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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广沙县土地信托模式土地制度红利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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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7:2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5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信息显示,目前,福建沙县各乡镇和相关工业园区已经开展了违法用地拉网式排查,对于连片占用土地面积超过1亩以上的用地项目,逐一核查地块的审批和使用情况,并及时统计上报。
  根据规定,沙县要求专人负责每个地块处理意见的落实,该报批的报批,该复耕的要在11月15日完成。
  在福建省国土系统中,沙县近年来在土地领域的创新管理颇为领先,作为一个县级市,其土地管理创新模式经常能得到福建省国土厅网站显要位置推送。尤其在福建省级层面的推动下,沙县探索成型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逐渐推广。
  “省厅也一直在关注沙县土地信托的模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一位处级干部告诉本报:“目前福建在土地领域的探索,有些领域的亮点也走在前面获得全国的关注。”
  9月,福建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农地农用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而沙县的模式也确定将在福建省推广开来。
  沙县土改
  9月之时,福建省委下发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推广沙县近年来冒出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支持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沙县这一模式在省政府的推动下,也在全国慢慢起了名气。
  据悉,沙县目前已实现土地流转近13万亩,占沙县全部耕地的65%,是全国土地流转率的三倍多。
  本报记者了解,在2011年,沙县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信息,包括面积大小、种类、设施等在信托公司的网上公示,如果技术允许,农民还可以以视频的方式公布在网上。
  按照沙县政府的决定,这些土地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农地属性以及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均可以进行规范流转。历经政府的规范,沙县当地的农民土地就得以盘活,据悉,因为承租方的权益也得到了保证,也敢于投资建设。目前,沙县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达到了36%。
  九月,福建省委下发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推广沙县这一模式,各地可以成立土地信托流转方式,除了完善健全服务体系之外,也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

  福建省农业系统人士表示,沙县的这一模式有望成为土地流转改革的新样板。不仅在福建,其在全国都有借鉴意义,因为无论是托管、转让,还是出租入股等方式,只要是依法、自愿、有偿的方式进行,国家层面都会注意并进行推动。
  福建开启土地制度红利
  目前海南、浙江、重庆等等全国各地亦在从不同的角度试点土地流转创新模式,除了沙县之外,福建省的厦门、南平等区域也在不同角度推动试点。地方的声势也为中央的政策理论提供新的积点。
  而与此同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近期披露了《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明确将“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列为新一轮八大改革重点领域之一。
  本报了解,福建在9月初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省内的农村土地工作也有了新的突破。例如,福建省在意见中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落实到户。
  福建省还明确,农村住房可置换城镇住房。这意味着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明确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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