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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香港上市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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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24 14: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的比较分析
           
内容摘要:香港作为亚洲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吸引国际资本方面优势明显,其成熟的市场运行环境,完善的投资银行服务,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体制对于国内企业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已成为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地,目前在港上市的国内企业约130余家。本文从市场制度、上市模式、优缺点等几个方面对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进行比较分析,并对今后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

一、国内企业香港上市基本概况

香港作为世界上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其证券市场是亚洲除日本之外的最大的股票交易市场,吸引了大量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在此开展业务。香港证券市场也是国内企业股票海外上市的重要集聚地,对于中国内地的企业来说,香港市场作为本土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便于投资者认识和了解,已经成为中国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例如,中国移动等以美国存托凭证(ADR)等形式在美国上市、同时也在香港上市之后,在香港市场上的流动性更高,香港市场的交易量占据主导性的地位,更有利于企业今后的再融资。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资料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总市值为40807亿港元,在全球各主要交易所中名列第9位。其中,中资背景企业130余家,总市值约占30%,已成为香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力量。

1、国内企业香港上市的历程

从90年代始,香港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国内企业筹集国际资金的最主要和最有效的场所。国内企业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发展历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 起步阶段

  中资取得香港上市地位是从1984年1月份开始的,也时是红筹股概念初步形成的阶段。当时,为解决香港最大的上市电子集团康力投资的困境,由华润集团和中银集团合组的新琼企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康力投资约67%的股权。1986年,为挽救出现严重坏帐及资金周转困难的嘉华银行,中信在港府促成并以外汇基金保收坏帐的条件下,收购了该行。同期,由招商局及兆亚国际合组的新思想有限公司,先后注资4亿港元,收购了当时由港府授权怡富接管、靠外汇基金提供借贷的友联银行61%的股权。1984年至1986年这段时间,越秀集团、粤海集团分别间接或直接收购香港的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地位。

  1、2 迅猛发展阶段

  90年代初,中信通过收购泰富及后续的一系列资本运作,使得中信泰富迅速发展壮大,1992年8月,中信泰富被纳入恒生指数成分股中。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中资在香港证券市场上掀起收购狂潮,中资在香港的收购活动急剧发展,内地的实力企业纷纷赴港“借壳上市”。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992年7月至1993年底的一年半时间,被中资收购或参股成为主要股东(持股10%以上)的香港上市公司有28家,占1993年底香港全部上市公司477家的5.9%。随着红筹股规模的扩大,红筹股成为香港证券市场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投资板块。

  1、3 繁荣鼎盛阶段

1995年至1997年,深业控股、越秀交通,以及上海实业、北京控股、天津控股等政府概念股相继发行上市,红筹股开始被市场热炒注资重组概念,整体板块盛极一时。从96年下半年到97年中,红筹股指数上涨了198%,超过当期恒生指数的涨幅4倍。97年8月恒生中资企业成分股指数创出历史高点3960.25点。

  1、4 低迷盘整阶段

  1997年至1999年,这一时期红筹股相继受亚洲金融风暴和“广信事件”的影响步入了低迷。国企红筹股或是H股,无论新股发行还是后市表现,均不理想。1999年1月间,珠江钢管、北大荒两公司上市受挫,到2月份,山东国电第三次宣告招股失败。10月15日,有意在市场上拿回22亿至25亿美元的中海油招股失败,宣布推迟上市,再一次震动香港及内地投资银行界。与此同时,已上市的H股及红筹股也普遍跌破发行价。以H股为例,在发行价位以上的仅科龙、熊猫、长城等少数几家。许多中资企业的筹资计划被迫推迟。

  1、5 重整复苏阶段

2000年开始至今,随着红筹股市场逐步复苏,一级市场获得超常规的发展。2000年香港联交所主板和创业板新增上市公司数量为36和44家,集资金额4590亿港元,其中红筹股公司12家,集资金额高达3539亿港元,所占比例为77%。红筹企业股在2000年一级市场能够取得骄人业绩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内的四大航母登陆香港大规模集资获得成功,仅这四大红筹企业股的集资金额就高达3266亿港元,占市场集资总额71%。

2001年香港主板市场融资氛围再次低迷,年内中银香港、渣打银行的大型上市计划都被搁置,盈富基金的再配售计划也迅速缩小,全年新上市公司数目为31家,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金额约为近238亿港元,同比下降近82%。

2002年始,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香港上市逐步高涨,国内企业香港上市再现繁荣。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许多企业政府色彩浓厚,包装过度。上市以后未能真正与国际惯例接轨,在经营运作、会计审核制度、产业评估等等方面同香港惯用的规则还存在一定距离。二是企业缺乏竞争力,盈利能力不强。经营业绩逐年下滑,亏损家数逐年增加。H股和红筹股1996年有2家亏损,1997年有4家,1998年有8家,2000年则扩大到12家。2001年所有H股和红筹股平均盈利仅几分钱。三是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H股公司业务运作以及监管乃至企业内部的政策变动等信息披露不及时,国际投资者无法清晰、及时地获得第一手资料,从而造成的投资者信任危机。四是公司治理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盲目更改募集资金,盲目投资,盲目多元化。五是资产运作不灵活,二级市场再融资能力差,并波及拟上市公司在一级市场的筹资计划。事实上,大部分海外上市企业目前已经丧失了在海外市场上的再融资功能。99年珠江钢管、北大荒、中海油上市受挫,山东国电第三次招股失败;2000年几经反复的中石油勉强发行成功,但是筹资数额比计划减少了50亿美金。受市场影响,中国电信、中银国际的发行计划一再推迟。

