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企业社会责任优秀实践案例征集] 西铭营销之保健品活动营销

[复制链接] 0
回复
2087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7-2 16:4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可否认,保健品行业多年的劣行已经在消费者心中播种了不信任的“种子”,这对整个保健品行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尽管中国保健品已经有了近30年的发展历史,但这30年仍然没有跳出最初级、最简单的竞争模式,并没有走出一条从技术到产品再到品牌的发展道路。“基本可以说,中国保健品还没有一家企业跳出‘靠广告’的模式。”于良表示,“重塑保健品行业发展的体系迫在眉睫。”

自然,企业作为重构的主体和核心,需要进行更多的改变,核心便是要彻底改变原来“重营销轻研发,重渠道轻技术”的发展模式。比如碧生源,2007年、2008年、2009年及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的6个月,产品研发成本分别为零、90万元、190万元及人民币130万元,仅占同时期销售额的2008年占为0.25%、2009年为0.29%、2010年上半年为0.35%,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营销费用占总销售额的都要超过30%。

让人吃惊的是,类似碧生源这样企业,在中国保健品行业中比比皆是,非常普遍。中国保健品协会副理事长牛忠俊在接受《商业价值》采访时表示:“中国保健品行业发展受到很多方面的制约,比如工业污染对种植业造成巨大的影响,进而会影响到保健品产业的源头。”

正因如此,保健品产业不能重蹈蒙牛发展的覆辙,要构筑“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即从源头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全程控制。“保健品的最终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牛忠俊坦言。

此外,不可忽视的是保健品的监管一直是个盲区。1996年卫生部公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2009年《食品安全法》修订案出台之前,相关部门曾将对保健食品的管理条文取消,业内仍然对这个产业缺乏足够正确的认识。后经中国保健协会等多方争取,保健食品终于纳入《食品安全法》,规定“严格管理保健食品”。与该法配套的细则《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原本应于2010年出台,但由于种种因素拖延至今。

北京西铭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电话:010-85723114-805

2006-2012
  作为国内一家不是4A胜似4A的本土策划公司,西铭营销从诞生就站在了行业的前沿
  在公司成立至今的6年中,我们坚持了以爆炸式营销理论为主导的核心价值观和竞争力,深度挖掘企业市场导向,维度渗透企业营销体系,广度调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实现企业最佳盈利模式。公司主要分为品牌创意、营销策划、公关活动、媒体推广、影视发行五大业务版块,淬炼了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起步营销和爆炸式营销理论体系。有意联系:18611865684    QQ601316932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