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地平线 - 

“天下文章一大抄”是否就一定是剽窃?

[复制链接] 45
回复
699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1
发表于 2005-5-26 23:50:06 | 只看该作者

国家<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明确规定, a,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b.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很显然,前段时间所讨论的范畴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问题是,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是否具备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在这一点是国内应该是没有明确界定的.

但有一点很明确,就是剽窃和抄袭是相同的涵义,只是前者的动机似乎更恶劣一些.两者都是将他人的作品"据为己有",不劳而获.

与此类似的是"引用",同样是使用他人的劳动成果,但是引用,则须注明作者的姓名/出处,至少让别人知道这并非是你所创造的.只要没有突出这一点,就是剽窃/抄袭.

Mark兄所述所引出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完全是系于主体或干系人如何去看待这一事项和对己影响/可能承受的程度, 前段北大教授王铭铭剽窃某著名人类学家的学术成果,据说该人类学家还是对这次"诚实的错误"进行了谅解. 这似乎又是另外一个话题:家园如何去处理这此事务,关乎家园价值观和原则了.

22
发表于 2005-5-27 00:31:0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似乎也并不是仅仅在文章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名和作者就够了的,比较严谨一点的应该在自己的文章中将引用别人的每个段落,每句话,甚至每个词用引号和数字标出,在文章的末尾的对应数字处列出详细出处……

学校里大学生写文章往往不注意这些,也许还只是无心之失,再加上文章本身也没太太价值,没必要也不值得细细追究。但在家园里如果引用了他人的文章不注明,还要标榜是原创作品的情况,是不是应该至少需要批评一下?毕竟家园里应该是一个学术严谨和有明确是非观的地方,应该鼓励原创,反对抄袭……

23
发表于 2005-5-27 09:31:54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unrisegl在2005-5-27 0:31:07的发言:

引用似乎也并不是仅仅在文章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名和作者就够了的,比较严谨一点的应该在自己的文章中将引用别人的每个段落,每句话,甚至每个词用引号和数字标出,在文章的末尾的对应数字处列出详细出处……

学校里大学生写文章往往不注意这些,也许还只是无心之失,再加上文章本身也没太太价值,没必要也不值得细细追究。但在家园里如果引用了他人的文章不注明,还要标榜是原创作品的情况,是不是应该至少需要批评一下?毕竟家园里应该是一个学术严谨和有明确是非观的地方,应该鼓励原创,反对抄袭……

注:上面的黑体是我所加。

1、什么是引用和剽窃的区别?我们可以追求严格的定义,也可以简单的以网络论坛举例来说: A、转帖别人的文章,标题注明“转帖”,文中注明作者名、原发出处、原发链结URL, 遵守作者在初次发表时对转载的要求,这是最好的尊重; B、次之,就是简单的注明“转帖”、“ZT", 此外任何说明也没有; C、就如同发表自己的文章一样,标题和文中均没有任何说明,或者干脆标上“原创”。

A是严格的引用,B是常见的引用,C则属于剽窃。--不知道有没有异议?

2、至于sunriseg上面帖子中黑体部分提出的问题,家园对此的态度是鲜明的,请参考下面几个相关帖子: 倡议: 养成良好的发帖习惯,共建美好家园!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2484 [公告] 对黄山松/德隆 剽窃行为的处理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17832 [公告] 德隆、黄山松剽窃行为的处理调整决定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18007

对yuweiyuwei(余治国)剽窃事件的处理公告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67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8 0:28:00编辑过]
24
发表于 2005-5-27 11:03:52 | 只看该作者
上面诸位标准越搞越复杂了,好像。我记得关于是否抄袭是有标准的,一篇文章的25%以上来自另一文章,就是抄袭,反之,极端地说,把5篇文章凑成一篇,就是自己的观点。因为,其中的加工、逻辑之间的自成体系,决非抄袭可以达到。特别是经济、管理类文章,引用他人的观点、数据论证自己的观点,只要言之有据,逻辑贯通,就是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个问题,好像没有那么复杂呀?!
25
发表于 2005-5-27 19:37:1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mark在2005-5-26 17:06:19的发言:

呵呵哈哼哈哈,我就知道你会来劲,非常经典的拍砖!

一看就是你的风格!!!!!!