解决海外上市企业存在问题的关键是要按照资本市场的规律办事,不能再把海外上市当成展示中国经济发展的“窗口”。应该大力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H股公司对外接触少,缺乏沟通渠道,公司管理层缺少这一习惯,信息发布非常突然,投资者心理准备不足,不少投资者觉得公司消息太突然,无所适从。海外上市企业要通过重组及提升企业的价值,提高盈利能力。许多公司资产质量差,市场好的时候看不出来,一旦出现危机,就显得生存能力不够。另外,还要加强经营管理,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

3、国内企业上市对香港市场的影响

香港市场受来自内地上市企业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国内企业筹资的比重越来越大。2001年香港证券市场的募集资金总量中有逾50%属于红筹及国企筹得的款项。2月底,中海油在香港上市成为去年最大的IPO项目,募资近百亿港元;其后,中国民航信息、中国铝业、神州数码等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司也先后上市。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今年中国电信以及中银香港等重量级企业在香港挂牌,市场的集资金额中将有近70%属于红筹及国企筹得的款项。

其次,国内企业对香港市场的影响更趋明显。前期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联想集团跻身香港恒生指数中的指标股行列,其股价变动直接影响香港整体股市,2001年尤其明显,其中权重最大的中国移动公布上半年业绩报告后,虽然净利润同比增长58.4%,但由于手机每户月消费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股票遭到基金抛售,公司股价下滑带动香港大市波动,并且波幅剧烈。

   再次,中国国内企业和香港中资企业在香港上市,不仅扩大了香港股市的规模和市值,提升了香港在全球股市中的地位,而且还改善了香港股市上市公司的结构,扩大了工业、能源、交通、通信、矿山、高科技产业的比重,改变了香港股市以往过分偏重地产和金融股的局面,有利于香港经济的结构转型以及股市的稳定和发展,为国际投资者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建设提供了机会。

   据统计,从1993年起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青岛啤酒,至今年5月底为止,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各类来自内地的公司达130余家。9年来国内企业在港融资七千多亿港币,占同期香港市场集资总额的6成以上。红筹及国内企业的市价总值达13460亿港元,占整个港股市价总值的29.5%。

 表1、香港证券市场概况(截止到2002年5月底)



  
主板
创业板

上市公司家数(家)
781
133


上市H股总数(只)
50
10


红筹(只)
69
1


证券总数(只)
1407
137


总市值(亿元)
HKD 40103 HKD 704

平均市盈率(倍) 
15.61
28.02

        

 (资料来源:香港联交所网站)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3-4-24 14:14:00 | 只看该作者
二、香港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比较

   香港作为亚洲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吸引国际资本方面优势明显,而且其成熟的市场运行环境和机制、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和人才等优势对于国内企业有着极大的吸引力。选择在香港上市首先要熟悉和了解香港的两个证券市场。按照市场功能定位和主要上市规则的不同可将香港股票市场分主板和创业板两个相互独立的市场。

1、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主要是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2001全年共有31家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筹资总额为214亿港元,2002年1-5月主板新上市公司27家。截至2002年5月31日上市公司总数达781家,总市值为40103.64亿港元,平均市盈率为15.61倍。其中上市H股有50家,红筹股69只。

2、创业板(GEM)

创业板主要为那些暂不具备在主板上市资格、主营业务突出的新兴和增长型公司提供融资渠道,行业类别及公司规模不限。创业板1999年11月15日开始运作,2001年共有57家新上市公司,筹资总额41亿港元,2002年1-5月创业板上市公司23家。截至2002年5月31日,上市公司总数达133家(其中H股10家),总市值为704.23亿港元,平均市盈率为28.02倍。

3、两个市场的定位比较

从国际范围的股市来看,主板市场要比创业板入市门槛高,因为其中的投资者主要是以退休基金、医疗保险金、保险机构的准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组成的共同基金,它们要求市场风险可预期和资本收益的相对稳定,没有较高的入市门槛,主板市场就不能吸引这些厌恶风险但资金量巨大的机构投资者。而创业板市场则是专门解决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而设立的市场,其功能定位主要有三:调整资本市场结构,完善证券市场体系;为风险资本提供一个最佳的退出渠道;为中小型企业和处于初创阶段的新兴企业提供一个直接融资的场所。总之,创业板市场主要是为可能商品化和产业化的高科技企业提供迅速孵化的场所,投资于创业板的主要是可承受高风险、但追求高收益的专业性机构投资者和民间私募资金,以及其它有能力承担这些风险的投资者。因此,上市企业的性质和投资者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主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入市差别。

另外,在主板市场上市要求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组织结构都比较成熟,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是创业阶段的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的要求比较严格,创业板市场的要求相对较宽松,但在信息披露、公司管制等多方面有进一步的严格要求。

总之,香港的两个市场适用于不同级别、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选择在主板市场还是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相对比较简单,企业管理层只需要把本企业的基本状况同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主要上市要求相对照,符合哪个市场的条件就可以在哪个市场上市。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而言,在香港主板上市,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声誉,股票通常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和具有更好的筹资能力。而对于规模并不大、处于创业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在创业板上市同样是不错的选择。而且,借助创业板的资金发展壮大后,再转回主板上市也不失为一个好策略。如1999年11月以红筹方式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浩伦农业,2002年初由创业板成功地转到主板上市。

