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为什么鲜花总是插在牛粪上

[复制链接] 9
回复
149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3-4-13 14: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中常听到不少俊男才子抱怨:“鲜花为什么总是插在牛粪上呢?”为自己如此优秀,身边却没有漂亮女孩而愤愤不已,为那些各方面平平,甚至还有某些缺陷,怎么看怎么让人讨厌的“混混”们却能博得漂亮女生的“芳心”感到困惑,心里不平衡,难道老天真的“瞎”了眼吗?
这倒并非无端的抱怨,看看自己的周围,生活中“不和谐”的现象真的很多,真正俊男靓女、郎才女貌、人人羡慕的“天仙配”真是少之又少。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好汉无好妻,赖汉娶娇枝”。反观我们的企业,不也是这样吗?有好产品的企业不一定能赢得顾客,而产品不如自己的企业却总能一个“媚眼”抛过去,吸引一大批。

我们把生活中的男女婚姻现象暂且分为“郎不才女貌型”、“郎才女不貌型”和“郎才女貌型”。至于那些“郎不才女也不貌”的不在我们讨论之列,不去管它。相应的根据企业与顾客的关系也可把企业分为“混混型”、“清高型”和“完美型”,如果非要和“郎不才女也不貌”对应,还应该有个“破产型”,既没有好的产品,也没有吸引顾客的魔力,这样的企业就真的没法活了。让我们去探讨一下这几类婚姻现象,总结些经验教训,也好早些为自己找个漂亮的“伴”啊!

“郎不才女貌”,没事儿偷着乐

这也就是开始说的“鲜花插在牛粪上了”。这些“郎”往往是一些街头上的“混混”,他们 给人的感觉是不务正业,吃饱了饭混天黑。若以一般世俗价值尺度比照,他们显然处在了一个相对劣势的地位,但混混们生来嘴贫,会侃,能胡,善编,而且他们往往还特别的殷勤,不但会鞍前马后地为你服务,必要时还会为你两肋插刀。他们懂得哄女孩高兴,肯对女生低声下气,他们甚至打从少年时代起,就把自己当作一件商品不断地往外推销或传播出去给了姑娘们并赢得了她们的欢心。可以说他们完全是凭借着一张“舌底生花”的巧嘴把漂亮女孩“骗”到手的,自然没事偷着乐了!

情场上的这种“混混”作风被脑白金、哈药等企业在商场上应用的淋漓尽致。关于脑白金的功效,一直众说纷纭,既有夸它“神奇”的,也有类似“一盒脑白金,要了老汉一条命”等的负面报道。在这方面我们不敢断言它的宣传是否名副其实,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脑白金很“奸诈”。人体中明明是“松果体”,却要说成是“脑白金体”,分泌的明明是“褪黑素”,却硬起个好听响亮的名字叫“脑白金”;还有避开人们普遍失去信任的“保健品”不说,只说脑白金是“礼品”,是用来送礼的;还有让收礼的人说什么“收礼只收脑白金”,那送礼的人能不投其所好吗?反正送什么都是送,只不过以前送别的,现在送脑白金而已。脑白金在短短2—3年内创造了十几亿元的销售奇迹,“混”的着实不错啊!

还有哈药,粗制滥造的广告铺天盖地,以至于有人这样说:“如果你恨一个人到了极点,就把他关在一个屋子里,不停的给他播放哈药的广告”。尽管这样,和别的广告相比,哈药的广告在你脑子里的印象比较深刻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无论医生还是患者都“耳熟能详”,选择它的可能自然多了几成。这或许就叫“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吧”。那哈药的产品究竟怎么样呢?据有报道说,哈药现在拿出来大做广告的产品大都是它很早就有的,根本没有什么创新,创新的只是广告策略——由此可见一斑了。

“郎才女不貌”,不会做秀你怨谁

这些“才郎”自然就是文章开始提到的“抱怨”的人了。他们自恃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是国家的栋梁。他们自命不凡,不屑于主动讨好女孩,向女孩献殷勤,甚至对漂亮女孩故意表现出清高和冷漠,他们更多的是想用自己的“才气”、“帅气”征服女孩,坐等女孩接近自己,青睐自己。可是女孩天生害羞、内向,她们更乐意做一个被动的角色,她们喜欢被别人围着、哄着,喜欢看别人欣赏自己的眼神——尤其是漂亮的女孩。这样“才郎”和“靓女”之间就很难产生交集,自然碰不出爱情的火花了。对“才郎”主动的女孩一般都不是漂亮女孩,因为漂亮女孩的身边总是围着许多人,她是无暇脱身的,当自命不凡的“才郎”等的失去耐心,只好接受一个可能一开始并不是自己中意的“追随者”了。

类似这样的企业,赵强空降之前的“名人”绝对是个典型。想单纯靠自己企业或产品的“拉力”把消费者拽来,忽视对自身的“推力”,不把自己主动推到消费者面前,正是当初“名人”的作风。殊不知要想让消费者在产品信息的海洋中注意到你这朵浪花,你只有折射出更美光彩。

“名人”的老总佘德发是搞技术出身的,“三佘”原来是靠做“打火机”起家的,他是世界第二大打火机制造商。自从设立打火机工厂以来,优秀的质量和新产品开发创新一直是其赢取客户信赖的最好方法。在生产制造打火机的每一个环节都非常严格的控制质量。对质量精益求精,对技术力求完美。他们每个月生产数千万只打火机,但公司却没有营销部,也没有营销人员,客户是自动找上门来,排队要货。只是偶尔做一些杂志的广告,很精致的彩页广告,象名表一样。那时他没有营销这个概念。

