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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暂停养老金职称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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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09:5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秀子 于 2014-6-17 16:27 编辑

据了解,持续十年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能获得倾斜,额外增加一定的养老金的政策将会暂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各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应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和高龄群体加以倾斜,并进行相对力度较大的调整。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不再要求各地必须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再进行单独的政策倾斜。

待遇低者已普遍获提升

据了解,有关部门希望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分布能够逐渐呈现为“橄榄核”状,即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都相对较少,而中等收入规模者持续增加。目前,高级职称人员仍可按规定享受到普调政策,以及针对低收入和高龄人员的专项调整政策。因此,继续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并不是必须的。

而且,随着国家连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专门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加之这些人员还能享受到其他普调和面向高龄人群等调整政策,这些退休较早、当初待遇相对较低的高级职称人员,现阶段退休待遇已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来在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都进入了企业中高层岗位,或者成为企业领导层成员,甚至拿着几十万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时,其缴费水平也都相对较高,一些人在按缴费基数上限缴费,退休后待遇自然不低。

专家:调整补丁政策具合理性

有专家表示,我国之前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倾斜只能算是一种补丁做法,属于一种短期行为,并不具有长期持续性,更不可能无限期执行下去。因此这一政策的调整是有其合理性的。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应注重长期效益,即缴费多、贡献大的待遇水平就应该相对较高,而不是通过政策强行提高某个特殊群体的待遇水平。在一些退休早、待遇低的高级职称人员这些年已经相对较快提高待遇后,养老金调整不再面向高级职称人员群体单独倾斜,是有其必要性的。

在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过程中,应更注重调低就高的原则。即退休待遇已经相对较高的群体,待遇调整速度应该放缓。同时,优先提高职工中待遇相对较低群体的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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