  4、主要上市规则比较

   基于市场定位与设立背景不同,香港主板市场与创业板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具体体现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保荐人制度等各个方面。

4、1 对发行人要求不同。

这主要表现在对发行人股本数量与盈利水平的要求不同。

 (1)在营运记录及盈利方面,香港主板市场要求有连续三年的营运记录;且过往三年合计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在之前两年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而香港创业板没有盈利方面的要求,且营运记录也缩短到了两年,强调主营业务的单一性、持续性、“活跃性"及突出性。强调管理层的稳定性,也就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变化。

 (2)在股本规模方面,香港主板市场要求发行上市后总市值须达一亿港元,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上市时市值须达一千万港元;香港创业板上市时的市值要求为不低于4,600万元港币。

 (3)在股本结构方面,香港主板市场要求最低公众持股数量为五千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以较高者为准);当发行人的市值超过40亿港元,则占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可降至10%。在股东人数方面要求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而且对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的最低持股量无有关规定。香港创业板则要求管理层及高持股股东的持股总量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对于社会公众持股占股本总额的比重,香港创业板的这一比例要求为20%;在公众股东数量方面,香港创业板的公众股东人数为不少于100人。

  4、2 上市要求不同

   主板市场可以接受股本证券、债务证券、由第三者发行的衍生工具、单位信托基金和投资工具;容许双重上市,但作为第一上市及第二上市分别须遵守不同的规定。创业板市场只接受股本证券及债务证券(包括期权、权证及可转换证券),不接受由第三者发行的衍生工具、单位信托基金或投资工具;容许双重上市。

   4、3 公司管治及股票出售限制的不同

   香港主板市场并没有针对上市公司提出设立独立董事的硬性要求。而创业板则作出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包括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规定。发行人从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就要建立规范、稳健的公司管理制度,以支持其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这些措施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委托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合格的会计师监察其财务及会计职能;指派一名执行董事出任监察主任,督促公司及董事遵守上市规则;设立审核委员会审查内部监管事宜,并由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其大部分成员应为独立人士。

对于股票的出售,香港创业板允许管理层股东发行上市两年之后出售其持有股份,而持股在5%以上、对管理层不施加影响的高持股股东在发行上市6个月后就可出售其股份。主板市场对此不做具体规定。根据惯例,承销商会要求主要股东及大股东承诺不在上市后的6个月内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4、4 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性报告。就定期报告而言,香港主板市场只有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两部分的披露要求,而创业板在年报与中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季度报告的披露要求。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一份《良好业绩声明》,其中要详细说明在上市前的两年中公司的发展情况;一份《经营目标声明》,其中要详细说明在上市后的两年中公司的发展规划;无须审计的公司经营季度报告;与《经营目标声明》进行对比的公司业绩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公司上市后,发行人必须每半年就前两个财政年度的业务发展与原定的业务计划作比较,除一般的半年度财目及全年财目外,发行人还须编制季度报告。为了方便市场参与者查阅有关资料,创业板设有独立网页,所有有关信息应有尽有,其中包括公司公布的及上市发行人的资料、成交价及市场统计数字等。董事酬金必须在年报中披露。

4、5 上市后的保荐期间不同

香港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都实行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在公司上市过程中担任极其重要的角色,必须确保发行人遵守上市规则,确保所披露信息准确完整且无误导。但在主板市场上市后,申请人将不须保留保荐人(H股发行人须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内保留保荐人)。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至少须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财政年度聘任一名保荐人,该等保荐人(留任保荐人)只会担任顾问的角色,以便协助公司及其董事履行其上市职责,并以顾问身份确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符合上市规则。

  表2、香港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主要上市规则比较


主要上市规则
创业板
主板

总则

证券类别
只接受股本证券及债务证券(包括期权、权证及可转换证券),不接受由第三者发行的衍生工具、单位信托基金或投资工具
股本证券、债务证券、由第三者发行的衍生工具、单位信托基金和投资工具

债务证券
只会在下列情况下容许债务证券上市: (i)  发行人的股本证券已在或将会同时在创业板上市;或 (ii) 债务证券发行人的母公司的股本证券已在或将会同时在创业板上市
接受债务证券上市,即使申请人或其母公司的股本证券没有在主板上市



市场目的
为有主线业务的增长公司筹集资金,行业类别及公司规模不限
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双重上市
容许双重上市
容许双重上市,但作第一上市及第二上市分别须遵守不同的规定

可接受的

司法地区


香港、百慕达、开曼群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百慕达、开曼群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可作第一或第二上市

如属第二上市,按个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它司法地区

投资者对象
以专业及充份了解市场的投资者为对象
以所有投资者

上市规定

盈利要求
不设盈利要求


过往三年合计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

营业记录
须显示公司有两年活跃业务纪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纪录

主线业务
须主力经营一项业务而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不过,涉及主线业务的周边业务是容许的
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有关营业纪录

规定的弹性处理


联交所只接受基建或天然资源公司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活跃业务纪录”少于两年


联交所只对若干指定类别的公司(如基建公司或天然资源公司)放宽三年业务纪录的要求,或在特殊情况下,具有最少两年业务纪录的公司也可放宽处理

业务目标声明
须载列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附属公司经营

的活跃业务


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可由申请人本身或其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若活跃业务由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申请人必须控制有关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并持有有关附属公司不少于 50% 的实际经济权益
实际上联交所将要求发行人必须对其业务拥有控制权