打火机的成功,固化了思想,深信“酒香不怕巷子深”。所以经营掌上电脑时也想追随打火机的做法。但是却忽略了打火机和掌上电脑这两种产品的差异性,掌上电脑是需要把功能和用 途通过宣传灌输给消费者的,它不象打火机用途单一。所以尽管“名人”掌上电脑有着绝对的技术领先优势,例如:

1994年10月,率先推出第一台中英文手写声控掌上电脑,经国家信息研究中心检索,确认为世界首创产品。
1996年5月首创一小时数码录音功能。
1997年3月首创夜光显示功能。
1997年4月首家采用FLASH快闪记忆体,用户不丢失资料。
2000年2月首创手写原笔迹输入技术。
……

但却因为“营销”这块“短板”被后起之秀“商务通”压的喘不过气来,只有眼睁睁看着“漂亮女孩”搂在别人怀里。

“郎才女貌”,完美搭配人人羡

郎才女貌的婚姻正是众望所归,没有人会因此抱怨,也不会有人心里不平衡。空降赵强后的“名人”补上了“营销”这快“短板”,迅速崛起,挑起一轮轮“价格战”,发动“双剑行动”——技术剑,使自己拔高;价格剑,*同行跳水,迅速超过“商务通”,占据掌上电脑行业第一的宝座。它自然是“完美型”的代表之一。但这里我们不再谈“名人”,让我们看看中国家电业的龙头——海尔。海尔绝对是中国企业中罕见的“才郎”、“帅哥”,他才华横溢、机智幽默、善解人意、很会讨“女孩”的喜欢,自然身边常有“美人”相伴了。

海尔产品的创新有目共睹。海尔公司总是通过各种方法研究各地的消费新需求,然后对口开发,以富有特色的产品来开拓市场。他们在四川发现农民用洗衣机洗地瓜,就设计出一种大水管洗衣机——“大地瓜”;在贵州农村发现农民喜欢彩色外壳电视机就设计出五颜六色的“探路者”号;看到农村小集镇的孩子“一天一身泥”就设计出“小小神童”洗衣机。

海尔的广告更是胜人一筹。举个例子,在大多数家电企业大打价格战和变频、纳米等概念战的时候,海尔却审时度势打出了一张“服务牌”。有个广告的大意是这样的——“喂,你好!这里是海尔服务中心,只需你打个电话,我们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在消费者消费心理日趋理性和成熟时,各厂家的产品日趋同质化时,服务才是差异所在,才是真正的竞争利器。这样的企业赢得消费者青睐,人人心服口服。

探讨了这么多,我们也应该有些心得,总结出一些经验了:

美女从不会寂寞,她的周围更不会缺少“追求者”,不管你“才”还是“不才”,追求她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她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是个“真正的女人”,让她享受到女孩的一切权利,甚至包括“虚荣”,她的心中才会有你一席之地。当然,同等状况下,“才郎”总是占些优势了。 在产品极大丰富的今天,差异化的产品越来越少,有的只是差异化的品牌形象。一个企业或产品是只有懂得如何去营销自己,传播自己,千方百计“巴结”消费者,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自己品牌形象,才能在众多的厂家和产品中脱颖而出,取得成功。举个例子就会发现品牌的重要:你可以随机问一问一个购买“海飞丝”洗发水的小姐,为什么要买“海飞丝”?她会回答说,“海飞丝”是名牌。再问,“海飞丝”为什么是名牌?她继续回答说,因为它能够有效去除头屑。再问,为什么能够有效去除头屑?她继续回答,因为广告里说“头屑去无踪,秀发更出众”。你最后再问,你凭什么相信它的说辞呢?她最后往往会这么回答你说,我不知道。你看,这个小姐她一连串回答了这么多问题,却在关键问题上口噻了。可见她买“海飞丝”买得只是对“海飞丝”的一种品牌幻觉。就看你会不会宣传会不会传播,而且还要宣传和传播得到位,使顾客对你的产品产生幻觉。

鲜花插在牛粪上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混混”型的企业的确可以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印象,但那是“印象”而不是“形象”,那是靠脆弱的“谎言”和不停的广告轰炸维持的,“众口铄金”吗,即使假的听的多了也就当真了。但是一旦谎言被彻底揭穿,或者宣传的火力稍弱一些,消费者很快就会把你忘记,因为你并没有促成他对你的忠诚和持久的信赖,象“三株”和 “秦池”等。

那,赢得“漂亮女孩”的最好办法就是兼有“清高型”企业的优秀产品,和“混混型”企业的传播意识(注意是“意识”,而不是“策略”),再融入自己的策略,做个“有才的混混”了!■
沙发
发表于 2003-4-14 21:26:00 | 只看该作者
精辟!
板凳
发表于 2003-4-15 10:38:00 | 只看该作者
巨同意。。。。
4
发表于 2003-4-16 18:43:00 | 只看该作者
正所谓隔行不隔理,厉害!
5
发表于 2003-4-17 17:2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糠糠在4/14/2003 9:26:16 PM的发言:
精辟!
6
发表于 2003-4-17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德隆!!你是做咨询的吗????
7
发表于 2003-10-27 14:09:00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种冲动,想把你的文章变成我的观点去说给别人听,这算不算是侵权呢?不是因为向谋取功利,就是太同意你的观点精辟的比喻!
8
发表于 2003-10-27 22:19:00 | 只看该作者
真想德隆。
9
发表于 2003-10-28 09:57:00 | 只看该作者
也许他已经改头换面,就在你身边呢。
10
发表于 2003-11-18 11:24:00 | 只看该作者
写出了心理感受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