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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jackjimichen - 

[人力资源] 我的行政部管理工作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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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23:28:42 | 只看该作者
顶你一下,最近我也是新任行政部经理。。。。。
同行。。。。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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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22:22:59 | 只看该作者
外审终于是过去了,虽然结果是早就知道了,但是能够这样比较顺利的通过还是有点高兴!
但是我却感冒了,有点严重,昨天还是勉强支撑的,晚上喝了一点酒,今天貌似好了些!!
今天晚上还是觉得有些累,有些疲乏的感觉,睡了一会儿,儿子在那里常常闹一下,就又起来了!
想到有很多事情,心情有些烦恼,但是我还是要让自己快乐和坚强起来,将那些不好的东西记录下来忘掉:
昨天请外审老师吃饭,G本说不去,后来又去了,从坏的方面想应该是老板安排过去监视的?不好说,总之觉得有点怪!!
老板说,T在他面前告我的状,这是我觉得很诡异的一个事情,作为老板需要求证这个事情吗?还是希望我更加努力的去和T斗争呢?我已经感到非常乏力,我真的希望改变公司的这样的斗争气氛,不希望有这样那样的政治斗争,但是,往往的是,我不小心就卷进去了!
真正所谓的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不明白公司的这种内耗有什么好处,大家斗争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简单的分析就是为了钱吧,斗争的目的就是得到一些权力,然后利用这些权力去搞钱,或者是一些吃啊喝啊的。老板又担心有人搞钱,巴不得内部互相牵制,互相监督,这样就是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我觉得我自己不喜欢这样,但是这一次,我真的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被卷进来的,是真的老板找不到合适的人想重用我呢?还是只是想让我平静地离开?
总之,我要告诫自己保持适当的冷静,和相当坚定的自己的做事原则,那就是不要存心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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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0:30:24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觉得很郁闷,我真正想不到的是,为什么我一贯相信的王也是这样的愚钝,我也只能是在私底下这样说她了。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这几个月了,公司的管理章程还是千疮百孔的,牛头不对马嘴、首尾不能相顾、重复内容犬牙交错等等现象是此起彼伏啊,我都不知怎么办才好,问她一句,居然是说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居然怪我经常变化主意。我真的很晕,我知道的是,我真的需要反省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结果呢?
我自己觉得我不应该有技术上的问题的,我的语言组织能力我自己觉得是应该没有问题的,但是为什么我就没有办法理解他们在语言也好,在前后相顾的技能上也好,显得如此拙劣呢?
写出来的一些文字总是那样的空洞无物,除了一些套话之外就是一些套话,我只能无语喘气加敲胸不已了。
我怎样培养一个可以托付的手下呢?小义应算一个,偏偏人家要走了,看来我真的没有想办法留他是我的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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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0:03:56 | 只看该作者
开荒牛永远都是最能锻炼人的角色之一,当然面对的问题会更多,也必有得与失。谈工作经验,我不及楼主,也希望籍此能够在此学到一些经验。非常感谢您在与我们分享,希望能够多谈些工作遇到的困境,允许我们能够给出一些建议;又或者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先谢过了。

我也很久没回来了,针对3.31提的几个问题,我也想说说自己的看法,仅供参考:
1、紧急辞工是否可以扣钱?
这一点相信很多企业都遇到这样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员工;大企业可能还容易应对些,毕竟容易找到接替的人(哪怕是内部找一个救火队员);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尤其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情况下,从外面招人、培训根本是时间不足的。
目前,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然而法律却没有直接明确劳动者一旦违反规定而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这个问题自行设置了违约金。但是,目前此项违约金有一些仲裁部门和法院所接受;也有不支持的案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于劳动者所承担的违约金种类作了限制性规定,一般只有在劳动者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或服务期约定时能够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现在服务的公司是直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正式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否则视作工作未交接,不予结算剩余工资……当然这规定并没有劳动法的相关法规支持,如果因此产生劳动纠纷也会比较麻烦;但个人的倾向是:这实在不得不这样的了;即便没有法理支持,也是合情的做法。

不管如何,这只是管理的手段,沟通协调处理才是最重要的,毕竟好聚好散才是双赢的结局。

2、二次进厂是不是还需要设置试用期。
这一条我还是支持你的观点,但是前提是此前是员工主动辞职离开,而不是企业调动或者钻孔子……

3、旷工怎么处理。
支持你的观点,而且要明确累犯的处罚规定,以及必须做好书面证据。

4、迟到怎么扣钱?
其实你的做法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是考虑到几分钟折算起来其实没有多少钱,为此企业有必要在管理制度规范累犯者的处罚(非常认同记点或类似的做法);当然可以从绩效奖金中扣除,这倒是没有问题的。

点评

感谢感谢!!  发表于 2012-5-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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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22:50: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五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的调整期,虽然老板已经决定下个月开始生产暖风机了,我想那个事情在于我倒不是最急的,只要规划好一个完成计划了就可以按部就班的执行。最重要的还是规划好行政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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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6 01:11: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ckjimichen 于 2012-5-6 01:13 编辑

火到猪头烂,钱到人情转
如果恳求能够得到一百万,那就不是财政厅了,而是慈善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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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08:35:18 | 只看该作者
5月10日上午9时许,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一起爆炸案:一李姓妇女,因为不满政府征地拆迁,带上炸药包进入服务大厅的协议签订现场后,怀抱一岁多的小孩,点燃了导火索后实施自杀式爆炸。

当地政府初步通报称,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

记住这个日子吧,是一个确实让人感到无法原谅的日子!有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定会有继续的报道说明该女子有自杀倾向,但是真的一个人的敢死的心有如此的强烈的时候,可以想见,我们的公仆们有多么的卑劣!!
愿那可爱的无知的小孩可以升上天堂去做一个可爱的天使,愿上帝宽恕那些可怜的可恨的人!愿鲁迅先生后继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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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4:13:25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有来到这个地方了,觉得应该整理一下思路了,所以再来顶自己一下!!每天花上一点时间在这里,看看学学,本来自己就是一个很懒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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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4:41:0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上传一个自己觉得有用的帖子上来,如果能够成功,以后经常上传一些附件,希望能够帮助到一些后来者,也希望各位大虾们能够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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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5 10:46:15 | 只看该作者
降低工人的水电费用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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