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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信托产品的十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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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1:3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破十万亿指日可待,因其高收益(7-12%年化收益)低风险的特点受市场追捧,可以说信托已经成为我国高净值资产人士财富管理的首选。
       我国信托业自2006年起,几乎是每年以1万亿的规模递增,这2年增速更快,2011年4.8万亿,2012年7.47万亿,2013年6月9.45万亿。这是一个飞速发展的行业,越来越多有钱人参与到信托来,这是好事。笔者接触了很多信托产品的购买者,现总结出信托投资者的十大误区。

       误区之一:要求“保本保收益”,否则不行动

       笔者理解投资者的想法,出了钱自然想要收益不愿意承担风险。然而,这恰恰是《信托法》所不允许的。在2001年《信托法》成立之前,信托业处于混乱状态,很多业务打着“保本保收益”就去拉拢资金,投资者也看了“保本保收益”就投了,完全不看项目情况。结果自然是什么也保不了,有些信托公司甚至倒闭。信托业从1000多家到《信托法》成立时的37家,本身就经历着多次整顿。前不久,宜信财富因为“担保“引发兑付纠纷,这充分说明了,“保本保收益”只是让你心理上感觉上风险低了,其实并没有真正降低风险。

       民间借贷不断发生兑付纠纷,我想其中不乏“保本保收益”。即使银行存款额存折上也没有印着“保本保收益”的字眼,存款也不断发生被盗新闻,很多人都没有追回本金。相关法律规定信托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目的是为了预付金融骗局、让投资者看清楚资金的去向。
       因为,信托不能提供“保本保收益”的承诺,我们的很多投资者就一直在拒绝,他们宁愿把钱存银行或者买国债,这其实是在拒绝财富。如果有人跟你说,我们的理财产品是“保本保收益”的,这是违法的!你愿意和一个违法的人合作吗?


       误区之二:挑收益最高的买

       信托业连续12年100%兑付本息,这让很多人觉得信托是零风险的,把它等同于高息存款。所以,他们在买信托产品的时候,基本是看哪个收益高买哪个。天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是不容忽视的。买高收益信托产品时,一定要明白收益的来源,以及产品的风险点在哪里,我们是否可以接受。现在经济环境低迷,很多实业都是非常艰难:船运业,光伏业,钢铁业,服装业,……即使8%的收益,也以及超越GDP了,超越了很多的实体经济。信托业现在兑付情况很好好,但不代表未来。随着信托规模的不断扩大,总会有一些项目会出现纠纷的。如果风险爆发,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悲哀了。
       我们并不是排斥高收益的信托产品,而是需要对“高收益”的来源、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如果分析、评估的结果发现确实是好产品,当然求之不得。但购买时不加甑别就选收益高来买,这是很危险的。


       误区之三:只相信从银行购买

       在信托业发展过程中,银行确实立下了汗马功劳,过去信托产品的发行确实也绝大多数依靠银行渠道。但只相信银行确实是不仅仅是买信托的误区,更是投资投资的误区。投资者只愿意从银行购买的心理是,出事了可以找银行。
       这些年的理财风波的重灾区其实是发生在银行的。银行作为销售渠道,是不会为产品的风险承担责任的,即使银行自己主导并负责发行的产品,银行也不会为亏损承担责任。典型的例子有: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财风波、工商银行拒绝为中诚信托30亿矿产信托项目兜底、工商银行“基金股票双重精选人民币理财产品” 亏43%、建设银行“摩根富林明亚洲创富精选” 亏30%......这类的新闻太多了,银行都没有为产品的纠纷负责。
       从法律关系上说,银行只是发行渠道,是中介,资金并不是银行自己在使用,银行也不是产品的设计者。我们是不能要求中介为产品的安全负责的。其次,别看银行这么大的机构,他们的主营业务是存款和贷款,投资并不是银行的核心业务,而是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这么大,资产这么多,它们甚至连一个投研部门都没有。对于信托资讯和信托产品的了解程度,银行的人很多也是一知半解。他们整天忙着拉存款、房贷款、办理信用卡之类的,哪有那么多的时间研究信托呢?即使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也绝大多数投向了信托和城投债。

