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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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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10:0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公司不到30人,是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属于传媒性质。公司主要业务是经营一本全国发行的杂志,但其他部门和集团又有很重要的关联。

集团是典型的民营企业,考勤制度死板苛刻。以前我们基本沿用集团的考勤制度,但这不适合我们公司的工作性质,编辑部的人意见尤其大。

老总不愿意用打卡制度,必须签到。但签到的效果并不好,很多人迟到。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改革?可否把编辑部和其他部门分开来呢?

编辑部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由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这样可以吗??



沙发
发表于 2004-8-13 12:57:01 | 只看该作者

本人签到,主管确认,弹性工作时间,这不挺好嘛,认为可行就去做吧!

板凳
发表于 2004-8-13 15:28:49 | 只看该作者

认为可行就试试呀

4
发表于 2004-8-14 08:53:56 | 只看该作者
人性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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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6 10:10:04 | 只看该作者
特殊部门可以实行特殊的考勤制度,没有必要搞一刀切。关键是实行特殊考勤的部门是否是真的特殊,是否是他们的职业特征所决定的。如果是,则考虑实行特殊考勤制度,并同其他部门沟通清楚,取得大家的理解;如果不是,则坚决实行一致的考勤制度,如果该部门有意见,则结合上级领导共同处理这个问题,也许他们有意见只是以前懒散惯了,取得领导支持后,坚决执行一致的考勤制度,他们习惯了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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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6 10:27:5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应该依以下步骤实行:1、该30人所在部门是否有必要实行不定时工时,如果有,则可以设计相应的实行办法。2、每天还是要固定5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其他3个小时为弹性时段,这样就可以缩小和实行定时工时制部门的冲突。比如:7:30-10:00,16:00-18:30为弹性工作时间,在此时段确保3小时工作时间即可,10:00-16:00必须出勤工作。3、如果实行不定时工时制,要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批准了才有效的。4、必须制订与之相应的考勤管理制度,至少要在公司内部明确哪些岗位实行定时工时,哪些岗位适用不定时工时。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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