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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治理体系设计价值最大化
母公司或出资人,出完资以后,通过治理文件,锁定我们在子公司的若干权利,从法律上面,从章程里面,至少做到:
第一,起步价是不吃亏,不被别人忽悠掉。
第二是多少能占一点便宜,能够表达我们的意愿。
第三是能够利用章程的若干条款,把中小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给他打下去,放大我们的控制权。
这就是我们的治理。过去很多人认为章程、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是一套虚的东西,不仅是虚的,而且是固化的,这就错了,这里面就很多生动的空间可以进行调整。然后因为有了治理,我们在子公司里面就可以控制董事会,或者通过我们实际运作控制董事会,有些时候我们权力很大,直接控制,但有些时候我们是相对控股,甚至是参股,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运作,实际获得权力。(华彩咨询白万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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