上市后的

保荐期间
至少须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财政年度聘任一名保荐人,该等保荐人(留任保荐人)只会担任顾问的角色
申请人上市后,将不须保留保荐人(H股发行人须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内保留保荐人)

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于业务纪录期间的变动
除非在联交所接纳的特殊情况下,否则申请人必须于活跃业务纪录期间在基本上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于三年业务纪录期间须由基本相同的管理层管理

竞争业务
只要于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面披露,董事、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股东均可进行与申请人有竞争的业务(主要股东则不需要作持续全面披露)
控股股东如进行任何与申请人有竞争的业务,或会导致申请人不适合上市(须视乎个别情况而定)

最低市值
股票: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上市时市值须达600万港元
股票:上市时市值须达一亿港元;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上市时市值须达一千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

股数量
股票: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足港币10亿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20﹪,涉及金额至少须达港币3,000万元。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为港币10亿元或以上,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15﹪或使公司在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至少达港币2亿元的较高百分比。上述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在任何时候均须符合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权证」) 已发行权证数量的15%-20%
股票:五千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以较高者为准);惟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40亿港元,则占已发行股本的百份比可降至10%。上述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在任何时候均须符合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权证」) 已发行权证数量的25

管理层股东及

高持股量股东

的最低持股量
在上市时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必须合共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
并无有关规定

股东人数 


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名
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载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招股机制


申请人只要作出全面披露,即可自行决定其招股机制,然而,在定价时有优惠处理是不容许的。此外,在公开认购部份有优惠处理也是不容许的。
就公开认购部份的分配基准,以及遇有超额认购时配售与公开认购两部分之间的回补机制订有详细规定。如果公众很有可能对申请人的证券有很大的需求,申请人不能只以配售的方式上市


  (资料来源:全景网)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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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企业香港上市的模式比较

企业确定在香港上市之后,将会面临着上市方式和上市途径的选择,即是以H股上市、红筹方式上市,还是买壳上市。

1、H股上市

H股即注册地在中国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H股上市适用中国法律和会计制度,向香港投资者发行股票,在香港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但仅在香港发行的股票可以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流通,其他股票不在香港市场流通。我国对H股主板上市的条件主要为:“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高于香港主板的规定,香港主板上市规则8.05条规定:“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我国对H股创业板上市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只是强调了股份公司设立应合法,公司及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他条件只要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目前H股上市公司,大部分为国有企业,2001年12月上市的“浙江玻璃”是首家民营企业H股上市。

2、红筹股上市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有时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早期的红筹股,主要是一些中资公司收购香港中小型上市公司后改造而形成的,如“中信泰富”等。后来出现的红筹股,主要是内地一些省市将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改组并在香港上市后形成的,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最近几年上市的红筹股则以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为主。红筹股已经成了除H股、N股外,国内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红筹股的兴起和发展,对香港股市也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

   红筹上市时公司注册地通常选择在开曼、百慕大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适用当地的法律和会计制度,但公司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在中国大陆。我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中所列的“凡将境内企业资产通过收购、换股、划转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转移到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或者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以及将境内资产通过先转移到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再注入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都是我们所指的红筹上市。红筹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在禁售期结束后,所有股票都可以流通。目前,红筹主板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更多的民营企业选择以红筹创业板的形式上市,如金蝶国际、裕兴电脑等。

3、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取得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非上市公司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能力进行融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一般来讲,企业购买的上市公司是一些主营业务发生困难的公司,企业在购买了上市公司以后,为了达到在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一般都将一部分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内,提高其再融资能力。由于在香港市场上融资不受时间限制、没有连续赢利等财务指标的要求,并且一般以私募(定向配售)为主,这样就非常有利于公司成功买壳后进一步的融资。

买壳上市作为赴港上市的一个重要途径,正越来越受到国内企业尤其是民企的关注,这不仅因为在香港买壳上市具有方式更灵活、融资速度更快和投入产出比高等比较优势,而且在于它可以提供相对广阔的私下操作的空间。而在合适的时机聘请到合适的中介机构将会对上市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阳光文化收购良记,上海证大买壳四海互联网,世茂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东建科讯”(HK0649)都是近年来买壳上市的典型案例。

  在香港买壳上市一般有多种方式,最常见的是买净壳,比如一家3000万股本的壳公司定向增量发行5000万股新股,所募资金购买欲买壳上市的公司资产,后者得以一步到位成为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把资产成功注入到上市公司;买壳方也可用现金把壳公司大股东手里的大部分存量股票买断(老股东最欢迎这种干净利落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完成之后,老股东都会逐步向新股东或公众股东减持股票。还有一种是业务接近的公司互相合作,将增量发行的股票卖给新股东,老股东也不完全脱手,新股东因占股比例稍大而享有“话语权”,公司名称或主要业务也以新股东为主。

  4、三种模式优劣比较

  4、1  H股上市与红筹上市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全流通

   H股上市仅是对公众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其他股票与国内上市公司的状况一样,不能流通;而红筹上市主要是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在禁售期以后便可以流通,是全流通概念。买壳上市由于“壳”资源是香港本地股,股票可全流通。

4、2 H股上市和红筹上市的国内审批难易程度不同

H股上市审批比较容易,这从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的措辞中便可以看出,如在证监会对H股的审批上,认为“成熟一家,批准一家”,而对于红筹上市,则认为“按国家产业政策、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审批”。但对于红筹上市公司上市后,其进行分拆上市或增发等不需要证监会审批,只需事后备案。买壳上市能够相对简洁地避开国内企业赴海外上市的政策性障碍,上市手续更为简便,效率更高。

