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见是唯一准则 “我这一生的奋斗目标就是保护中小股民,我研究问题的时候,追求的目的就是是否达到了维护大众的利益” 记:你认为,判断一个事情一个政策是否正确,必须考虑到民众的意见。 郎:当然。这是英美法系判断的一个准则,而且是唯一的准则。当然,他们的意见是由代表他们的陪审团来表达的。 记:那当你研究一个企业或者一个政策的正确与否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考虑到公众的意见呢? 郎:那当然,不然他们为什么叫我郎监管呢?因为我这一生的奋斗目标就是保护中小股民,现在又有一个新的,保护国有资产产权。这就是因为我考虑到了公众意见。 记:但是有的学者认为,作为一个学者来说,他在研究问题的时候,是否应该独立于社会公众意见和情绪之外,而只研究事实本身,保持他的客观性呢?比如说,有时候公众意见并不都是对的。 郎:我在研究问题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大家的意见,我是在用科学的数据做研究,只是我的研究结果,恰好与公众的利益和意见相吻合而已。我一直在研究的就是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的最主要目标就是要让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我今天追求公司治理的目标有什么错?这是一个经济学家该做的事。你连经济学家的责任都忘记了,还叫什么经济学家呢?经济学家就是要为老百姓负责任,为国家负责任的。 记:如果大多数人的意见有时候是错的呢?比如,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而不知道也许在长远来看,这是对他们有益的。 郎:是一句托词,你怎么知道大多数人的意见是错的呢?你又怎么知道自己的意见是对的呢?以经济学家的立场而言,你根本不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经济学家需要做研究,利用实际数据说话,该是什么结果就是什么结果,而这也是我做研究的最高指导原则。那我想回问这些批评我的经济学家,如果经济学家连最基本的研究都还没做,那又怎么知道大多数人的意见是错的呢?我想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不做研究的学者,拍脑袋想出来的方案是符合少数人利益的,就像这次产权改革,因此赶快找这个托词来抵挡我的批评。 记:作为学者,有时候只专注于事情本事的解决方法,排除外来因素的确很重要。 郎:错了!方法要有目的。你说成立一个上市公司的目的是什么?应该让股民受益。如果脱离这个,上市公司就可以为非作歹。为什么我们要监管他们?因为资本家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追求利润,你如果胡来就要收到惩罚。 记:那你觉得,这样做是否可能会导致用道德的范畴来评价经济的范畴呢?两者毕竟不是同一回事。 郎:我从来没有。你看我写的文章都是用数字说话,我从来不谈道德的。但我所有的逻辑分析和资料整理,都是为着股民利益最大化而取得的标准,我研究问题的时候,追求的目的就是是否达到了维护大众、中小股东的利益,手段是否合法。为什么我的意见得到大众如此支持呢?就是因为我所有的研究方法都是为这个目的来努力,所有的判断标准,都是以这个目的为唯一准则。 记:可能这种带着目标的研究会带来某些结果的偏差。 郎:不会。我的研究体系都是美国发展了四五十年的技术,完全是可以复制的。在美国,这样的信托体系非常受股民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