对于你回复的4点问题,我送你以下一些建议;

1、关于家园两次处理的剽窃事件,一次是堂而皇之的把别人的文章贯上“原创”之名,一次是把别人的文章几千字没有任何说明搬到自己的书稿中。 这是吹毛求疵吗?

可以提出严重警告,强调剽窃他人知识的严重后,以及家园对此事的关注,但还请给予“包容”,有些事情处理需要一段时间,不要一下抓他人一个污点就住不放吗!冷静一下,看看我前面回给你的帖子,实际上是支持你的观点的。

==》他那些自辩、甚至威胁的帖子,都让他发(他后来反复注册马甲顶自己的帖才被封);他帖出自己的工作单位什么的被网友引用,我替他删掉(或提醒别的网友在帖子中隐掉);事件发生后,先用了几天时间查证、版主讨论、双方解释,然后家园才公告处理,并在公告几天后取消固顶。Mark兄的眼里,我如何在“抓住一个人的污点不放”?在Mark兄看来,我还需要如何去“包容”才是? : )

我在前面帖子说过,剽窃者反过来抱怨原作者是“炒作”、抱怨曝光者是“不包容”、诽谤,反复威胁说要起诉讨回公道、甚至以“影响了栖息谷网友的交流可不要怪我”要挟大家,一面又装可怜到处喊冤以弱者自居.......如果与这种角色“抓住不放”,我觉得是看低了自己。

之所以这么处理,一方面是觉得栖息谷被称为“家园”,就不该是鸡鸣狗盗之徒的乐园,就该以此为例子,告诉沉默的大多数,什么是家园的原则;另一方面,我在版主群里解释过,上次处理德隆黄山松事件后,我们可私底下收到不少短讯,说他们已将“误”标为原创的帖子标题改过来了。

值得思考的或许还在于,事件发生后,为什么关注事件处理的“包容”的,倒似远多于关注事件本身的是非?!

说国人习惯中庸吧,五千年文化中也有这样的告诫:乡愿,德之贼也!但为什么偏偏在乡愿的眼里,事件的受害者仿佛不是原作者,倒仿佛是可耻的剽窃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8 0:20:44编辑过]
26
发表于 2005-5-28 17:54:30 | 只看该作者

喜欢夜里写点文字,容易有夜的安静。

下午详细看了关于剽窃的帖子,也一直再看关于最近反复出的事件,甚至出了些观点,提了些建议,还好固顶取消了,也安静了许多。

从单个个人的角度出发,论坛实际上是文化领域的事情。它的特征是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它是反体制的,无拘无束的,个人兴趣是衡量它的唯一尺度。

人们选择某个网络论坛,有个潜在的冲动是从传统束缚和归属纽带中解脱出来,按照主观意愿“再造”一个自我表现。网络的发展是经济市场的产物,论坛是网络上运行的实体?

自由派经济人士认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调剂各种生产供需和资源分配矛盾。管理者虽然有税收、财政、金融甚至司法等政策或制度,终究决定平衡的还是那只手。(引用自国富论呵呵)

这只手也时常让四禅天想起孙悟空孙大侠始终没跳出去的那只如来大手。

一只看不见,一只看得见。一只是长毛的洋手,一只是厚实的国手。都是手,却有着不同的手腕和手段。

今天栖息谷的几位引用或剽窃大侠也没跳出那只大手,被轻轻的覆盖了。此大手,国手也。于是引来了些呼声包括宽容和理解。

看事情的角度不同,小的分歧可能将来咫尺千里。 最细微的莫过于最表面的称谓了。

据说,李天王、太白金星、二郎神等大小若干主流人物,起先就是轻视孙猴子的。就说在玉帝面前论事吧,言必称“业畜”。后来“业畜”被招抚上来同朝为官后,勉强直呼其名“弼马温”,心里还是时常暗骂,披了袍,你不还是一尖嘴咨牙的猴子?