4、3 上市条件不同

H股上市条件较为严格,如以H股方式在主板上市,除了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只有具备较大规模、盈利情况相当良好的企业才能到主板上市。红筹方式上市则只需满足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定即可提出上市申请。

  4、4 发行市盈率、股价走势差异较大

   H股上市公司的股价、发行市盈率比照红筹上市公司而言普遍较低,如浙江玻璃上市后不久就跌破发行价,主要原因是由于境外的投资者对境内的法律、会计制度没有充足的信心。买壳上市不能带来类似IPO上市的资本筹集和相应的市场效应,募集资金基本上只能靠二次发行才能解决。

  4、5 上市后再融资模式不同

   H股上市后还可以在国内增发A股,如广州药业、中石化、华能国际、深高速以及今年的江西铜业、海螺水泥都成功的在国内增发了A股,获得再次大量融资的机会。并且在境内的发行市盈率要远远高于境外发行市盈率,如华能国际的A股增发价为7.95元,而此前公司两次在境外发行的价格折合人民币分别为4.13元和4.62元,其A股发行价分别为境外发行价的1.92倍和1.72倍。红筹股公司由于注册地在中国大陆境外,目前尚不能在国内证券市场融资,但红筹方式在香港市场的再融资无需审批。

  4、6 公司可实行的激励机制不同

   红筹方式上市可以实施股票期权、员工信托股票等激励机制,在国内员工激励机制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一点无疑是企业选择红筹上市的重要原因。如金蝶国际自上市起先后三次授予职工期权,加上职工以信托方式认购的股票,大约有200多人持有公司股票或期权;H股公司则由于国内政策的限制不能实施期权激励。

  总之,H股上市、红筹上市和买壳上市各有利弊,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上市方式。
4
 楼主| 发表于 2003-4-24 14:16:00 | 只看该作者
四、香港上市的优缺点分析

企业对上市地的方案选择是非常重要的,是关系到企业能否成功融资的基础,并与企业的上市目的、上市地的有关规则、法律环境、股市走势、上市时机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密切相关。企业上市的一般目的无非是融资、吸引和保留员工、吸引客户、以及提升企业知名度等等。如果企业想进行一次性融资,由于国内A股市场具有较高的股价和较好的估值,因而国内A股市场是很好的选择;但如果企业希望经常回到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就需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从这个角度出发,国际市场是更加稳定的来源。而且一家国际企业打算收购另外一家企业是以股换股,则在国际市场上上市的股票就成为较好的选择。而要吸引和保留员工、提高企业知名度,在国际上市就更具吸引力。因此,国内企业究竟选择何地作为上市地要具体分析,相机抉择。

1、 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的优点

1、1 香港具有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是—个国际金融中心,大多数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都有分支机构,尤其是侧重亚洲市场投资的基金更是把香港作为其投资的基地及重点,许多投资银行如里昂证券、美林证券、汇丰证券、怡和投资等在企业融资、证券销售和分析研究方面都有很大的投入,并利用其在全球的网络将中国企业股票销往海外投资者手中。香港的专业机构对中国内地市场比较熟悉,可以高效率地处理和解决中国企业重组和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管理和市场运作问题,这也是香港资本市场的一个突出优势。

1、2中国概念板块已深入人心

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H股、中资背景的红筹股以及与中国市场有关的中国概念股已经形成了一个投资板块,成为香港股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香港股市有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红筹股指数以及许多与H股有关的衍生工具产品,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香港证券市场不仅有规模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而且有为数众多的散户投资者。这些散户投资者的参与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二级市场的活跃。在香港的投资银行和媒介对中国企业上市后的发展和业绩长期关注,尤其是投资银行对上市的中国企业有广泛的研究,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大量资料,便于他们对中国企业进行深入了解。

1.3 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目前国内主板“通道”较紧,国内创业板迟迟未开的情况下,许多企业把上市目光转向境外上市。香港位于大中华市场的中心,与内地具有相同的历史文化传统,香港经济与大陆经济的互动协作效应越来越强,鉴于台湾和大陆的一些特殊情形,香港股票市场比起境外其它股票市场有许多优势是其它竞争对手难以企及的,因此对大陆企业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这对国内那些急于寻求发展资金的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2001年香港股市有88家新上市公司,共筹集资金254亿港元,而其中内地到香港上市的企业筹得180亿港元,占全年新股上市筹资额的70.87%。

   1.4  提高企业国际形象

   香港是世界主要金融中心,香港证券市场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面向全世界的投资者。以资本市值计算,香港股票市场仅次于日本,是亚洲第二大市场;以对外的银行交易额计算,香港是全球第十大金融中心;以成交额计算,香港是全球第七大外汇市场;到2001年9月底,香港的外汇储备为1,134亿美元,居全球第四位。同时,香港还是主要国际贸易中心,根据《传统基金会2001年经济自由度指数》,香港是全球最自由开放的市场;据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世界竞争力年报》,香港是2000年全球第八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系;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资料,香港是2000年全球第九大商品贸易实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香港列入先进经济体系。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意味着得到了世界投资者的承认,标志着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企业信用、发展前景等方面已达到或接近国际惯例,较容易与国际战略股东达成协议,并取得信任,对提升公司市场形象,扩大市场份额具有积极作用。

