、而车迷俱乐部不需要赢利,它的意思是,“是否需要赢利”,成为了二者管理成就差异的本质原因。但事实上,这种解释相当的荒唐,因为所谓的非赢利组织,从来不意味着不需要赢利、而只是不需要为股东赢利罢了。哈佛商学院是一个非赢利组织,但它的赢利能力,绝对令很多企业汗颜(当然,更会令中国一些官化的校长们汗颜),同样,一些慈善机构和福利组织,无论是它的赢利能力、还是组织管理成就,都要比许多所谓的优秀企业,还要优秀得多。

 

因此,赢利组织与非赢利组织的管理差异,并不是出在了“组织是否需要赢利”的问题上,而是出在了组织目标和组织结构等等问题上。最具讽刺意味的一个事件是,虽然美国的管理学家提出了种种破除组织僵化的管理理论,但是,率先实现了破除组织僵化的管理成果,却是令美国人恐惧的“基地组织”,事实上,基地组织彻底的抛弃了传统的直线型组织结构、甚至连基本的组织职能都抛弃了,所以,美国人对此显得束手无策,因为抓住了任何一个基地组织成员,对于组织本身都无损伤,因为组织已经彻底网络化了,个人只遵循组织目标而独立工作,无须听从上级指令而接受任务。

 

事实上,基地组织和义乌小商品市场,在组织结构上惊人的相似,当我们说起义乌小商品市场时,我们常常说它是一个“市场”、几乎很少说它是一个“公司”,但实际上,义乌小商品市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公司,而且是一家上市公司,它的全称是:中国义乌小商品城股份有限公司,在去年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百强评选中,成为了仅次于中国石化的老二。

 

问题是:我们为什么没有将义乌小商品市场,看作是一个组织或一个公司?原因在于我们自身的眼光狭隘,因为我们一直认为一个组织或一个公司,就应该象早年的福特汽车公司一样,有一个老福特那样的权威存在,需要象老福特那样严厉管理、甚至象老福特一样的使用秘密的监督人员,通过打小报告等等方式,惩罚那些偷懒的员工。。。。。。,只有这样的公司,看起来才更象是一个公司。

 

相反的是,义乌小商品市场公司,它实在太不象一个企业组织了:首先,它没有权威(至少是没有张瑞敏先生这样的公司权威,恐怕很少有人知道义乌小商品市场公司的总裁是谁),其次,它没有产品(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产品,其实就是那些市场经营户,但是按传统产品意义的理解,没人会将他们看作是企业产品),其三,它没有管理(义乌小商品市场公司,成为了一个彻底的服务平台,他们不是在管理、而是在服务)。

 

显然,我们很难把一个没有权威、没有产品、没有管理的公司,称之为是“公司”。但义乌小商品市场,确实是一家非常成功的公司,因此,受到嘲笑的并不是义乌小商品市场公司、而是我们狭隘陈旧的思维模式。由此,我们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一切皆源于我们对于“企业组织”的狭隘认识。

 

所以,我说糊涂提出的“非赢利模式”的商业模式,非常有价值和意义,甚至有可能成为未来的经典管理案例,绝非是痴人说梦,原因就在于他尝试着重新定义企业是什么?商业模式是什么?无论糊涂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提出,总之,他的实际结果,已经构成了对于这些问题的重新思考。

 

事实上,糊涂提出的“非赢利模式”的商业模式,是非常聪明的做法,实际上,只要反过来想一想,就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假如糊涂提出的是赢利性的商业模式,那么,就会造成这样的管理困境,一方面,按照传统意义的理解,“家人”是家园创造出的顾客,依据传统的“创造顾客而获取利润”的赢利模式,就需要向顾客(家人)收取费用,当然,这是很荒唐的,另一方面,“家人”早已不是家园创造出的顾客了,他们不仅仅不是家园的顾客,相反的是,他们成为了家园产品的制造者,按照这样理解,家人应该向家园收费才对,当然,这同样是荒唐的。

 

我想说的是:在信息时代,顾客边界和产品制造者边界,正在模糊甚至是消失,传统意义上的商业赢利模式,正在逐渐的失效,至少是无法解释“既是产品的消费者、又是产品制造者”这种新的商业现象。

