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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企业文化的神话与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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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1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去年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企业文化的神话与实话》,主要针对当时新闻报道中提到的某些著名外国企业在中国采取一些违法手段参与市场竞争的事件所引发的感想,比如当时的热门新闻有柯达走私,微软行贿,思科行贿等等。遗憾的是,这篇文章并没有引起企业界朋友足够重视,我想是因为大家没有明白我的本意,更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来应对这种态势。今年又出现了两件事情:海信商标在德国被西门子抢注,对方开出转让天价,此事在国内引起极大轰动,大家纷纷谴责西门子,警戒国人注意商标保护。第二件事是惠普在联想并购IBM的紧要关头,在台湾以“连想,都不要想”为广告语做广告,一语双关攻击联想,争取IBM客户,国内又是一片哗然,同声谴责。两件事最终都得到妥善的解决,西门子与海信达成协定,以保密的价格与条件转让了商标,联想得到惠普的口头道歉。

西门子与惠普采用的原本是商业领域最常见的竞争方式,抢注对方商标,阻碍对手进入目标市场,在广告法许可范围内,攻击对手,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争取客户。两件事之所以在国内引起过激反应,最主要的原因是西门子和惠普是国际著名企业。人们无法将这种“小伎俩”与“博大精深的西门子”和富有优雅绅士风范的“惠普之道”联系起来,就如同以往难以接受柯达走私一样。文化的差异导致竞争手段的差异,造成损失。在西方社会,大部分人会接受这种做法,甚至称赞其手段高明,这两件事均已达到企业应有的目的。西门子不仅延缓了海信进入欧洲,还获得保密的“转让费或让步”。惠普发出强烈信号给IBM的客户,我们愿意提供更好的服务,“联想,您就不要去想了”。

这种理解上的差异,实质上是文化的不同,中国人对”博大精深西门子”和”惠普之道”抱有极大的好感,将其视为典范,更赋予了道德色彩,往往忽视了他们作为企业最本分的一面:获取利润,在竞争中获胜。按照德国的法律,我有权注册“Hisense”,你不注我就注,我跟你是竞争对手,不是合作伙伴,没必要讲什么哥们义气。国外叫“讲法”,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说,“在合法的情况下,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帮助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中国人叫“讲理”,一个负有盛名,富有责任感的企业,似乎不应该以这种不道德的手段参与竞争。

人们对企业文化没搞懂,企业性跟人性是两码事,企业性符合人性是不可能的。企业性的本质是逐利,是要在竞争中获胜。咱俩哥俩好,但是你也做这个,我也做这个,咱俩肯定有竞争。现在提倡的“竞和”,首先是竞不是和,是为竞争出胜负所做的的妥协,是力量暂时均衡下的策略,其本质还是在竞争中获胜。企业有企业的道德,社会有社会的道德,企业的道德就是诚信、公平、守法经营等,它和社会道德是两码事。

逐利是企业文化的“实话”,将社会道德内化为企业道德是企业文化的“神话”,两者一定要分清。企业文化不是个人的意愿、神圣的的理想,它是根据市场竞争的要求来指导企业的行为,它不会过于拘泥于社会道德,把太多的社会道德内化到企业文化是对企业文化的一种伤害,社会道德太多,指导企业行为的时候会让企业畏手畏脚。

华为说得很好,狼来了,要竞争自己就要首先成为狼,利用狼的秉性与能力去获取胜利。在衡量利弊得失的情况下,企业有时甚至会冒法律制裁的危险,华为就曾因挖3COM的员工,被告上法庭,这种事件屡见不鲜,以往中国企业往往担当不光彩的角色,现在轮到外国著名企业了,大家反而不适应了。我同样谴责企业不光彩的行为,但会承认它的合理性,这是企业文化的“实话”。

转自仁达方略:http://www.ren-manage.com

沙发
发表于 2014-4-8 17:18:13 | 只看该作者
企业牟利,尤其是企业在生存期间,即便是用下三滥的手段牟到利了,也会得到内部员工乃至很多人的认同,因为求生存期间,不按套路出牌很正常。柯达当年或许是没有别的招法了,如果有,为了其生存,一定会先牟利以让企业存活。进入21世纪,互联网和物流的飞速发展,一个是信息高速公路,一个是实物运输高速,势必将进一步加剧企业生存之艰难,而原有的企业文化弊端将逐一显现,甚至会出现越来越多企业打着大招牌而肆无忌惮的疯狂……这也正是一种赞新企业文化崛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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