   1.5 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香港具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健康高效的市场体系,香港股市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风雨洗礼后,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运行、监管的国际化程度相当高,并形成了特有的股本文化。香港的监管制度是按照英国、美国和澳洲的法例制定的,司法独立,法制稳固可靠,其中关于证券业、银行业和金融服务业的法制健全、透明度高、公平公正,法律、会计准则完善,构成了股票市场信誉体系的重要支柱。香港股票市场的监管机制很成功,如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以国际最高标准来要求的,聘请最好的审计师进行审计,上市公司必须遵守公开资料规定,确保公司保持高度透明。一般香港的上市公司要作三套报表,分别适用国际的、美国的、香港的会计准则,但三者相差不大。健康高效的市场体系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总体金融环境,也成为香港股票市场的竞争优势。同时,香港的经济开放度高,对各种意见持开放态度,并有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香港传媒享有采访自由,可以积极报道,社会监督功能发挥充分。

香港创业板经过了长期的酝酿过程,顺应了区域内新经济发展的要求,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对比较完善的市场制度,监管当局对市场实行“有限而高效的监管”,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本"的市场监管理念和以“买者自负”为基本原则的、稳健高效的市场交易和监管制度,对于中小企业的吸引力始终较高,尽管去年以来市场疲软,但上市和申请上市的公司依然踊跃就是一个良好的证明。

因此,国内企业无论在香港主板还是创业板上市,就要按照香港股市的上市规则来运作,逼迫企业尽快实现由强制规范到自觉规范的飞跃,否则就会遭到投资者的冷落,这就大大加速了企业规范运作的进程。

   1.6 合理确定股值水平

从我国A股市场的整个价格情况与新加坡、香港市场的比较看,国内市场盈利率是67%,远远高于新加坡的30%、香港的18%,A股市场股值水平偏高。这主要由于我国股票价格不是完全建立在科学的评价和准确的财务分析和研究基础上,如果把国内A股公司拿到香港,则股值会低很多,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却很难维持高股价。而香港主板市场比较正常,主板上市要求严格,对企业来说门槛较高,他们的研究和信息披露都很规范、很严格,使股票市场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整体股价水平比较合理,造就了整个香港主板市场成为一个可信的市场。香港创业板比主板市场的上市要求低得多,曾一度出现一些不很规范的、没有准备好的企业上市后股价大幅度下跌,使香港创业板市场名誉受到了损失的情况,但由于其具有运作良好的市场机制和监管机制,能很快进行市场纠正,通过退市等手段,实现股价的价值发现和回归,使股值保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因此,香港股市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使在香港上市的国内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对企业价值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在与世界级公司的对话中做到知己知彼。

   1.7  加快推进资本运营

香港股票市场相对国内市场比较成熟,吸引了大量的海外和本地投资,资金充足;拥有大量国际投资者,投资者结构合理,投资理念多元化;聚集了众多海内外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财务管理专业人才,他们熟谙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律,是市场创新的先锋;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投资者利益有保障。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也是一种信息经济。由于香港独特的地理、经济、政治优势,西方基金往往是从香港市场寻找到内地投资的途径,今后国内企业是香港市场的重要来源之一,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的资本、信息优势,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在更高的平台上开展资本运营,通过多种金融工具和手段吸收国际资本,实现企业的持续融资,并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张,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如今,香港已成为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自然选择。由于一些在其他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上市后表现不尽理想,原先计划去美国或其他海外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后来也改为在香港上市或者在两地同时上市。可以预料,香港市场今后仍将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和集资的最佳选择。

  2、 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存在的问题

  2.1 主板市场持续低迷

   受世界经济衰退影响,自2001年以来,香港经济持续放缓。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资料显示,香港去年全年本地生产总值实际增长为零,劳动市场因经济放缓和企业精简而持续恶化,2001年12月份的失业率升至6.1%,综合物价指数继续下滑,与去年同期下降3.6%。作为经济晴雨表的香港股票市场,也伴随全球股市和香港经济的低迷而呈现疲软,熊气不断。香港恒生指数受美国突然宣布降息的刺激,曾于2001年2月份升到16164点的高位后,之后一路下滑,于9月份跌至8934点的最低点,全年报收11397点,比2000年下降24%。反映H股表现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和反映红筹股表现的恒生香港中资企业指数也分别下跌了8.2%及18.3%。所有普通股指数的分类指数亦全线报跌。 2002年1——5月份股市窄幅震荡,交投淡静。所有普通股指数于5月底收市报5010.43,较上月下跌1%,而较去年同期下跌11%;恒生指数5月底收市报11301.94,较上月下跌2%,而去年同期下跌14%;上市公司市价总值为40103.64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则缩水11%,主板市场仍处于持续低迷状态。

2.2 创业板不容乐观

香港创业板也在全球创业板市场的挤泡沫声中大幅下跌。创业板指数也由2001年1月份315.57下跌到目前的203.18,下跌幅度达35.6%,最低达到2001年10月的177点,几乎跌去一半。目前市盈率接近于2001年9月份的最低市盈率26.05倍,仅为2001年1月份的最高市盈率73.71倍的37.3%。