 

当然,我个人也仅仅是一些初步的思考,因为假如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话,那么,不仅仅意味着会颠覆一系列传统的商业规则和商业模式,同时还意味着新的商业规则和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显然,这是个深刻的时代管理命题,每一个管理实践者和管理研究者,都应该积极的关注这个问题。

 

从这个意义来说,中国式管理简直是糟糕透顶,因为它还陷在“一个管理者如何控制一群被管理者”的人际关系游戏中,丝毫不关心企业外部已经发生的巨大社会变革。事实上,无论一个管理者如何将内部人际和谐处理得多么井井有条,它同企业组织的生命存在都没有必然的关系,因为企业目的存在于企业外部,“创造顾客”(德鲁克语)才是企业唯一目的,当然,今天仅仅谈论创造顾客,已经不能够解释一些商业现象了,所以,未来应该或必将出现一些新的提法,而这些新的提法,其实就是关于信息时代商业逻辑的新理论。

  

沙发
发表于 2006-3-26 20:53:21 | 只看该作者
up
板凳
发表于 2006-5-15 15:34:53 | 只看该作者

观点新颖,分析透彻,好文!!!

4
发表于 2006-5-15 21:50:18 | 只看该作者

“非赢利模式”的商业模式------这个提法颇有意思。

我想,现代社会之所以有商业模式,是因为它具有商业特点,即创造包括精神产品和物质财富在内的价值。这些价值中的一部分可以满足组织的存续或者扩大再生产,并存在剩余价值。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而赢利性组织正包含了上述特点。

反过来看非赢利组织,它存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超额利润,而是为了某种非商业化的目的,多数非赢利组织并不具有商业意义,尽管一些行业协会的目的是为了信息交流、为会员企业作好服务,但是协会的目的仍然不是直接具有商业意义。

所以,“非赢利模式”的商业模式这个提法是否矛盾?

5
发表于 2006-5-16 03:21:08 | 只看该作者

好象有点灵感了,可以研究研究。

6
发表于 2006-5-17 09:54:40 | 只看该作者
另辟蹊径,见解独到。引发另一思考!
7
发表于 2006-5-17 10:37:0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观点很容易让人接受,但目前还有些持续的细节则是需要更多考虑的,诸如:

一、家园的“非赢利模式”的赢利方式;

二、家园赢利的处理方式:设基金还是其它?

三、家园“非赢利模式”的商业过程,需要专人进行专业记录以便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改进、发扬。

8
发表于 2006-5-18 10:21:0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不一定成熟,仅供大家探讨:1、非赢利组织并非不盈利,如果那样,这些组织持续发展的支撑是什么?只是这些组织不以赢利为第一目的;2、非赢利组织的第一目的在于社会责任,而这恰好成为凝聚员工的核心要素,使员工获得了长期的组织使命认同感,从而产生了积极工作的不竭动力;3、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非赢利组织自然而然的获得了无论是来自各方的捐助和从事服务的收益,这些收益其实就是最大化的利润。

长久以来,很多企业把盈利看成最直接的目的,其实这样的看法是有问题,固然企业存在的意义在于获得利润,但是如果把获得利润看成直接目的的时候,盈利往往就是一件很难的事。德鲁克说过企业的使命有两个:满足客户需求和创新。企业就是通过不断为社会提供服务来获得利润,所以在某一时期企业的目的就是如何有效创造需求,获利是结果,不要看成目的,那利润也就自然而然来了。

从非盈利组织的状况可以看到这一点,其实非赢利组织最大的优势在于通过一个员工和社会都乐于接受的使命使这些人对组织获得认同感,最终保持了组织长久的活力。组织结构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具体要根据组织的实际状况来确定。

9
发表于 2006-5-28 18:12:58 | 只看该作者

 好象一个是兴趣,一个是职业!

10
发表于 2006-8-6 23:24:13 | 只看该作者

    听起来有些吸引力,最关键的是不要重复共产党的那一套。含着共产主义万岁,其实只是愚民政策,关键的政权的诱惑!

    非赢利模式不是一个新东西,有借鉴的案例,如果真的实现了却是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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