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下半年的人力资源项目中,有多个客户虽然分属于不同行业领域,但是在搭建薪酬激励管理体系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一个概念——“分盘子”式的奖金分配模式。所谓“分盘子”,是指企业在进行绩效奖金分配的过程中,将总额切分到二级甚至三级部门,形成一个个奖金的小盘子,同时将分配权限分派给中层部门经理们手中,由他们去判断这些钱该给谁,给多给少。这种方式一般都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1、 总量封顶:部门得到一个清晰明确的可用于分配的上限。这是整个分配过程中,企业层面最关注和直接干预的环节,出发点主要是考虑企业整体经营业绩,而基层人员的变动情况不是主导因素。在部分企业里,每个部门切分出奖金盘子的总量甚至在一年内不会允许调整。
2、 互相挤占:分配对象之间存在互相抢饭吃的竞争态势,一部分人多得,同时意味着另一部分人少得,利益的获得是以牺牲他人实现的。
3、 分权化管理:采取这种分配模式,必然要求中央集权式的管理作出妥协,将部分权限转移给业务部门的中层管理者。
在现实应用中,“分盘子”模式还衍生出了诸多形态。实例之一:国内某大型房地产集团,对整个薪资体系全部采取这种方式,而不仅局限在绩效奖金的分配方面。每财年初,公司制定当年各部门人员工资和绩效奖金总额,并且贯彻“增人不增薪,减人不减薪”的原则,即在一年的周期内,无论部门人员增减,薪酬总额都不再进行调整。如果部门人员增加,就会直接影响到现有人员的薪酬水平,反之人员减少,部门经理也有权将产生的余额分配给其他在职员工,以此来达到限制人员编制的目的。实例之二:某省电信企业,将所有区域营销中心组织到一起,切分出一个绩效奖金总盘子,各区域中心之间也必须相员工一样相互竞争和抢占。业绩好的区域中心可以切走绩效奖金总盘子中最大的蛋糕,业绩在末位的中心只能得到剩余的一小部分份额。公司借用这种激励手段在营销业务中建立起一种“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强烈竞争氛围。
从上面可以看到,“分盘子”模式由于表现出了某些显著的、直接的管理功效,得以在国内企业中普遍存在。那么到底是哪些功效使其得到了广泛的青睐呢?通过大量实践经验和案例的研究我们归纳出了这样几个原因:
1、 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而言,“分盘子”模式在控制人员成本方面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由于其总量封顶的特点,无论如何分配,都不可能突破总额的限制。比较而言,如果不预先设定一个总额,而是通过业绩对员工进行开放式的激励,则对绩效管理的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比较常见的一种风险是,如果绩效管理体系不够严密,或者各级管理者对下属进行业绩评价时不够客观,有可能会违背正态分布的规律,出现员工绩效成绩整体偏高的情况,企业必须为此支付更高的成本。
2、 有助于控制人员编制。在控制编制方面,人力资源部往往承受着双重压力:业务部门永远是要求增岗增人,而国内大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还不足以使一个职能部门准确判断这些需求的合理性,更无法去说服业务部门,长此以往造成了一种“人力资源部只会卡人”的不和谐局面。另一方面,即便人力资源部把业务部门的需求提交给高层决策,决策者也会要求人力资源部提出专业意见作为决策依据,这个问题始终无法回避。“分盘子”模式有效地将压力转移到了业务经理的身上,帮助人力资源部摆脱尴尬的两难局面,也是受到欢迎的原因之一。
3、 对业务部门而言,获得分配权就意味着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以往的案例中,大部分中层管理者都不愿意承担承担绩效管理的责任,但是大部分中层管理者都希望获得本部门分配的决策权。表面上看绩效和薪酬密不可分,但对于利益的相关者来说,只要置身于一个大的竞争环境中,始终存在不安和不信任的心理,因此直接掌握分配权是保障自身利益的最佳手段。
上述三个方面表现了不同管理者的潜在心理,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客观原因,即中央的管理能力不足,无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且紧密结合的绩效和薪酬管理机制,因此分权化管理必然成为无奈之选。在我们接到的薪酬管理的项目需求中,要求整合旧有机制,将分配权收归中央的情况能够达到30%以上,问题比较普遍。
“分盘子”模式的功效是显性的,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缺陷,如果应用不当,会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1、 首要一点是工作贬值的问题,由于总盘子已经给定,也就意味着干的越多,每项工作的价值也随之降低。我们通过实例来进行说明:目前国内报业对采编人员普遍采取“算积分,分盘子”的激励模式,根据编版量、稿件量等因素累计积分,同时根据差错率等因素扣减积分。考核期末统计所有在职人员的总积分,通过奖金总额计算单位积分的货币价值,个人最终的绩效奖金实发金额等于个人积分与积分价值的乘积。但实际采编人员会发现工作越努力,任务量完成得越多,每一个积分的价值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甚至在局部出现员工之间达成默契,只要完成基本定额要求即可,严重挫伤员工工作积极性。
2、 其次是容易在组织内部造成离心力。员工之间相互竞争、相互抢占的关系,不利于形成合力,影响团队建设。以前面提到的电信企业为例,区域营销中心业务员采取“计件积分”的分配方式,将各类产品按积分明码标价,根据业务人员的实际销售业绩计算总分并兑现奖金。但令人遗憾的是,制度执行过程中,曾经出现同区域的业务人员恶性竞争的情况,同事之间通过贬低,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等方式相互拆台,在客户面方面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直接损害了公司利益。
3、 无法保证内部公平性。一旦将分配权下放,激励的效果和公平性就只能依赖中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了。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业务经理都是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通过对多个薪酬管理体系项目调研资料的统计可以发现,当一线的经理们掌握部门内部的分配权后,两种情况发生的频率最高:其一是规避压力,将绩效奖金按人头平均分配;其二是确实试图奖勤罚懒,但员工反馈奖惩缺乏客观依据,对分配的公平性产生质疑。
综上所述,“分盘子”式的分配模式本身还存在一些制约性,但如果妥善利用其特性,例如用于营销类部门的激励,而对职能管理部门等成本中心则不适用,再与其它限制条件形成组合拳,仍然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我们也提醒管理者,务必谨慎看待和选用这种分配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