悟空当然不这么想,首先他是言必自称“老孙”,然后是不管你们丫丫怎么扑面来,“齐天大圣”始终高悬在自家水帘洞门口。

这个称名的细节就看出了一丝未来火药欲来的味道。

在主流眼里,一方是无“法”无“天”的江湖另类。在另类眼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另类于是率众猴大闹天宫,甚至打入冥司, 强行修改了极具管理权威的“生死簿”。“齐天大圣”的眼球效应惹得一时间各处大旗飞扬,牛魔王自称“平天大圣”,鹏魔王自封“混天大圣”,狮驼王高悬“移山大圣”,猕猴王扯起“通风大圣”,一时间大圣纷纷扬扬。

反了,反了,乱了,乱了。主流人士们于是调兵遣将征罚。老孙,二孙,三孙,细孙,小孙, 遂演出大闹天宫。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了以前看过十遍八遍的那个美术片。至今还是经典。

跑题了呵呵,回来。主流们最终还是技穷一着,终于请出来了如来佛。四禅天大胆的估计,如来佛在翻手之前肯定是预先做了一些情报工作和思想工作的,猴虽顽劣,但终归和佛扯上些关系。“广、大、智、慧、真、如、性、海、颖、悟、圆、觉”,按说如来还是悟空的师爷爷这辈的亲戚。

可恨的是这老孙不仅不认帐,还直呼,“如来,你是妖精的外甥”。呵呵如来再大度,也是常人心,于是辣手一翻,就摧了这东胜傲来国花果山州水帘洞县土生的猴子。

按照现在流行的戏剧语言,以上就是老孙取经的前传了。

四禅天不熟悉家园里的大侠们,不知道“剽窃原创事件”的前传。不过这不重要,剧情现在反正已经过了第八回。

四禅天在猜想,栖息谷的这个剧中会不会也出现一个观世音菩萨呢?观音是四禅天小时候小小心态中最拿捏不住的人物。一方面喜欢她宽和的微笑和屡屡及时出现化解危难的本领。另一方面又憎恨她为什么要给大好的老孙套上一顶紧篐咒。

更可气的是那咒经偏偏落在了软弱、无能、固执、虚伪的唐大侠手中。后来慢慢大了,尤其学了经济学后,方知道那咒就是“看不见的手”。

换句话说,你孙猴子逃脱得了彼手,逃脱不了此手。

于是有时候不免心生小小的悲哀, 看来人生于世,度尽春秋,始终为外物所制约。

再后来慢慢的也理解了这种悲哀后面的乐趣。原来咒在心中。

人生只有心生灭,赚得悲欢傀儡忙。

再后来,又破了这执,咒还是咒,心还是心,取决于你是化心为咒呢,还是无心无咒。眼前的山山水水,是是非非,日日夜夜,取取舍舍,本无可说,何必多说?

呵呵,何必多说?

四禅天 2005/5/28

昨夜很晚的回家,很累但很平常的一天。文字体现的是大性格,这些文字是扬子mark地平等人文字引起的,反映的却是四禅天的一些性格,如同各位家人的文字反映的是各位家人的性格。

27
发表于 2005-5-29 09:31:42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什么是抄,什么是引用,我们已经将这两个概念混在一起了。作为一名学生,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写的东西是抄还是引用。目前,我们大学生正处于考试期间,很多课程都需要写论文,短短的一个月要写10篇论文,虽然字数在3000字左右,比不上研究生的论文字数多,可我们还是学生,没有处在研究状态,我们又怎么去真正叙述自己的观点呢?一旦过于追求自己的观点,而和真理背道而驰,下场就是重修。我们不是学者,而是学生。现在过分要求学生去做学者的事,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现在的风气,因为我们在从小培养一个会抄的学者!!!!!!!!!
28
 楼主| 发表于 2005-5-30 07:38:45 | 只看该作者

先和大家道歉,迟迟没有给大家回帖。我这段时间的学习非常紧张,是我全年学习里压力最大的阶段。同时我之上周回家园用的一个代理失效了,感谢一个新的代理服务器,让我可以又回家园。

扬子的火力最猛,我先回复扬子的。

首先我很欣赏扬子对剽窃现象的痛恨以及嫉恶如仇,然而我不得不遗憾的指出,即使我如扬子般痛恨剽窃,如果以我在主帖里列出关于剽窃的标准,我发现我以前也干过不少剽窃的事情。因为我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这就是剽窃。比如说我在国内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只在文章最后注明了参考书目,而没有在文中每一处引用别人资料时进行正确的标注,这就是剽窃。根据少天和Mark在跟帖中的自白,他们也干过剽窃的事情。正在读这个帖子的你,如果你在国内读的大学,写论文也如我的那篇论文一样的话,那么你也干过剽窃的事情。天啊,那岂不是我们都干过剽窃的事情了?地平线你到底在说什么?真是越来越糊涂了!