       误区之四:只信政府背景项目

        信托产品热销,政府背景的信托产品更是热上加热。2012年,笔者所在的公司推出大量政府背景的信托产品,有时候一个10亿规模的产品,居然从开卖不到2小时就结束。到了2013年,公司政府背景项目少了,一些投资者就犹豫不决。
       老百姓喜欢政府背景信托项目的理由:政府不会赖我们老百姓的账,如果政府都不可信,还有什么可信。是的,政府不会骗老百姓,钱是投到对应的项目(如基金、保障房、安置房之类),但政府完全有可能还不起钱的。因为,地方政府不是中央政府。在美国,底特律城市都破产的。中国地方政府的负责总额保守估计也在20万亿以上。政府的税收70%是要交中央的,除了卖地外,地方政府似乎难以找到财政收入来源。我们的经济陷入泥潭,实体经济挣不了几个钱的。政府给老百姓打白条,拖着不还钱的新闻并不是没有。盐城市政府就被媒体曝出拖欠老百姓借款长达13年!最近也曝出了“武汉市政府每天偿债1亿”、“杭州市政府不卖地没钱发工资”、“江苏将陷入债务噩梦”等新闻。
       中融2008年、2012年都大量发行地方政府背景项目,那是因为这2个年头,中央有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到了2013年,李克强政府上台,对地方投资持谨慎态度,没有新版4万亿。中融也就全面停止了发行地方政府背景项目。此外,中融发行的地方政府背景项目,有一个内部发行制约:那就是当地老百姓必须买够一半,外省客户才可以认购。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如果地方政府不还钱,当地老百姓会先去找政府麻烦,给地方政府施加还款压力。其实地方政府背景的项目,硬伤往往很大:一是缺乏有价值的抵押物,而是每届政府都想借钱扩大GDP,对偿还上届政府的债务意愿不强。但老百姓不了解这些。
       当然,我们也不能对政府项目持排斥态度,这样又走入另外一个极端。我们要说的是,投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以便概全、因噎废食。


       误区之五:只追股票质押类产品

       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变现上比较便利,尤其是流通股做质押的。所以,股票质押的融资成本往往比较低。很多投资者因此认为,股票质押的产品比较安全。这其实是一种误会。2012年底,超日太阳能董事长倪开禄跑路传闻可苦了信托公司。因为,超日太阳能把全部的股票都质押给了信托公司。老板跑路传闻,说明其偿还能力出现问题,其股票里面跌去63.69%。一旦融资方不能及时还钱,股票也变得没有价值,成为拿在手上的鸡肋。尤其是一些轻资产行业,到时候真的成了“纸上富贵”,股票想卖也卖不出去了。其实大家可以问问自己:“一旦融资方不能及时还款,你更愿意手里拿着地理位置好的房子呢还是股票呢?”另外,股票质押的投资产品,其融资成本通常比较低,过去只有信托公司可以经营这块业务,融资成本要在12-13%之间,资金的收益率还是比较高的;而券商卷入以后,这块业务基本被银行理财资金池对接了,融资成本也就7%左右,实在谈不上什么好的投资品种了。
            误区之六:只选交易对手强的产品

       有些投资者对于交易对手的实力过于看中,认为企业实力越强,项目就越安全。其实,交易对手的实力在信托风控里面只是一个重要标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标准。应该说,交易对手实力越强,其对项目是否盈利的判断能力通常也精准一些,自身的盈利能力也强一些。但不可否认的是,交易对手太强,其负债率也往往越大,因为他们要做的事情太多了,盘子大了风险也大了。有些个别的企业甚至到了资不抵债的边界。但这些,仅看其总资产、销售额是看不出来的。
       另外,交易对手太强也有硬伤。比如,信托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他们往往很难接受。我所了解的中融的风控里面有几个重要的因素,如对项目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对资金的封闭性管理等等,交易对手太强往往就谈不下来。这样信托资产容易被挪用,如果企业负责多了,还款往往没有保障。此外,交易对手太强,其议价能力也比较强,融资成本就比较低,资金的回报率也就低了。这些都是因为他们的融资渠道比较广的原因。银行现在不都是央企,国企,政府的融资平台吗?交易对手实力强,其盈利能力也应该比较强,本来他们应该为资金创造更高的回报率才对,但现实往往相反。交易对手强,只不过是名字和资料好看而已;人家挣得那么多,也不给你多分一杯羹,何必争着去支持他们呢?信托投资,重要的是风险可控,只要有这个前提,资金就该去追求更合理的回报。


