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习惯以罚管理,有些人习惯以情来管理。其实管理,每个人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有句话说的好:屁股决定脑袋,你考虑问题的出发点肯定是你现在所处的位置。
拿工资举例:作为一个下属,你肯定希望有一个比较好、稳定的薪水,到月就领,晚一天心里就不爽。但是如果你是老板,本月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好,并现在急需一笔资金来维持一个项目,马上要发工资了,你肯定希望大家能够晚领工资几天,用这笔钱顶急用。
同样拿这个事件来说:如果因为几个保安睡觉,没有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有损失肯定要罚的),公司应该追究他们还是不追究?
一种意见:不用追究了,晚上睡觉,人的本能与需要,况且没有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
一种意见:应该追究,晚上值班,是保安的工作职责,睡觉就是没有工作,至少没有好好工作。
从我的意见来讲:罚是肯定要的,区别的只是罚的方式。
罚,是手段,要通过这种手段使得保安明白不努力工作是不对的,是不负责的行为。
至于楼主说该人有其他的毛病与不足,那是另外的话题了,不应当放在一起而论的。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7 11:42:2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