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国内真正能够有效的让“绩效管理”发挥效果的企业,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原因何在呢?当然是在认知、目的、与操作方式上,都有严重的错误。
首先,我们要明白,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不是同一件事情。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不是全部的工作。许多企业往往认为绩效考核就是绩效管理。
其次,我们要对“绩效管理”的目的一清二楚。绩效管理的目的有下列几项:
1. 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并且能随需而变。
2. 在实现企业目标的原则下,平衡各项业务发展。
3. 对于执行业务的员工,分别给予公平合理的执行力评价(绩效考核)。
4. 从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绩效分析,找出企业的弱点与优势。
5. 透过绩效沟通的手段,解决员工执行力的障碍,并加以排除。
6. 定期召开绩效管理会议,检讨制度上的缺陷、操作的缺点、相关事项的改进。
7. 采取PDCA的循环方式,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运作。
最后,就是绩效考核的“操作方法”了,这也是多数企业找不到头绪的问题。虽然都有一套“理论上”的考核制度,但是在实施后的效果,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反而引来一大堆负面的问题,尤其是员工的抱怨与抗拒。
以“平衡计分卡”的考核模型来说,其实懂得原理的人已经不多,在这些自认为了解的少数人中,真正会操作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是较为简单的“目标管理”式的考核制度,也只能针对特定的目标进行评价,无法达到整体的平衡管理,最后依然是无法达到企业绩效管理的目的。而且这世界上,没有单项的模型,可以用来操作绩效考核,因为它们都有不足与缺陷,一定要采用“主要模型”+“配套模型”的“综合模型”(Cocktail Pattern),才有可能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最正确的绩效考核操作方式,必须掌握下列的法则: 1. 先判别自己的企业属于什么层次(管理制度与实践,都很卓越,或不一致,或皆有明显缺陷)。
2. 判别企业目前的行政效率程度(完全自动化、局部自动化、基本手工化)。
3. 按照企业的现状,采用不同的绩效考核模型(BSC综合型、目标管理综合型、异常管理综合型)。
4. 一切的运作,必须采用自动化(电脑化操作)。
5. 不能忽略“定性”的考核,定性的原则也要合理。
6. 考核的项目、评分方式、阶段性标准,都要符合“合理性”、“可操作性”。
7. 考核的结果,必须与员工利益结合,产生“棒子”与“胡萝卜”的效应。
8. 要经过试算、试运行、调整期几个阶段,最后进入常规的PDCA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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