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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合肥商铺销售盛行售后返租高额回报后期难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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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4: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年返租8年回本”、“最高年返8%”、“10年超长返租”……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的商铺销售中,合肥很多开发商打出类似如此高额返租的广告。业内人士提醒说,对这种变相的售后返租,市民要多多留意。
案例:说好的租金没兑现
市民张先生几年前购买了位于合肥市宁国路的一商铺。当时开发商和一家商业经营公司对他作出承诺:商铺由经营公司统一运营,前三年的租金直接返到房款,后三年的租金按年度返。

张先生按要求将自己的商铺委托给一家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使用,委托期限自2009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按照约定,在此期间,他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前三年,经营收益金为130737元,公司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返还给他;后三年租金按年度支付,每年为43579元。不过,经营公司只支付了2012年度的租金,2013年度的租金支付了8579元后就再无音讯。

张先生最后将这家经营公司和开发商一起告上法庭,最后包河区法院作出判决,对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并承担占用资金所造成的利息损失,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虽然官司赢了,但张先生对这次商铺投资还是伤了不少神。

风险:经营不善难返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目前合肥市场上商铺的租金,大多数达不到8%的回报率。不少开发商会过度夸大商铺的投资前景。他介绍,目前返租商铺的风险主要有三类:项目建成后若经营不善,无法实现返租承诺;房屋位置不确定,无法办理所有权证;周期长经营状况变数大。

事实上,国家曾两度叫停售后返租。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就规定开发商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006年5月,国家建设部再次发文,明确“售后包租”“承诺回报”等为房地产广告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过,开发商往往打“擦边球”,指定第三方法人或者开发商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利用这些方式销售房产。

建议:弄清经营者实力
合肥市房产界营销专家孙宜庆建议,在商铺的选择上,独立产权的街铺会靠谱一些。另一方面,不可一味贪图高额的投资回报,也不要贪图省心省力赚,最好是自己精心经营为好。在购买商铺的时候,要看商业项目大产权证是否齐全,销售面积和开发商自持面积是否都在产权证范围之内;其次,要看开发商、代理商和经营团队实力,因为这是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投资者利益都有可能受到损害。
合肥市房产局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人士提醒说,返租商铺大多是在一个大商场内,各个铺面之间没有明确的界线。业主在购买商铺时一定要看清网签的备案合同这样可以避免产权风险。因为如果有网签的备案合同,就说明规划、土地等没有问题,而且房产部门也会对开发商项目进行复测,把关后完成产权登记。

沙发
发表于 2014-4-19 10:26:02 | 只看该作者
管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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