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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重新定位社会主义(作者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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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1:2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新定位社会主义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想到的

公元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创造了一个人人平等的环境,“等贵贱、均贫富”,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顾名思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人民是主人。

过去国家的主人是皇帝,现在是人民。

这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肯定了人民国家主人的地位。

从前,我们说社会主义的特征是公有制。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历代历朝的“变法”也几乎都是围绕土地“公”有“私”有做文章。比如商王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国家所有。商王把土地和奴隶分赐给诸候和臣下,让他们世代享用,但无所有权,不能随便买卖和互相授受。“商秧变法”则承认土地永远私有,允许土地买卖。但到了西汉王莽时期,又把全国土地改为“公田”,不准买卖。近代太平天国,实行“天朝田亩制”,也将土地全部归“公”,像奴隶社会一样,不能私人拥有财产,不能自由迁移,不能经营工商业。前苏联也一直采取国家所有的形式等等。

其实,所有制是一种经济手段并不是社会制度的标志。

为什么这么说呢?

所谓社会制度,不是由什么人有意识设计的,而是在适应社会进步的过程中产生的。比如资本主义制度,它是人类社会进入商品社会的产物,是围绕市场经济组织的社会,“用货币管理一切”,我们说“资本主义”比较专制社会进步,是因为资本主义的本质具有追逐未来财富的心理导向,与人的本性“利己心”是一致的。又如,封建主义社会建筑在地主经济基础之上,把拥有土地的地主视为经济实体,家庭是最小的经济组织。家与国同构。家庭讲孝道,国家讲以孝治天下。这与家庭所讲的“孝”是一致的。然而社会主义的经济是建立在社会的主体人民身上的。人民是个人的整体。同样道理,社会主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人民利益是一致的。

现在市场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讲究个人发展。个人的价值开始由传统的等级划分趋向以个人财富划分。所以重建个人所有制是政府的第一要务。大学者严复曾经说过,“只有充分给个人经济以自由发展,才能使国家富强。”我主张“个人资本主义”的理论根据就在于此。过去否认个人利益、个人兴趣、个人奋斗等等,就否定了“综合国力”。“保护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促进人人富裕,政府富裕,国家富裕,共同富裕,这才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日本1885年前后就出现了创办企业的社会高潮。1874年清朝的开明官员郭崇焘就曾建议让商人自由经营,国家不应过分管制(直接受政府的监督而不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然而100年以后,我们才在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国策下,有意识地发展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经济实体企业。没有强大的企业家、企业人组成的强大的经济先锋队组织,是中国近代落后的真正历史。从1840年开始,反帝反封建,争取民族革命,出现那么多的民族英雄,从孙中山到毛泽东,但没有出现一个真正的企业家型领袖执掌中国。

“人是万物之灵”,现代社会主义是建筑在个人所有制基础上的联合体,“以人为本”。个人的自我实现同社会主义政府试图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幸福”的理想社会是相吻合的。政府只要善于利用和造就一批真正的市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人民包括企业家、金融家、工业家、职业经理人、科技专家等社会中的优秀者),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高潮,来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这就是我对社会主义的重新定位。

200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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