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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在行为活动上,达到了以下五个标准,也就是实现了规范化。 (1)决策程序化。
A.无论决策大小必须详细分析和深入思考下列11个问题:决策究竟要达到什么目标?这一目标真的是企业发展所必需的吗?服务于这一目标达成的现有资源状况如何?这种资源约束是否还有突破途径?有多少条途径可以达成这一目标?每一条途径所需资源和条件限制又各有什么不同?企业现有的资源能支持哪几条途径?哪条途径对资源限制最小?哪条途径所需要的资源投入最少?还有没有更有效的途径可供选择?如果这个决策交由我负责贯彻实施,我会选择哪条途径?
B.对于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时段的决策,必须有事先分析、确定的决策制定程序。
C.必须有程序化标准的贯彻落实的检查,即使是由独立个人完成的决策制定,也必须保留决策制定人个人思考分析决策问题的备忘录,以供事后检查。
(2)组织系统化。
A.企业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无论是去留,还是增减,都只能服务于企业发展目标实现的需要。
B.每一个单位、部门和岗位,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与企业发展目标实现之间的关系,并用这种关系的要求来界定各自的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
C.必须有完整的企业组织运行系统分析文件(具体内容和形式参见舒化鲁:《拥抱辉煌的六根魔杖——企业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第256—289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保证每一个岗位角色都明确自己在每一个系统中所要承担的责任。
D.每一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有系统分析基础上的目标功能作用说明。
E.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进行系统分析,引导每一个岗位角色紧紧盯住企业发展目标而努力。
(3)奖惩有据化。
A.针对什么样的行为进行奖励和惩罚,以及奖励和惩罚的方式和程度,必须有事先的约定。
B.所制定的奖惩依据必须透明公开,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能准确、全面地把握其具体内容。
C.奖惩依据的制定必须透明公开,避免针对具体的对象进行奖惩的设定。
D.奖惩的依据必须保证相对的稳定,即使要修订,也必须有让人普遍认同的理由。
E.奖惩的依据必须具体明确,不能仅仅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说明。
F.必须确定奖惩依据兑现的具体责任人,使应该获得奖励的人能够根据自己的行为主动申报奖励,同时也使该受到惩罚的行为有人负责实施惩罚。
(4)业务流程化。
A.企业组织运行的所有活动,必须以流程的方式进行梳理组织,以减少直线等级控制带来的官僚主义低效益。
B.在企业组织内部,每一个人必须有流程意识,并自觉地把所要完成的工作梳理成流程方式来承担。
C.凡是跨单位、部门和岗位的工作,必须梳理成运行流程来管理,并明确界定每一个单位、部门和岗位在流程中的责任。
D.必须让企业相应主管直接对流程和流程结果负责,而不是简单地对下属员工的工作成效负责。
E.必须按照业务流程的要求设定岗位,界定给特定岗位角色的流程活动个数,不能太多,太杂,必须尽可能减少其个数。
F.必须按照流程来制定奖惩激励措施,针对流程的最终效果来实施奖惩,而不是针对具体岗位个人来实施奖惩。
(5)管理行为标准化。
A.实施管理的五个环节——愿景设计、沟通交流、授权支持、跟踪考核和酬赏兑现——的行为活动,必须有标准限制,以保证管理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B.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实施管理的具体行为标准,并有完整、全面贯彻执行的检查控制措施。
C.标准的制定必须根据实际作出界定,既不能一刀切,也不能过分强调单位、部门的特殊性,而选择一些违背行为科学基本原理的方式、方法。
D.所确立的管理行为标准,必须获得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共同认同。
E.凡是经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共同认同的行为标准,必须用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果没有经过共同讨论,并达成共识,就不得随意变更。
F.企业高层领导必须身体力行,带头遵守管理行为标准,并把管理行为标准执行的情况,作为对管理者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G.管理行为的具体标准必须详略得当,甚至只是设定禁止项,把不允许发生的行为方式列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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