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总经理的话,我会同时在两份文件上签署:请各分管负责人于10月21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将相关问题进行详细彻底调查和分析,形成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于21日18:00前将方案发至我的个人邮箱,待看完解决方案后21日22:00与各分管负责人电话沟通,确定最后决策回发给你们,22日开始落实执行。
今后所有的问题汇报,请明确在汇报后加上个人分析及建议,否则一律追究当事人失职之责。
个人认为总经理是以抓公司整体战略为主的,出了这样的问题,分管负责人哪去了?如果以后都由总经理去处理,分管负责人有何存在的意义?应该培训下属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的问题可以由总经理决策,但决不能由他去全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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