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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交流] [分享]当法会变成助选会:依法不依人,出家与参政 -开照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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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 15:0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法会变成助选会:依法不依人,出家与参政  
2004/05/19
●开照比丘


  
近来,翻开报张,令人频频乐道的,应是台湾总统选举吧!这可从本地人士为此课题举办了“台湾选战面面观座谈会”见之一斑。

其中,鼓起佛教界一阵论潮的,即是台湾某德高望众之僧侣,在大众面前显然表态挺举一方,彼之作风备受争议。本人依自己对佛法的认识,提出一点浅见,以让本地佛弟子有多一个思考的层面。

  
“界”分别的世界

人与人之间,能够共住在一起,是因为彼此的“缘”。这样的“缘”可代表着人们的共同兴趣、职业、理念见解、宗教信仰等。这也是佛教中所谓的“界”,它系着每个人的生活圈子,是同一圈子的共同特征。在政治中,抱持着共同政治理念,或是要维护一些共同的生活利益,有着共同倾向的民众,就会自立党派,并对它有所偏好。这就是佛教讲的共业。佛说“界”与“界”具,即相应的共业,将会连系在一起,政权的“界”与佛教的“界”,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不能截然分开,但在性质上,彼此乃有显著的分别。

共业的环境,人我的斗争

共业的环境,是人类身、口、意造作的结果,因此,它也是不圆满的。不同政治理念、立场的人,自成一派,自然的,就会与不同理念的另一派有所相对。可是,加上凡人的习气与烦恼,从对立到对垒,到对抗,就形成了人我斗争之起源;届时,再好的政治理念已放在一旁,取而代之的,即是人身的互相攻击,这就是世间不圆满的现象。若僧侣也以同样的姿势参与一份,日后让佛教将会背负沉重的共业。政治是一时的,宗教是永久的,身为僧侣本应超越国家、民族、地域,依佛法的理念来看待政治议题。人人有言论自由,应该着重在于启发人民“自觉”去判断选择心目中最理想、最适合的人选。

自觉的民众,真诚的政客

佛法强调自觉,自觉的人民,了解自己的倾向与喜好,明择自己相应的政党,并承担其后果,这是因果的规律。可是,政界是复杂的,人我是非曲直往往难以分清;信口雌黄的,屡见不鲜,加上媒体的介入,以及政客之间相互的抹黑,一般普罗大众,真是难以抉择。因此,一般的选民,难免会以对民众的代表,付托于信任而投上神圣的一票。幸然,这种现相,随着对政治的醒觉,及教育水平的提升而有所改善。从对人的信任,提升到对其承诺的项目,一直到对其政治理念相应与否的醒觉来作为投选的考虑因素,如此,即是民众的自觉,觉自己的“界”、自己的需求,以及对政治理念的相应,并承担其共业。这都是公平选举的关键,也应是民主制度的理想。

在这一点上,真诚的政客,将负起“民众代表”的责任,也就是提供选民“自觉”的资讯与助缘,让他们在自觉的情况下,选出与他们相应的领袖,如此一来,在往后的日子里,民众将对被选的投予信心;被选的也相信自己的理念是当下民众的需求。若果真当选了,他也可不必犹豫的,随着自己政治理念,为民服务,不负民心。据此,政党助选的方法与目标,不应一直停留在肤浅的广告,偶像姿态的塑造,或是不善的刻意抹黑对手,挖人疮疤,或是拉拢权贵,树立无数的政敌,这都是低层次的手法。相反的,应以政治理念的表明厘清,真理的推介,民众“自觉”的引导为努力。这也是“法”的教导,神圣的使命。

依“法”不依“人”,是伟大的智者——佛陀的法语,也许正是政界应树立的崇高目标。随着国家的发展,乃至世界的演变,不同的时代将有不同的政治需求,这本是人类善变的心所使然。人心善变,生活的状态与社会、文化也随着改变;而引导人心变化的,就是教导。政治讯息的传播与教导,旨在引导民众自觉,以寻求共同的政治需要,这也即是对共业的醒觉。如此,减低了人我的是非,依“法”而作。再来,对共业的醒觉,只是起步;对圆满的共住环境才是崇高理想。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升的同时,也配合精神生命的提升,道德生活的展现;正如佛教中谈到转轮圣王的“法”政——以十善业统领世间;对这样的理想,民众也应有所醒觉。

依法宣导,生于世间,不与世间争

佛教僧侣,身为一个精神领域的专士,其责任是依法宣导,教导世人如何依自觉、依法选举、参政乃至执政。在顺应共业的同时,也为理想而努力;无论谁是执政的,此任务应是一贯的。佛教僧侣,公然偏挺一方,在利益上也许会有某些可观的效果,但政界人士,正如您我,乃是凡夫众生,乃为贪瞋痴所束缚,内心是万变的;民众因僧侣的导引,偏执人我,而忘切依法为考量,当下就与政见相对的佛徒冲突。更甚的,一旦所偏执的政党,其政治面目改变,同盟的信众对佛法的学习也随着万变的政界而动摇,岂不是因小失大,悔悟不及。  

依佛陀的教法而活的僧侣,应不忽略民众对自觉、对法的宣导,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政治需求,以及理想的“法”政,如此,依法不依人的智慧也随着被启开了。显然,出家僧侣关心政事的姿态,应以大公无私的广大心怀,“问政不参政”,不偏执一方,唯以“法”的宣导为重。依“人”的政治宣传,投注了太多虚幻的人我是非,不能为您我的共住环境有所裨益;依“法”的宣导,在政治课题上,是以自觉共同的需求,以及真善美的共住世间而努力,共建人间淨土为目标;这应是自觉的宗教所应倡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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