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开启辅助访问
请登录
加入
快捷导航
打开微信扫一扫
搜索
家园
BBS
个人中心
Space
本版
用户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加入
当前位置:
»
家园
›
学习
›
行业版块
›
帖子
1
2
/ 2 页
返回列表
楼主:
亚丁
-
[房地产]
房地产联建的法律及操作问题求解
[复制链接]
12
回复
3782
查看
guwj
guwj
当前离线
格物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2-12-4
11
楼
发表于 2004-12-29 21:40:2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成功策划解决一例联建项目,可以把这个项目情况发到我邮箱仔细考虑。
guwj@sohu.com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亚丁
亚丁
当前离线
格物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4-3-2
12
楼
楼主
|
发表于 2004-12-31 14:27:4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这个项目(不在上海)已经上了,工作也做下来了。不过还没到拿预售许可,也许会有问题。谢谢楼上关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yulsheng
yulsheng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4-12-9
13
楼
发表于 2005-1-4 13:14:31
|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我也跑了土地和规划部门了解这个事情,联建是不可能的,问了但没有见到相关文件,于是我们就改为收购债权或是参股,变为大股东;如果土地使用权变更,肯定是要交土地价差的,而且是按市场价评估后补交的/。还有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也是要补交地价差额,由国土局报土地交易所(即按挂拍价)。够狠了!去问的时候国土局的人只会说,问他文件由来他们就是不懂。我也想了解关于土地方面的政策。各地的政策也不一样,我们这国土局就出了一份与国务院21号文相背的文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1
2
/ 2 页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Copyright © 2002-2014
栖息谷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京ICP备1602689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