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转帖]35岁前应该做好的十件事

[复制链接] 43
回复
642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3-5-8 11:2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5岁是青春的后期,35岁以后是收获的季节,如果你没有资格说这句话,你将会憎恨自己。所以在35岁以前,在烂漫蓬勃的青春年华里,你最好把下面十件事做好。

  第一,学会本行业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并有所发展。已故零件大王布鲁丹在他35岁时,已经成为零件行业的领袖,并且组建了年收入达千万美元的海湾与西部工业公司。每个人在年轻时都可能有过彻夜不眠、刻苦攻读,这在20岁甚或30岁都没有问题,但到了35岁,就不应该再为学习基本技能而大伤脑筋了。35岁之前是一个人从事原始积累的阶段,35岁之后就应该勃发了。

  第二,养成个人风格。在35岁以前,找出你所喜欢的,不论是衣着或是爱好,哪怕是与众不同的小习惯也好。20岁、30岁时你可以不断尝试、不断改变,但是到了35岁,你便要明确地建立个人风格。一位男士或女士在事业中途改变自己的形象,就会让人觉得很不可靠。你喜欢穿西装吗?好!就把西装当作你的商标吧!办公桌上摆些鲜花会令你工作更有效率吗?那就每天都摆些鲜花吧!

  第三,在感情生活方面平和安定。在攀登事业的高峰时,如果私人生活不愉快,陷入感情危机,对你会产生很大的干扰,甚至会逐渐令你对别的事物失去兴趣。那些在35岁之前私人生活已经平和安定的人,一般都比生活动荡不安的人有更大的机会获得成功。因此,如果你想结束一段没有结果的恋情,或者你想和女友结婚,那就赶快行动吧,免得把问题拖到生命的第35个春秋。在35岁以后,你应该专注地看着你对事业的投资开始获利。

  第四,明白自己的短处。承认有些事情你的确做不好,或者不愿做。如果你讨厌数字而喜欢创作,那就不要因为待遇高或顺从别人的期望而强迫自己做数字工作。在35岁之前,一定要投入你所喜爱、所擅长的那种工作。否则,35岁之后必然会有一段郁郁不乐的日子。而且,真正的成功可能因为活力的消退而丧失。

  第五,知道自己的长处。你应该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并且清楚你所喜欢做而又做得比别人好的事情。不管你目前担任什么样的角色,知道自己的长处对成功都很重要。

  第六,储备辞职另谋生路的钱。在这个多变的职业世界里,你也许不会永远在一个地方工作,或者永远在一个位置上淋漓尽致地发挥自己,当你感到无法施展时,你很可能会想到辞职,或者开辟第二职业,如果你事先储蓄了足够的钱,你便有了一个安全的后盾。

  第七,建立人际关系网。如果到了35岁你仍未建立起牢固的人际关系网,那你就有麻烦了。这个人际关系网包括你的朋友、亲人,最低限度包括所有可以互相帮助的人。这些人有的是你的同事,有的受过你的恩惠,有的你倾听过他们的问题,有的你和他有着相同的爱好。人际关系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它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培养。一个人在事业上、生活上的成功其实如同一个政党的成功,你要有许多人散布在适当的地方,你可以依赖他们,他们也可以依赖你。

  第八,学会授权他人。许多人不肯或不能这样做,因此始终被钉在从属的职位上。授权他人是成功的一半,一个事无巨细,不能将工作授权别人的人,注定会遇到极大的障碍。到了35岁,你最好已成为这方面的专家。换言之,你懂得挑选合适的人并信任他们。

  第九,学会在什么时候三缄其口。因说话不小心而自毁前程的人,比因为任何其他原因丧失成功的人都多。要学会保持沉默而且看起来机智——别人自然以为你知道的比实际还多。别讲别人的闲话,别谈论你自己的大计,守口如瓶所赢得的声誉,远比讲人闲话所带来的东西更加珍贵。你在事业上越成功,这一点就越重要。

  第十,对人要忠诚。如果你到了35岁仍未能建立起坚如磐石的忠诚信誉,这一缺点将会困扰你一生。不忠诚的恶名必然会使你在事业上到处不受欢迎。你不能靠暗箭伤人爬到事业的顶峰,而要靠在早期树立起来的真诚刚直和不可动摇的声誉。35岁以前,忠诚只是投资;35岁以后,你会作为一个可以信赖的人收到忠诚的回报。

来源:中国青年
沙发
发表于 2003-5-12 14:38: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板凳
发表于 2003-5-12 16:12:00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我很怀疑,楼主是不是女的。。。
4
发表于 2003-5-12 23:23:0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3Q
5
发表于 2003-5-13 08:56:00 | 只看该作者
3楼,这点不用怀疑!:)
  很有感悟,谢谢redmoon
6
发表于 2003-5-13 17:13:00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自陷牢笼,何必等到35岁呢?比尔盖茨12岁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在那个方向发展了.
7
发表于 2003-5-13 20:57:00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怎么做了,努力!!!
8
发表于 2003-10-5 03:48: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发帖大姐的教育啊   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其实有些多西是知而不可说的啊
9
发表于 2003-10-5 09:24:00 | 只看该作者
在35岁之前,一定要投入你所喜爱、所擅长的那种工作。

==> 有道理,是“一定要”,不是“要”。
Zx
10
发表于 2003-10-5 11:06:00 | 只看该作者
好啊.呵呵,明白拉,我会做到的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