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开启辅助访问
请登录
加入
快捷导航
打开微信扫一扫
搜索
家园
BBS
个人中心
Space
本版
用户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加入
当前位置:
»
家园
›
学习
›
管理综合
›
帖子
1
2
3
4
5
6
/ 6 页
返回列表
楼主:
jingquanxinyang
-
分享《请放下你的无效社交》
[复制链接]
55
回复
6159
查看
huangbicpt
huangbicpt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13-8-1
51
楼
发表于 2014-7-31 21:46:13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支持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南门锁钥
南门锁钥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14-2-26
52
楼
发表于 2014-10-26 14:53:35
|
只看该作者
哪位亲可以告诉我这文章的作者是谁,有博客地址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desertsea
desertsea
当前离线
格物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7-6-24
53
楼
发表于 2014-10-26 22:14:24
|
只看该作者
打造自己,就等于打造人脉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小小豆芽菜
小小豆芽菜
当前离线
交流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14-10-25
54
楼
发表于 2014-10-27 16:11:18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大多数人际交往的实质就是价值的交换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我要熬汤
我要熬汤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11-4-6
55
楼
发表于 2014-10-27 22:52: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自己一向不喜欢给人添麻烦,在这里找到了可以宽慰的答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jiandanshenghuo
jiandanshenghuo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14-4-30
56
楼
发表于 2014-10-28 10:24:14
|
只看该作者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不要通过你认识很多牛人来证明你牛逼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1
2
3
4
5
6
/ 6 页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Copyright © 2002-2014
栖息谷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京ICP备1602689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