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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躁动下的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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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4:5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富裕了,人也变得个性了;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文明了,独生子女多了;娇生惯养久了,世界的中心也以自己为主了;夏天的到来,性格也开始躁动了。你惹我不爽了,无需多虑打你就是了;别人打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个看客开心好了。
  
  近日,因为上个厕所的一件小小的事导致矛盾升级,5个女孩不假思索的就对另一个女孩轮番殴打。本无关痛痒的事,在这个躁动的夏天、在这个躁动的时代、在这个躁动的年龄,却是让她们冷静不下来,引发一场斗殴,管你是伤是痛,打了再说。
  
  在这样躁动的气氛下,让我们看到的是一种麻木。在这个娇生惯养的年代,眼睛进不得沙子。只要谁惹自己不高兴,要么将对方狠狠的揍一顿,让对方记住教训;要么把对方臭骂一顿,让自己爽快一点。却从来不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也不懂得冷静的思考过后再做出举措。曾经的名言“让三分,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现在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更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
  
  然而更麻木的是那些咧嘴欢颜的看客,现场目睹别人打架,不但没有去劝阻,反而乐呵的看热闹。这样的场景让笔者想起鲁迅先生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药》,在目睹革命同胞被残忍杀害的百姓看客,只有围观看热闹、议论、偶尔还发出阵阵笑声。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果又倒退到那个时代,那真让人毛骨悚然,感到后怕。同时也让人对当今社会、中国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担忧。
  
  冲动是魔鬼、打架解决不了问题;就像一个伤口,越抓伤得越深。事件中的那位壮汉——网友们力挺的救美英雄,虽然做出了正义的举动,但是他的行为不是完全正确的。可能这么说,有部分网友会攻击笔者。但是不管怎么说,壮汉的行为让自己牵扯到了打人事件,网友认为他好样的,而法律不一定认可。
  
  有时候法律和道德既不统一也不违背,同样也会不挂钩,有时候甚至让人无奈。一个劝架的人如果把别人打伤或者打死了,有时候还得负上法律责任。虽然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但是他得到了什么?做了正义的事反而要坐牢。“法”与“情”是有明确界限的,做好事也不可鲁莽,否则还是要吃亏的。对于那些在冷眼旁观,甚至还乐呵呵的看客,我们都感到很气愤,但法律不会拿他们怎么样,因为素质低不算犯法。
  
  对此,又要扯到教育问题,而且不单单是学校的教育问题,还有家庭教育问题。现在的独生子女,三岁上幼儿园就开始各种唐诗宋词、英文、舞蹈,小学初中高中更加是各种特长班、培训班、尖子班,兴趣班、学霸。可是在他们从牙牙学语开始,就各种成绩比拼,有谁教他们遇事多冷静思考,多忍忍。又有谁教他们遇到别人打架的时候怎么做,遇到各种突发事情怎么办?
  
  如果不提高素质教育,那么培养出来那么聪明的人就相当于培养出聪明的杀人机器,那是极其可怕的。学知识容易,学做人难,性格的躁动、精神的麻木也是对目前部分国民素质劣根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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