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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等,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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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10:4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社保的问题,大家给出出主意:

公司总部设在福建,在深圳有个研发中心(待注册中),在上海有营销分公司,在全国其他六七个城市还有一些办事处(没有注册),这些非总部人员的社保等如何处理?目前除上海分公司外,其他统一在总部办理,这样的方式挺麻烦的,因为大部分的同仁都在当地招聘的!

各位家人有没有其他好的方法,请赐教!

[em01][em01][em01]

附注:总部所在区域的社保这块是由地税直接代扣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0 14:03:00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4-7-20 12:55:52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委托人才中心等!
yey
板凳
发表于 2004-7-21 13:58:22 | 只看该作者
最直接的办法委托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或者于员工协商,告诉员工交费额度,由员工直接办理,统一报销。
yey
4
发表于 2004-7-21 14:00:27 | 只看该作者
最直接的办法是委托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或者于员工协商,告诉员工交费额度,由员工自己办理,统一报销。
5
 楼主| 发表于 2004-7-21 14:33:0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yey在2004-7-21 14:00:27的发言: 最直接的办法是委托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或者于员工协商,告诉员工交费额度,由员工自己办理,统一报销。

但其有申请条件:与本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即人事关系及档案在本中心的)。

[em04]
6
发表于 2004-8-12 16:56:1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比较可行的还是通过和员工协商,由他个人自己办理,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又都不在一个地方,给人力资源工作消耗的精力太多。还不如照此办理,当然,相关的手续什么的要齐全,防止以后出现各种问题。
7
发表于 2004-8-27 11:49:4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些员工的工资都是由总部支付并挂在总部的财务帐上的话,那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地税不管你单位同不同意,已经将这些外地的员工的单位应缴部分收去了,如果个人不参保的话,亏大了。如果他在本地参保,单位还得在本地再缴一次单位应缴部分,还是在总部参保吧,离职时给他们转回去就是了,好象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8
发表于 2004-8-29 21:51:20 | 只看该作者

个人缴纳、单位报销,似乎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所违背,毕竟,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的比例有所差异啊!!

人才中心代缴,则费用相当高啊,人多的话,相当大的开销

9
发表于 2008-1-2 12:10:24 | 只看该作者

个人在人才中心代缴

基数、地域性等都不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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