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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关于离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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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12:5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在上个月签的合同,后来因为工资的问题,搞得不清楚,所以现在想离职,合同上是要求离开前两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但现在找老总谈,老总的意思是人可以随时走,但离职协议不会给的,大家说现在该怎么办,本人提出离职申请还只有两个星期.

请家人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3 13:00:48 | 只看该作者
请家人帮我出出主意呀
板凳
发表于 2005-11-23 16:20:15 | 只看该作者

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们的合同却要求提前2个月通知,凌驾于劳动法之上?这份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

有没有约定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离职。

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可以再好好沟通一下。

最坏的打算就是直接走人,以后再慢慢沟通,把其他相关遗留问题逐渐处理了。

所以,不必太着急。人员流动是非常正常的,我想你们公司的老总他一定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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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4:14:07 | 只看该作者

据我所知,在你递交离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自然地离开公司了,而且在离开公司5天内,公司必须给你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控告公司,并获得相关的赔偿。

还有,提前两个月是无效的,也不必为公司附上什么违约金之类的(除非有什么密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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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0 22:23:0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不用那么担心了,离职的事情说出来了,大家都心理明白,

只是可能你们的老板觉得刚好能够干活了就走了,浪费了他们的人员培训成本

发泄一下而已

好好和他说说,不就是一份协议吗,不会很难的.

事情过去了你就没有那么心理难受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 10:49: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家人

7
发表于 2009-9-29 10:10:01 | 只看该作者

离职是个敏感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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