我想说的是,在没有清晰地理解什么是剽窃之前,我暂时不想多谈对剽窃的道德感和是非观。因为,你很痛恨剽窃的同时,却很可能因为不懂得什么是剽窃,而在干着你自己痛恨的事情。

好,关于什么是剽窃,容我从我和扬子的分歧点说起。

扬子首先质疑:“地平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引用两者的区别。”,并指出:“抄就是剽窃,这是不需要讨论的

我很抱歉我的文章让扬子有这样的认为,我自以为已经讲清楚了,看来还需改进。在此我把我文章的核心观点再表述一遍:

1、我给“抄”下的定义是:在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了别人作品的内容。

(这是文章第一段做的事情,希望大家在这个定义之下去理解我的文章。再补充一点:一字不差的照搬是“抄”,用自己的话说别人的观点也是“抄”。)

2、写文章做研究要站在前人的成果之上,“抄”是不可避免的。

3、抄了之后没有正确地注明出处,就是剽窃;抄了之后进行正确的注明,就不是剽窃,而是引用。所以“抄”不等于剽窃,“抄”而没有正确注明才是剽窃。

总结以上三点:

写论文做研究是在前人的成果之上作出自己的独创或贡献,使用别人的成果是不可避免的,是否正确地注明别人的成果是判定是否存在剽窃的依据。

而国内在如何规范的注明引用内容方面是很不重视的。大家都不懂得正确地注明引用,而使用别人的成果是不可避免的,于是大家就对剽窃的态度就很模糊了。这正是问题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的解释什么是正确的引用,请大家看《剑桥中国史》。点击下载:

(感谢家人txf008上传于家园资源中心)

大家下载后,解压,会有一堆文件,打开《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01.pdf》文件,从第8页开始看。

时间有限,关于剽窃真不是一两句话,一两篇短文能说清楚的,同时我的理解和表达也有限,所以今天先写到这,期待着大家的回帖,让我们继续深入讨论,一起加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29
发表于 2005-5-30 09:19:56 | 只看该作者

我今年将要毕业了。在这以前我也是认为文章似乎自己的劳动果实,抄就是侵犯别人的权利。但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个极大的错误,上网一看,搜索到的资料都是大同小异,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现在的文章抄袭已经成了一个作风,没看到很多人现在都出书了吗,仔细的朋友可以发现很多的都是大同小异。不抄怎么能成就如今的这么多的作家

[em06]
30
发表于 2005-5-30 11:55:47 | 只看该作者

周末公司组织去拓展,晒得黑乎乎的回来,晚了两天看到四禅天兄的帖子,“再后来慢慢的也理解了这种悲哀后面的乐趣。原来咒在心中。”这句,粗读一带而过,再读三读,觉心中似有所感,似有所得,似有所失。

地平兄的剖析,在我看来,是在就规范说规范,“大家都不懂得正确地注明引用,而使用别人的成果是不可避免的,于是大家就对剽窃的态度就很模糊了。这正是问题的关键。”从技术层面去讲注解引用的规范不是不重要,但“不懂得->不可避免->于是很模糊”,这个推理,未必正确,更未必是问题的关键。地平兄可谓一个实诚君子,君子可欺之以方,呵呵![em01]

“态度的模糊”,更该往人性上寻其根源,“人生只有心生灭,赚得悲欢傀儡忙”,方是问题正解。就目下而言,“似有所感、似有所得、似有所失”者,怕是要继续“执迷”,因为其觉得悟后的境界,也是“眼前的山山水水,是是非非”。

“又破了这执,咒还是咒,心还是心,取决于你是化心为咒呢,还是无心无咒。”忽然想起去年的那壶茶,大家曾聊到“起意”。一件事去做,意之所起,与其后所执,看来确是做事格局的关键!无人我心,无分别心,方有真正的大勇猛。谢兄指教!

另外,兄帖子中所言两只大手,在扬子眼里,似是一只,唯现大千变幻而已。这个话题与帖子主题太远,愿有机会再向兄请教了。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