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牟取双倍工资,无赖职工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复制链接] 0
回复
51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8-16 10:5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飞速发展,人们知识水平大幅提高,这一现象导致劳动关系越发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不法分子越发狡黠,极微小的漏洞都会被其利用。
  
  为此,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日趋火爆。通过典型实操案例,配合理论学习,HR可以全方面提升HR的业务能力,加强劳动关系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企业制度,让自身在人力资源领域更上一层楼。
  
  2017年,在沈阳发生了一起恶劣的劳动纠纷案件。沈阳市某互联网公司,同时录用了三名新职工,且同时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未曾想,三人利用HR不在现场的漏洞,互签了合同。工作一年之后,三人相继对该企业提起劳动仲裁(单独提起,上一个仲裁流程结束,下一名员工再提起仲裁,),以未曾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企业赔偿其每人11个月的双倍工资。
  
  面对这种无赖之徒明显主观恶意牟取利益的行为,企业顿感十分愤怒,誓言要将奉陪到底。但是,冲动归冲动,企业自身的漏洞,的确给了对方可乘之机,现在,HR急切想要知道,应该如何化不利为有利,减少企业损失?
  
  针对这起事件,劳动法分会的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从情的角度,该三名职工行为必不可取。但是从法和理的角度,是HR的疏忽,导致三人有了可趁之机,企业在这一角度处于劣势。因此,首先建议HR同三人私下协商,多角度劝说三人放弃仲裁,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二,若三人坚持轮流提起仲裁,企业可以胜诉的唯一可能性,在于HR可以找到三人互相代签字的关联性,但是很难做到这一点。
  
  第三,专家建议,未来文件需要职工签字时,企业最好可以有相应的摄像器材,全程录像,为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留下视频证据。
  
  第四,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坏事的发生不一定导致坏的结果,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人力资源管理并非想象中的简单,学校中学习到的,都是理论和基本层面的知识,但是,社会很复杂,HR一定要坚持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了解人力资源的方方面面,才可以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
  
  以上就是小编给您距离的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想要了解更多劳动关系纠纷可以咨询我们北京劳动法分会:www.ldffh.com。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