   企业去香港创业板上市的热情虽然没有减弱,但融资额已经大不如前。2001年香港创业板新上市企业共41家,与2000年的47家相比,数目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但融资额却日渐萎缩,相当于前年的零头。另一方面,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也不容乐观,上市公司配股融资额大幅萎缩。2001年前10个月有11家公司实施配股,可是融资额仅为1.75亿港元,平均一家不到1600万港元。与融资相反,创业板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呈上升趋势。由于股价长期低迷,且大部分企业的市场价已经跌破发行价,上市公司开始回购自己的股票,借以减轻经营压力,向市场回吐前期所融资金。2001年,公司回购股票大幅上升,共有8家公司回购股票,回购总量超过1.26亿股,大大超过去年的数额。大笔回购继续恶化市场的融资气氛。

   由于投资者对香港创业板未来的预期越来越不乐观,使市场的交投活跃度每况愈下,2001年比去年同期下降44.31%,几乎折去一半,表明投资者的参与度几乎已经降低到冰点。交投不活跃导致整个市场的可用资金正在逐步降低,资金出逃现象严重。由于得不到资金托市,市场的总市值正逐步降低。市值缩水,交投不活跃,可用资金萎缩,是投资者参与度下降的结果,同时又成为投资者不愿参与的原因。这种状态将严重挫伤企业的上市热情。直观的表现为,代表市场融资能力和想象空间的创业板市盈率一直处于下降的状态,2000年3月,创业板的平均市盈率曾高达226倍之多,2001年1月,这个指标已经降至73倍,到10月,更是降到了26倍左右的最低水平;目前维持在28倍左右。如果创业板的市盈率继续下降,那幺企业上市创业板融资的想象空间将被封杀殆尽,以至于会形成去创业板上市融资与企业私募的效果没有太大区别的状况。更不容乐观的是,目前创业板的市盈率还没有上升的趋势。这样市场会把企业上市这一仅存的热情消耗掉,创业板将失去任何御寒能力进入严冬。

香港联交所曾采取积极措施,希望改变创业板的状况。为了吸引投资者,推出了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和买卖盘传递系统(ORS);降低交易费,宣布自2001年9月1日起按照买卖双方单边每笔交易金额的0.005%征收交易费,取代原来所摊占的0.005%的交易征费份额。通过宣传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赴香港创业板上市,改变创业板网络实体过多的形象。同时提高企业上市创业板的门槛,强化市场整体的企业素质。对《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活跃业务记录及会计师报告各自所涵盖的最短时间为24个月,符合特定规定者可减至12个月;上市后6个月内禁止发行股份,符合若干条件以及增发证券主要为购入可配合其主营业务的资产的,可于上市后头6个月增发证券;上市时的管理层股东的范围;上市时管理层股东的股份禁售期一般为12个月,若上市时管理层股东持有创业板上市发行人的股权不超过1%,股份禁售期为6个月;招股机制以及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创业板的低迷状态。

2.3  筹集资金少

由于国内股票市场存在着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等中国特有的股权结构,近2/3的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国内股市市盈率远高于香港股市。据中国证券网页统计数据,2002年4月4日我国上交所平均市盈率38.05倍,深交所平均市盈率41.14倍;而香港主板市盈率为14.12倍,创业板市盈率为27.49倍,国内股市市盈率约为香港的3倍(主板)。因此,无论按照市盈率法、现金流折现法,还是按照净资产溢价法来发行股票,在香港股市筹集的资金要比国内少很多。即使按照国内目前不成文的规定不超过20倍的市盈率来发行,同一企业在香港与在内地上市得市盈率也要折扣20-30%,这意味着在香港发行要比国内至少少募集20-30%的资金。这还没有考虑国内与香港在会计制度方面造成的影响。这从近期大批H股企业从海外回归并以大大高于海外发行时的市盈率高价发行股票而筹集巨额资金,即可得到印证。

2.4 上市成本高 

到香港上市的费用虽然比到美国上市费用低,但比在国内高很多,这些费用包括国际券商的5%的佣金、交际费用、国内审批费用等等。以香港创业板为例(见表3、4、5),整个上市费用包括(1)专业费用:保荐人费用、公司法律顾问费用、保荐人法律顾问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物业估值费用、公关服务顾问费用。(2)印刷方面的成本:招股章程、申请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费、翻译费。(3)市场推广支出。(4)其它:股票过户登记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包销商佣金、首次上市费、交易征费等至少得1000万元人民币。首次公开招股总成本占筹集资金比例22%-10%(1.5亿港元或以下)、6%-8%(1.5-10亿港元)、4%-6% (超过10亿港元)。尤其对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即使筹集到一定的资金,扣除这些费用外,所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也不多了。因此,高昂的费用可能是这些本来就缺资金的企业不愿意负担的。

  表3、  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成本分类


发售价值2.5亿港元股份
港币(千元)
%

保荐人顾问费
2,000-25,000
13%-14%

包销/配售佣金(2.5%-3.5%)
6,250-8,750
44%-48%

法律费用
3,000-3,500
19%-21%

会计师费用
700-1,500
5%-8%

收款银行
250
1%-2%

印刷
800
4%-6%

公布
600
3%-4%

上市费
350
2%-3%

股票过户登记处
100
少于1%

合计
14,050-18,350
100%

占筹集2.5亿港元资金的百分比
  
5%-7%


                 

   表4、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成本统计


筹集资金金额

(百万港元)
首次公开招股总成本

(百万港元)
招股总成本占筹集资金比例



150或以下
8-15
22%-10%

150以上和1000以下
12-58
6%-8%

超过1000
52-185
4%-6%


                   

    表5、创业板首次上市费         


将予上市的股票货币值(百万港元)
首次上市费(港元)

