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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民工拿生命维权 是可恶还是可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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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6:3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法治快报》7月14日报道,7月12日在南宁市琅东一工地,一名民工爬上50多米高的吊塔上,以自杀的方式索要欠薪,事隔不到一日,在南宁市金湖广场一工地,又一名民工为40元工钱,爬上高空吊车以死威胁工地负责人。人们纷纷谴责这种可恶行为。

  又是一场令人不愿看到的“跳楼秀”,但是这样的“跳楼秀”、“自杀秀”又是那么令人悲哀地上演着,似乎丝毫没有一点要停止的意思,反而愈演愈烈。这样的行为可恶吗?人们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来憎恶民工用生命维权的行为本身,虽然这种行为并不可取,但是与其憎恶民工的“跳楼秀”和“自杀秀”,不如憎恶那些拖欠民工工钱不还的人。在笔者看来,这实在是一件可哀、可悲的事情啊!为什么民工常常总是不能够得到普通工人的待遇和保障?为什么民工常常总是要拿生命作为维护权利的最后抵押?除了生命,民工还能拿什么来维权?

  也许有人首先会说:法律!不错,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但是对于民工来说,打一场官司所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就算官司赢了,到头来付出的成本比讨回的工钱和利益还要高。笔者真不明白,民工兄弟们所要求的不过是那么一点点他们本该得到的利益,为什么那些欠薪者连这点点利益也要侵犯?也许还有人会说:要不到工钱,找政府啊!也没错,去年底全国范围的一场清欠运动的确让民工们过了个舒心的好年。然而,轰轰烈烈的清欠运动一过,新的欠薪又开始不断产生。再说,政府大院大门深严,也不是你想找就能找的。于是,走投无路的民工兄弟们只好拿生命做赌注,唤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是谁让民工的生命贬值了?是民工自己吗?动不动“跳楼”和“自杀”,这好像已经成了一个屡试不爽的“法宝”了。可是,这是他们自己愿意的吗?假如失去生命,讨回的那点利益又有什么意义?我真担心万一有一天,当那些人看惯了“跳楼秀”和“自杀秀”的时候,当民工们连一死都不足以起作用的时候,民工兄弟还能拿什么来维权?

  请记住近日媒体报道的这些为讨薪和维权而付出生命或差点付出生命的民工兄弟的名字吧:岳富国,2004年7月10日因讨要工资不成,气急引发脑溢血致死(《华西都市报》7月13日报道);2004年7月10日8时30分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二十道街“皇家花园”建筑工地发生一幕惨剧:一位50多岁的农民工因向施工单位讨要工钱未果,从一在建高层住宅楼11楼的阳台上跳下,当场身亡,他的名字叫“崔某”(《黑龙江晨报》7月11日报道);7月12日,济南市山大南路舜怡佳园工地意外发生一幕惨剧,一包工头为讨工钱,当场变成“火人”,另两人也被严重烧伤,目前三人已送医院抢救,均未脱离生命危险,包工头叫范某,另两个一个叫“保管员”、一个叫“司机”(《大众网》7月12日报道)……永远记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中保尔的那句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对于民工兄弟来说,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民工并不是“喜欢”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他们讨要自己的工钱也不是什么敲诈行为,因为工钱本来就是他们应该得到的。爬上那高高的吊塔实在是无奈之举。越来越多的民工拿生命来维权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笔者以为政府有必要成立一个固定的专门的机构来替民工维权,只有这样才能够妥善解决欠薪问题和其他权益的保障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民工以生命相要挟索要工钱的行为。(稿源:红网)(作者:朱茂文)(编辑:杨国炜)
沙发
发表于 2004-7-20 15:46:04 | 只看该作者
ding,ding
板凳
发表于 2004-7-21 17:51:04 | 只看该作者

对农民工这些弱势群体来说,拿生命维权实属无赖和绝望之举。西安宝马案那位农民兄弟要不是爬上广告牌用生命来

捍卫自己的权利和清白,最后的结果很难说。从电视上看到一位老实的农民不但自己中奖车得不到,还没诬陷成诈骗

犯,大家将心比心一下就知道其当时的无助和绝望。对广大农村稍微了解的人一定会知道几十元或几百元对他们来说意味

着什么,尽管对多数城里人来说不算什么。一个国家由总理来为百姓讨薪本来就不正常,当去年讨薪像众多“一阵风”式

行动过后,民工们用生命维权的极端方式又不断上演,若这一切成为普遍和习惯,会带来的什么样的深层次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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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2 13:06:55 | 只看该作者
民工讨薪问题早就存在,而且持续存在,他们不知道或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讨回自己应得的薪水,那么以他们的个人能力和知识程度就只能采取这种极端的手段,以期引起注意和达到目的。很多人都希望通过政府手段帮助民工讨薪,可他们又是否知道,真正的欠薪大户正是我们的政府呢?欠薪问题是一个严重而广泛的社会问题,它不仅涉及到民工还涉及到大量的普通打工者,而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还在探索之中,那些知识贫乏的民工还将继续以极端的行为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我们小老百姓除了关注与叹息还能做什么呢?[e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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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6 18:22:5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公共管理有问题,在多数场合下,这是民工维权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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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8 11:26:23 | 只看该作者
请看一个德国的拆迁“钉子户” ZT 郭宇宽  《改革内参》2004年第7期          那位老兄可不是一个有妇人之仁的小脚色,他是威廉一世,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官镜厅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现在德国街头还有他骑着青铜战马的塑像。          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有一次,这位皇帝用伟人们惯有的动作,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正欲掐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娇,他的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房。          不料,这个磨坊主觉悟非常低,丝毫不顾全大局;心里只有小家,没有大家,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组织的关怀,警告威胁领袖安全,影响伟大祖国形象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这里可是一个国家的门面,来这儿的国际友人多极了,100多年以后波茨坦公告都是在这里签的。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          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给拆了。          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既没有哭天喊地,满地打滚,也没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胁要自焚。他袖手站在一边,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一国首脑,我德国尚有法院在,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          第二天,这个老汉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诉讼把国家元首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重新把那磨房盖起来,以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本来是想办件好事,现在比窦娥还要冤。而那个刁民此时躺在他的小磨坊里,一边数钞票,一边偷着乐,压根就用不着冒被遣送拘留的危险,也不担心什么打击报复,秋后算账,从此以后不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他天天心安理得磨他的面粉。          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房主都“驾崩”了,轮到小磨房主想进城,希望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但他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说你要把磨坊卖掉,朕以为期期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派人送三千马克,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话,就算是我借我给你的,解决你一时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仍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这个故事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也许像是一个遥远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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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2:21:47 | 只看该作者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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