       误区之七:排斥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在中国确实是存在泡沫的,又遇到国家宏观调控,李嘉诚也卖出很多大陆和香港的物业,也是有一种论调“房地产信托”的风险高了。很多投资者和笔者的沟通中明确表示,坚决不买房地产信托。这其实又过激了。有时候我问他们:“如果融资方不能及时还钱,你愿意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地理位置好的房子?股票?政府或者是某家企业的白条?或者是其它什么呢?”
       中国还处在城镇化进程之中,房价虽然超出居民收入很多,存在泡沫,所以,投资房产的时间过了,房价上涨的空间不会像过去那么猛。但事实是,8月份的数据,全国70个大城市,仅温州房价下跌,有些地方涨了20%。我们认为,大城市、省会城市、一线城市、沿海城市的房子保值是没有问题的。好在中融这两年做的房地产项目90%以上是省会城市,10%是二线城市的核心地区,或者个别交易对手太牛逼的企业。我们去美国、日本、欧洲看看,大城市的房价还是很高的。温州房价下跌是有特殊原因的,信托公司也没有发行温州的房地产项目。
       还是那句话,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我另外一篇文章《为什么说房地产信托是安全级别高的投资品种》。

   
       误区之八:排斥矿业投资

       很多信托购买者对于矿业投资持排斥态度,认为矿看不见摸不着,太虚了。其实,矿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我们能用电离不开煤矿,能用Iphone和开汽车,离不开铁矿,能有首饰离不开金矿……可以说,矿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原料来源,矿完全是刚性需求。其次,矿的资源具有稀缺性,优质的矿产是越挖越少,有些甚至具有垄断性。山西煤老板之所以要转型,不是因为矿做不下去,而是他们手中的矿产资源被收归国有。矿的投资本金相对于丰富的矿产储量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矿的投资回报极其惊人,山西煤老板,鄂尔多斯都是依托矿产发大财的典型。现在的矿的勘测团队都是有着丰富经验的地质专家,误差概率已经很低很低。矿业信托依旧是一个优质的投资品种。


       误区之九:轻信理财顾问“刚性兑付”的传说

       信托业尽管连续12年融资类集合信托100%兑付,这造成一个表象“信托是零风险”的。理财顾问也常常喜欢跟客户说“我们的产品是刚性兑付的”。

     “刚性兑付”没有法律基础,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在项目到期后必须无条件的兑付本息,因为,用钱的企业不是信托公司;受托人的法律责任是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管理信托财产。融资方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其实也不少的,现实确实也是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先垫付本息在处理抵押物,或者引进单一资金先垫付本息。这是因为,信托业在我国还处在发展之中,声誉对于信托公司至关重要。即使信托公司出于“声誉”考虑垫付本息,但也有一个偿付能力的边界问题。如果经济持续低迷,需要垫付的多了,那么信托公司也有垫付不起的时候。其实在国外成熟的市场,信托公司是不需要履行连带责任的,也确实有信托计划不能及时还钱,投资者亏损的事情发生。但是投资者并没有埋怨信托公司,更没有像“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财风波那样去银行闹事。关键还是信息充分披露,不做销售误导,投资者完全可以独立判断风险,这样风险爆发时也就没有理由去怪“信托公司”或者“销售机构”。刚性兑付确实也严重制约着信托业的风险,给信托公司承担着太多的压力。国外成熟市场,信托资产对GDP的占比超过了100%,而在我国,这一数据为15%左右。


      误区之十:把类信托当成信托

       信托业的迅速发展,引来金融同行的嫉妒。而证券会、保监会也下通知,允许券商、基金公司开展集合资管业务;另外,有限合伙产品也纷纷仿效信托产品的设计。如果不看发行机构,这些产品几乎和信托产品雷同。也有所谓的交易结构、融资方、担保方、资金用途等等。有些产品的收益率甚至比信托产品高出不少。我们把这些产品成为“类信托”。但类信托和信托比起来是形相似而意不同,类信托不是信托。我们首先从融资方的角度看,信托产品比较受欢迎,资金到位快,如果价格差不多,信托公司愿意做,当然是首选信托啦。资管、有限合伙毕竟资金募集速度慢。他们的收益率多数比信托高,那么至少说明融资成本不在信托之下。那么信托公司为什么不愿意接呢?当然是项目风险太高或者风险不可控。类信托产品往往忽略交易对手关键财务情况、抵押物的具体情况,比如企业的负债率太高了,比如抵押物的评估价格只不过是评估机构给的数字而已,真正要变卖起来,往往不容易或者价格虚高太多,或者企业的还款来源可信度不强,或者担保方的财务情况不佳等等。这些都是信托不愿接的原因。因此,类信托的风险其实是比较高的。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的理财风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理财经理将类信托产品当成了信托产品兜售。因为在银行理财经理推荐、在银行购买、收益率较高,投资者就不加分析地买了。当然,我们也不能一概否定类信托,毕竟信托的融资门槛整体而言还是比较高的,类信托可以说是融资渠道有益的补充和扩展。但做类信托投资时,需要持比较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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