不超过100
100,000

不超过1,000
150,000

超过1,000
200,000


备注: 首次上市成本的主要类别一般包括:

  1.专业费用:保荐人费用、公司法律顾问费用、保荐人法律顾问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物业估值费用、公关服务顾问费用。

  2.印刷方面的成本:招股章程、申请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费、翻译费。

3.市场推广支出。

4.其它:股票过户登记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包销商佣金(如适用)、首次上市费、交易征费(除首次上市费及交易征费外),上列所有其它费用均可由新申请人与有关方面商议,不过收费多寡会受市场因素影响。

2.5 上市手续复杂

  由于香港法律是典型的普通法系,而我国属大陆法系,在法律方面国内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与香港的法律有不少差异。到香港融资上市的国内企业,必须先依照我国法律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也要符合香港的法律法规。

  在会计准则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不少差异,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资产核算、利润分配、股东权益、外币折算、会计报表等方面。因此,国内企业在香港融资上市前应对其财务管理中的编制基准、存货、坏账准备、长期投资、股东权益、资产负债表、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外币业务等信息进行必要的相应调整,并加强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和交流,严格执行上市地的会计准则。上市企业要认真地理解和遵守公司香港相关的上市规定和其它法律规则,特别是在信息披露和诚信原则方面。因此,国内企业到香港上市由于涉及的中介机构较多,申请上市的程序要比国内上市复杂,要聘请国内、国际两套中介机构,除了要通过香港联交所的同意,还要首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也是很难过的一关。至于买壳或者借壳上市则涉及到更多部门,而且国内在这方面还有政策限制。    

2.6 不确定因素加大

无论是整体经济还是金融市场,香港都可以说是小型开放经济的典型代表,十分容易受到外部市场波动的冲击。因此,香港历来是国际热钱、短期游资的钟情之地,市场低迷往往孕育着更大的套利机会,资本追逐利润的利益驱动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投机性,使香港股市处于更大风险暴露之中。与此相反,“全球经济衰退,中国一直独秀”,美国本土以及欧洲的不少投资公司、基金公司都在积极寻求资金新的流向,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资金也存在这种趋向。而且我国在2001至2015年间,40至59岁的储蓄人群将处在高峰期,他们的投资理念倾向于理性,可以保证我国资本市场相当时期内的充足资金,并受到稳健型优秀公司的重视。因此,一些国际投资者开始转向国内股票市场,使国内市场渐暖。这都增加了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的不确定性。
5
 楼主| 发表于 2003-4-24 14:17:00 | 只看该作者
五、国内企业香港上市展望

   香港证券市场作为国内企业重要的筹资场所,不仅使国内企业筹措了发展所需的资金,获得了快速发展,而且促进了国内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通过在海外上市,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还有利于公司更快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之中,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基于香港与内地十分密切的经济联系以及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仍将是内地公司境外上市最理想的地点,上市公司在本土市场的成交量一般远高于海外市场。而且,世界上主要投资银行大多以香港作为大中华业务的中心,例如摩根士丹利、美林集团、高盛、莱曼兄弟、大通怡富等,可以说香港是国内企业接通国际资本的重要“入海口”。

未来几年国内企业在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将取决五个基本因素:一是香港资本市场的自身建设,主要包括法律制度、市场机制、监管手段、软件系统和结算系统等;二中国大陆经济的运行情况;三是国内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四是进入香港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量;五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变化。

综合分析香港证券市场建设的状况和未来几年中国经济的发展,上述条件基本具备,国内企业香港上市前景依然乐观。首先,经过长期的发展,香港股市已经具备了一整套规范高效且符合国际惯例的运作和监管规则,这为国际资本和投资者进入香港市场提供了信心保证。其次,我国加入WTO后,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及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的进一步深入,这将为香港股市发展创造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第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加快,民营企业特别是高新科技企业迅速发展,将为香港股市创造新的发展契机。第四,香港市场对国际资本依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许多市场人士预言,随着美国股市下调,国际资本有可能会分流到香港市场。未来一段时间内,香港市场的资金仍将是充裕的。第五,B股对国内投资者开放政策增强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对H股公司前景的憧憬,人们相信A、H股也存在合并的可能性;红筹公司发行CDR,大陆实行QDII、QFII制度也在研究之中。这些必都将增强投资者对H股和红筹股的信心。

据香港方面的新闻媒体透露,目前已经提出在香港上市申请的国内企业有300多家,处于辅导期的也有600家之多。去年底开始在香港兴起的国内企业上市热,有可能在今明两年进入一个新高潮。

主要参考文献



①香港联交所网站

②《创业板上市指引》,香港联交所编

③香港财华网

④《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差异及互动分析》,刘燕,《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年第2期

⑤《高新技术企业在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法律规制》,曹冬岩,《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5期

⑥《中国企业境外融资回顾与展望》,潘有典,《证券市场导报》2001年第5期

⑦《论香港股市在中国资本筹集中的地位》,苏盐,《证券市场导报》

⑧《民企上市新打法——香港钱》,周宏波, 曾学成,《新财富》2002年第6期

⑨《香港创业板、B股市场、H股市场的初步比较》,上海证券报2001年12月8日

⑩《国内软件企业如何演绎上市传奇》,刘亚民,《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01年第151期

《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策略》,高宝明,《投资与合作》2000年第5期

《民营高科技企业如何运作资本?》,王刚,《数字财富》 2002年第4期

《H股市场现状及前景展望》,李启亚、李少明,《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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