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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从房管局发布警示想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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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9 14: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文如下: “房管局发布2004年购买商品房1号警示

进来,我市商品房市场无证出售、排号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违规现象较为突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现发布2004年购买商品房1号警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售房的,消费者不要交纳购房排号费、认购费,防止商业超作给自己带来的损害;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开发商无证售房的违规行为,管理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举报专线:86280434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2004年4月9日

成都房产报道周刊 文/

国家明确规定,必须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楼盘项目才能正式在市场上交易,但是有不少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以排号为名,收取费用。那不缴费的排号我排不排呢?排号其实是开发商一在“放水养鱼”,二是在试探市场。开发商会适当考虑排号情况来制订价格,排号火爆,价格就会高。一楼盘排号的时候你问售楼员楼盘价格,他们大多会含糊其词就是这个道理。

“防止商业超作给自己带来的损害”,这句话含义深远

沙发
发表于 2004-4-9 16:26:07 | 只看该作者
也算是正常范围内的
板凳
发表于 2004-4-9 16:27:00 | 只看该作者
也算是正常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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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2 09:37:58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任何销售都是要讲究一定的方式和方法的,何况房地产这种开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的行业。合理的利用规则,开发商也罢,普通消费者也罢,和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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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5 14:09:28 | 只看该作者
学会规范运作是非常需要勇气、胆量和实力的,就象练气功一样,需要长久的蓄集能量,不可过于急燥,否则,会走火入魔的,但中国众多房地产公司太急功近力了,耐性极差,无法成为大家,它们更多地关注眼前利润,政府也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法儿去调理,中国的市场太大,管理人员本身的素质还达不到少量的人员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房地产市场的有序运作,这被许多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用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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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5 17:48:29 | 只看该作者

是的,网络,这一多对多、及时发散媒体的出现,更让一切暴露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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